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依据双方协议.今乙方向甲方采购以下产品:
一) 检验依据:供方根据需方所定产品之规格按行业标准生产,并提供质检报告及合格证(自乙方验收之日起)。
二) 验收期限:收货方收到货后,若十五日内无异议视为供方的货物符合订单要求。
三) 交货地点和方式:货送到需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四) 乙方于异议期内提出质量异议,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达成一致意见,甲方就存在质量瑕疵的货物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 甲乙双方就货物之质量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鉴定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纠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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