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深圳如何领取失业金
凭失业登记证明加上个人身份证明,去到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进行登记,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
3、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规定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
4、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具体登记方法请参阅: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二)领取失业金要哪些申请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2、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验原件);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4、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三)领取失业金的办理流程
1、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
2、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0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一次性申领失业保险金流程
【申领条件】:申请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主创业的
【所须资料】
1、填写《深圳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2、提供失业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作为主要股东的出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申办流程】
1、填写并提交上述资料;
2、资料不齐全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补齐材料通知书》,不在受理范围或材料不能补齐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3、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在深圳的失业人士需满足达到法定劳动年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劳动且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规定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和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这四个条件,再携带证件到当地保险部门申请失业保险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第十二条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的预算、决算,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制,经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