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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约定没付清款协议无效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后,股东可以相互转让股权;股东大会通过后,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股东转让股权,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受让人直接支付转让人支付的公司出资额,无需再次向公司投资。经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变更登记后,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之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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