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四个区域以详细测绘图为准。
2.乙方租赁并使用甲方的土地用于厂房建设,租金每年定期支付。
3.租赁期限为年,即从(日期)至(日期)。
4.租金和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地租为每亩人民币元,即人民币元。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的租金,然后每年、每月、每天按时支付租金。逾期付款的,每日加收3‰的滞纳金。
5.甲方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折价补偿。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或出租。如需转让或出租,须经甲方批准..
2.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放弃租赁权利的,其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公共利益需要的,双方应服从国家的需要。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7.土地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急需使用土地,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期满不再使用的,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将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甲方。
8、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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