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
夏季来临,各单位将进入用水用电高峰,为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发挥公共机构节能的示范表率作用,助推我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特提出以下倡议: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门窗。
二、在光线充足的情况下,请尽可能关闭照明电源或减少照明灯具的开启数量。
三、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请关闭照明灯具、空调、办公设备的电源。
四、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请尽可能关闭电源,降低待机能耗。
五、少乘电梯,多走楼梯,三层以下请尽量不乘电梯。
六、进出各办公楼请随手关闭楼门,尽量减少公共区域冷气流失。
七、做到爱水、惜水、节水,使用水龙头后请及时关闭,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提倡一水多用。
节能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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