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组织此工程建设项目的协调工作;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4、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 、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3 、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
4、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点和保管,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在此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施工,因甲方协调不到位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外,经甲乙双方再行协商。
第五条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竣工后3天内组织验收。
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竣工验收通过的文件,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由乙方负责修改。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三个月。
2、保修责任:乙方对交付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如有不属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如人为剪断通信光缆或者车辆挂倒以及自然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第七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1、本工程采用包工部分包料部分同价暂定为叁万元整,首付壹万伍仟元,分线盒定完后付5000元,光缆附挂完后付5000元,其余款项在工程竣工后一次性付完。
2、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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