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关于劳动合同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关于劳动合同 篇1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有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二、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从此乙方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再进入甲方的任何厂房及宿舍。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计人民币______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甲方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项后,甲方既已履行完毕所有对乙方的义务。乙方如认为甲方还有其他义务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项后,既视为乙方已放弃主张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任何权益。

风险提示: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条乙方已仔细核实出勤记录及计算薪酬的其他依据,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足额发放乙方任职期间的所有应得薪酬(包含加班费)。乙方因工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为______级,乙方本人已知晓,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得的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款项可达人民币______元,但乙方仍旧同意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六条签署本协议以后,乙方承认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乙方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关于劳动合同 篇3

《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前者如产品配方及其他专有技术,后者指客户情况、购销渠道等。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之一是用人单位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这里的“保密措施”应作广泛理解,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讲明某项信息对本单位有价值,劳动者不能泄露,其也属于保密措施的一种。

上述法律并未对如何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条款、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代价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而由于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行业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保守商业秘密条款。为此,原劳动部在劳部发〔1996〕355号《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第二部分中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条款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可以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微信: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微信: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_

1、固定期限:____________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果该期限与以后签订的培训服务期不一致,劳动合同期限续延至培训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届满为止。

2、无固定期限:____________从年月日起至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或终止情形出现时止(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____________从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务完成时止。甲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任务完成。

(二)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____________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其中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下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试用期录用条件为:____________(录用条件应当包括资质条件、工作能力、职业道德、业绩考核等内容。对于每个岗位所需的特殊条件,比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等,都应详细约定。)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内不得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劳务服务或建立劳动关系。乙方违反本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隐瞒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原劳动合同关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安排乙方担任工作岗位,工作地点:____________。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章制度中的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4)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工作表现调整乙方的职务及工作岗位并根据甲方的效益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贡献等情况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____________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每周工作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为周期,总工时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经与乙方协商可以安排乙方加班,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支付加班费或安排乙方补休。

(四)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的权利,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年休假、婚丧假、产假等假期。

四、工资待遇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试用期内乙方的工资为元人民币。试用期满,工资报酬按下列第种方案执行:____________

(1)基本工资制。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为元人民币。

(2)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制度。乙方每月的基本工资为元人民币。绩效工资按照甲方规章制度确定的标准进行计算。

(3)计件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甲方按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办法调整乙方工资,乙方在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每(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节日假、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五)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福利待遇:____________

七、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有关劳动纪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变更本合同的手续。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

1、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出现时。

甲方按照第5、6、7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3、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本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____________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三)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违约情形及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十二、调解及仲栽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无效,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栽委员会申请仲栽。对仲栽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双方也可另行约定。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本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留的电话、微信、邮箱为双方认可的联系方式,合同中所载明的地址视为双方送达相关函件,仲裁、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等的合法地址,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告知,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或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关于劳动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惠水县法院前广场。

2、工程地点:惠水县人民法院前广场。

3、工程承包内容:乙方单运,甲方装车。

4、运输里程及单价、起点;单价陆元叁角整(¥6.50/方)

5、工程总量暂定:10万方(或实际工程总方量)

第二条结算计量方式

每次结算的工程量以车量方单据的数据(以车上实际丈量方量计算)。

第三条结算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由乙方指定人员结算运输费用,每10天结付一次,(工量清账)一定要指定人员签字生效,否则按未结算处理。当天交票当日结付(运输单价

2、如甲方不能按时结款,超过24小时乙方有权停工,并由甲方赔偿乙方500元/天/台车。

第四条甲方责任及权益

1、甲方负责为乙方所提供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有效运输证件及相关手续。

2、甲方负责处理运输沿路的交通、路政、环卫、城管、交警及社会地霸阻碍等问题,其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3、为了使正常运输,甲方与当地交警和运管部门达成协议,乙方车辆在甲方指定的超线超载洒漏,若遇环卫、城管、交警部门罚款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车辆或驾驶员手续不齐、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甲方不予承担,但甲方可协助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施工人员指挥不当,造成乙方的车辆损失由甲方承担相应损失费用,如乙方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且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

5、乙方进入场地施工后,道路情况改进场地、道路,甲方必须积极配合,否则是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处理。

6、乙方进入工地,甲方确保乙方24小时施工(除下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24小时,甲方应向乙方补偿500元/天/台车。

7、如甲方中途无故辞退乙方,甲方应赔偿乙方车辆每台往返费用500元,并赔偿乙方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8、乙方车辆进场后,保证甲方所需车辆5辆,否则作违约处理。

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益

1、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每班指定两人每日向甲方报工作进度,按规定时间交接运输单据、办理运输结算。

2、乙方负责调进车辆,确保按规定的车辆到位进场,但车辆维护或保养除外,但应报项目部,以后随甲方车辆的需求逐步增加车辆,确保甲方的施工进度。进车前先提供车辆的车牌号、驾驶证等证件给甲方报批运输证,办证费用由甲方支付,完成甲方规定的工程量。

3、乙方在运卸中车内渣土必须全部卸完,如车内出现积留余土超过半方以上按余土双倍扣除运输。

4、乙方有责任对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尊重当地民风民俗,做到安全、文明运输,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冒险施工安排。

5、严禁酒后驾驶、带病驾驶,如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有关管理制度。

6、乙方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和工地范围内乱倒弃土,如一经发现,扣除两车运输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程停工(如自然灾害或政府

2、如发现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或驾驶人员有不正当的交易而损害任何乙方利益,则违约方须向受害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不得以提升运输单价为理由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将扣留的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并追诉乙方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备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关于劳动合同 篇6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指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关系。其中,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 2.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3.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形成的法律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关系。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它是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必要条件。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 4.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劳动者同用人

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 5.

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变更原来劳动合同中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 6.

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规范,终止其相互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中不可缺少的相互间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愿从事有一定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社会劳动。

劳动者自主择业——是指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就业方式、就业领域和具体实现就业的用人单位。 7.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投资开发,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并以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为主的工作岗位。 8.

公平就业——即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对待。9.

就业服务——是指法定机构为劳动者实现就业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 10.

职业中介机构——是指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的经营性组织。 11.

职业教育——又称职业培训、职业训练、职业技术培训或职业开发,是指根据社会各种职业需求以及要求就业的失业者和在职劳动者的人业意愿和条件,对其进行的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 12.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13.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一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得从事与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14.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15.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 16.

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 17.

劳动合同履行——是当事人双方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条件,履行自己所应承担义务的行为。 18.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 19.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因发生一定的法律事实,导致有效的劳动合同在期限届满之前终止。分为法定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 20.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24时小时的用工形式。 21.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和会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2.

职工民主管理——又称职工参与、劳动参与,

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关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23.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24.

集体协商——亦称集体谈判,是指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 25.

我国集体合同——亦称集体劳动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 26.

工资——是指基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照法律的规定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货币报酬。 27.

计时工资——是指按照劳动者技术熟练程度、劳动繁重程度和工作时间的长短支付工资的一种形式。

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工资的形式。

津贴——是对在特殊情况下工作的职工所付出的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用进行合理补偿的附加劳动报酬和物质鼓励,是劳动报酬的一种补充形式。 28.

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是以年度(一般为企业财政年度)为计算单位,依据经营者的责任、风险和管理业绩确定其报酬所得的一种工资制度。 29.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特殊时间内或者特殊工作情况下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30.

最低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对单位时间劳动必须按法定最低标准支付的工资报酬。 31.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在一个昼夜或一周内从事本职工作时间。 32.

标准工作时间——是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日和标准工作周。 33.

缩短工作时间——是指法定特殊条件或特殊情况下少于标准工作时间长度的工作时间。 34.

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年休假——是指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的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35.

延长工作时间——是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分为两种情形——加班和加点。 36.

职业安全卫生——又称劳动安全卫生,我国过去称为“劳动保护”,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或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37.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制度——是指国家劳动安全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规时参照或依据的各项指标或规定。38.

职业安全卫生认证制度——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进行之前,依法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的能力、资格以及其他安全卫生因素进行审查、评价并确认资格或条件的制度。 39.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40.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