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篇1
承包人: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土建、安装工程(总包合同内的施工内容)
1.4提供分包内容:1号楼、2号楼、3号楼及地下室土建工程及现场委托的单位工程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年5月30日,结束工作日期:20**年6月30日(共计13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质量目标:主体优质结构工程
基础、主体、竣工一次性交验合格
交验“芙蓉杯”(相应评审费用由分包人支付)
4合同文件及解释程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的总包合同。
5图纸
承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5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图纸三套,由分包人自备本
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壹套。
6项目经理
6.1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史宣勇
6.2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朱兆国
7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工期、质量、进度、安全等向发包人负责。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承包人完成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发包人提交的施工场地所具有的实际条件;
2)向分包人提交施工用水、电源;
3)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审核分包人的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监督分包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等控制措施的实施。
7.4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负责验收测量定位、沉降观测。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和合同规定的由承包人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
7.6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7.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8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
7.9按照地方法规及业主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7.10负责办理与发包人合同履约工程中的洽谈、签证及工程进度报表及工程结算。
8分包人义务
8.1熟悉总包合同中相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的要求,对
本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向工程承包人负责。应组织良好的施工设备和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不得将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再分包。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
施工计划,并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
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建立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
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示
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等有
关的相关工作。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
工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
其他设备。
8.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分包
人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0分包人的其它义务:①分包人应严守承包人商业秘密,严格按照承包人
在本工程中给予分包人的临时“建制”名称统一口径对外。分包人不得将本专业分包合同传递与第三方以及向第三方泄漏本专业分包合同内容。不得向第三方(包括发包人)透露双方的隶属关系。如果分包人违背本条款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直接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损害的,承包人将有权不予分包人就本工程作任何结算并将其清除出场,并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②分包人应对施工图纸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容,施工完后应将全部图纸(包括因施工已损坏的图纸)交还承包人。
③分包方现场必须配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设材和专职安全等相应管理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上岗资格证书,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必须驻现场。配合承包人及发包人办理各类证照并提供相应人员资格证书。
④前期生活临建和生产临建设施均由分包人支付。承包人前期修建的生活临建及生产临建费用由双方核定后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⑤分包方在签定本工程合同之日起,分包方向承包方缴纳50万元工程抵押金,以备民工工资发放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
⑥工程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等现场标化布置由分包方负责。
⑦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应购买的工程保险,费用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前期由承包人支付的该费用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9.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进入特殊环境进行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10安全防护
10.1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审批后实施。
1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承包人审批后实施。
10.3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应符合工程承包人的统一规定,如分包人需要时应由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由承包人统一采购,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1事故处理
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合同中如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分包人应立即上报承包人和分包人的上级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分包人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2保险
12.1分包人必须为从事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减少损失。
13材料、构配件的供应管理
13.1本工程中施工中所分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均由分包人负责提供和组织。(商品砼由承包人提供,费用按照进度使用量在向分包人的进度款中按实扣除)13.2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10天内,向承包人提交材料。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3.3分包人应合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3.4分包人应合理使用工程材料,将消耗水平控制在双方协商的范围之内。未经承包人许可,不得将工程材料用于施工措施或手段用料。严禁以任何名义变卖工程材料或工程废料。
14分包工程价格
14.1分包工程价格采用下列方式中的第4)项计算:
1)固定总价;
2)不同工程的劳务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不同工作综合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4)其它方式:分包人必须确保该项目总赢利不低于12%。凡低于12%的利润差额由分包人足额补足。当项目总赢利大于12%的部分归分包人。(本合同中指的盈利率标准为承包人纯利润,即扣除营业税(3.34%)和企业所得税(1%)后的利润)
15阶段核算和进度报表及进度款
15.1阶段核算:分包人在该项目中应严格按照承包人要求进行阶段核算,及基础、主体、装饰三大阶段进行成本核算。分包人应确保该项目在基础阶段盈利13%以上,在主体阶段盈利12%以上,装饰阶段盈利12%以上。最终确保总共盈利不低于12%以上。若在承包人的三大阶段核算中,基础阶段没有达到承包人确定的盈利指标,则承包人有权与分包人解除合同,且与计划盈利目标的差额由分包人补足。
15.2进度款收取:分包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向发包人收取施工进度款。在每月向发包人申报进度款的额度,应确保大于发包人实际预算额的20%以上,并确保真实回收额至少大于实际预算额的5%及以上。分包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每月的进度款按实高效地回收到承包人。
16工程进度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分包人自行带资施工至承包人与发包人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收取进度款到第一笔进度款时,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第一笔工程款,支付金额为:收回的进度款扣除12%的利润和税收及企业所得税和承包方供的砼款。以后收回的进度款按此标准支付。
承包人在发包人处收回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后7日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当承包人向发包人收取完最后一笔进度款向分包人支付后,剩余的工程款待与发包人结算完毕后再按照第14条第4条标准支付工程款。
17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7.1分包人应优先租赁承包人的机具设备,租赁费用和租赁费支付参照市场情况。
17.2分包人提供租赁给分包人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使用,保证施工需要。
17.3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的施工机具、周转材料退还,如有损坏、丢失分包人负责赔偿。
18施工变更
18.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分包人按照承包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8.2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费用。
19施工验收
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分包工队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0施工配合
20.1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分包人配合时,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20.2分包人按约定完成作业,必须由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承包人应配合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22违约责任
22.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分包人或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2000元/天的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的2%。
2)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结算总价2%的违约金;
3)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承包人可根据项目管理的规定要求分包人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4、承包人不履行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时,向分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应支付款的2%/月。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无
22.2分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3索赔
2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存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
23.2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出现,则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24争议
24.1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承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5合同终止、合同份数
25.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发包人、主管部门等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25.2本合同正本2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各执1份;本合同副本4份,工程承包人执2份,分包人执2份。
26补充条款
26.1税金: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由承包人负责缴纳。
26.2保函及民工保证金:本工程的民工保证金按照相应标准由分包人向承包人缴纳。
26.3分包人不得以承包人及承包人项目部的名义在外签订各类合同。分包人不得私自雕刻承包人及承包人项目部公章。
26.4承包人每次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分包人应提供相应等额的正规发票。发票应按照材料款、人工费等进行按要求配置。
26.5分包人负责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7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年5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及附件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时间:
项目部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为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根据现场施工需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鉴于甲方同意将工程交予乙方施工,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分包范围及内容和方式:
四、施工要求:
1、施工前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技术交底,按图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2、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要进行思想安全教育,进入工地上架衣帽整齐,一慢、二看、三上架。坚决拒绝打架斗殴事件。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协调处理。
五、住宿由甲方负责。
六、付款方式:
由工程开工之日起:1、每栋外墙抹灰完成后付元。
2、每栋外砖贴完后付元。
3、每栋楼顶外架拆完后付元。
4、剩余款项工程完验收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公司存档。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事项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 主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质量标准:
1.7合同价款:
1.8付款及结算方式: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甲方在该工程开工前,负责办理一切手续及相关的费用。
2.1.2甲方委派负责协调和业主相关工作。
2.1.3该项目的所有施工名称及内业资料的相关名称均使用甲方名称。
2.1.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及财务进行定期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责令停工及经济罚款。
2.1.5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 )万元的启动资金,该工程款在第二次拨款时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
2.1.6甲方负责办理一切资料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2.1.7该工程的工程款划拨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手续,直接划拨到甲方账户上,甲方扣除工程总造价2%(暂按大合同约定价,最后执行决算总价的2%)管理费用和合同税收,其余工程款一次性划拨给乙方。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不具备施工能力,甲方有权终止拨款,严重者重新选用施工队伍,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2.1.8甲方在该项目中不承担任何风险,一切风险乙方自行承担。
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乙方负责组建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且委派( )配合甲方做好各项工作。
2.2.2该工程按照大合同约定一切劳力、机械、材料均有乙方自行组织及材料采购。
2.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的管理,对任何一方提出的问题都应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的进度、质量及安全应按照规范及合同的要求落实到位,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2.4乙方财务账每月应及时上报甲方审阅,农民工工资必须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拖欠。
2.2.5本协议中未说明之处均执行大合同的条款,该协议中有说明执行该协议。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一份,以上条款是由双方共同商定,自愿达成该协议,望双方共同自觉遵守,如有一方不认真履行或违反该条约对方均可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当地相关法规,本着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承包项目施工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四、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劳务清包)
五、工程结构形式:
六、承包价格:元/平方米
七、结算办法:
1、依据施工图设计的建筑面积乘以对应的单价之和作为结算总承包价。
2、凡设计变更单项不超过500元(含500元),累计不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不予调整。
八、承包范围:
1、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土方开挖、回填至-0.45标高处、消防水电、弱电、土建安装)的全部土建安装图内容。
2、提升设备基础,临时设施人工费,进场材料卸车费,二次搬运费及装卸费。
3、机械设备、生产工具、脚手架、铁丝、钉、模板对拉丝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九、付款方式:
工程款拨付按甲方与置业公司所签合同拨付条款进行拨付,即置业公司拨款甲方才进行拨付。
十、质量标准:合格。
十一、施工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即日历天数天。
十二、材料供应:
乙方根据公司规定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提前7天上报计划经公司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按材料计划日期、数量供应至现场。
十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及义务:
负责协调外界关系,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整理竣工验收资料,负责现场的施工签证,联系设计方进行图纸设计更改,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组织例会,解决施工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文明、质量等方面的工作,负责项目三通一平(电源仅负责二级箱)工作。
2、乙方责任及义务:
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负责按甲方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组织施工力量及配备施工机械工具,负责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参与图纸会审,报送材料计划,协助材料取样,试块制作,协助甲方做好三通一平及所需的临时设施工作。做好工人的工资发放工作,应与工人签订劳务协议并严格履行,杜绝工人因工资问题上访。负责项目、生活区的文明卫生工作。制定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措施工作,负责成品保护,负责分包项目施工的配合工作。
十四、安全保证措施:
1、乙方工人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应将培训记录证明入档备查。
2、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及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
3、凡未按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其责任、经济损失及善后的安排均由责任人一方负责。
4、乙方负责自主招工,并为施工工人购买建筑工程施工人身意外保险事宜,若因乙方未尽此项义务,工人在施工期间受到的人身意外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五、质量保证措施:
1、乙方施工负责人员应对工人进行技术质量书面交底,并由专职质检员对工程质量全面监督,对不合格的部位应予以整改。
2、凡经甲方、简历提出质量有问题的部位,乙方应及时组织整改,拒不整改者,由监理提出惩罚,甲方认可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处以每处1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并勒令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未按限期进行整改,甲方有权拒绝当期的工程款拨付。
十六、工期保证措施:
1、乙方应根据合同施工期限及甲方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组织工人、机械设备,生产工具等,以确保工期计划的实施。
2、凡未按施工期限要求进行竣工验收的,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
十七、材料节约措施
1、乙方应按图纸设计用量报送材料计划,凡因乙方报送材料计划的品种、规格及数量与设计需求不符时,其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该费用由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该项目进行项目限额用料,乙方应按施工图设计用量加定额损耗系数进行计划材料数量。经竣工结算后领取材料超预算量时,其超出部分按实际购进材料价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的各项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时,应支付5%的违约金,因一方违约与另一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除违约金支付后的不足部分还应支付经济损失补偿金。
十九、保修期限:
土建工程3年,安装工程2年,暖气工程2个采暖期,防水工程5年。
二十、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洽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篇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的十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和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的'款项,即人民币 元整(¥ 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六、工程验收
1、当该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应在7天内安排验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参加验收。乙方自提出申请验收报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验收的,则视为该工程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运行正常,通过验收。
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若需启用,须与乙方协商,经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经乙方同意启用,将视为通过验收。
3、整个工程验收合格,则通过竣工验收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过验收,引起争议时,请求第三方验收。
七、验收标准
本工程以相关设计方案、图纸为依据,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则按照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指派为工地代表,负责协调甲方的相关事宜。在工程履行过程中此指派人员的所有签名视为甲方行为。
(1)负责本工程的监督,积极协调施工配合关系。
(2)负责对乙方进度、安装质量、安全保护、综合管理的监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现场条件。
(4)审核工程计划进度表。
(5)负责对图纸、方案的审核、确认,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设计图纸变更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和其他必要的签证。
(6)负责竣工验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资料后一周内组织验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价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设计图施工,质量技术指标符合工程的各类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施工中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开竣工通知书等,及时送甲方。
(4)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并准备竣工技术图纸,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竣工资料应满足甲方要求。
(5)组织有技术水平的施工队伍,明确现场技术及施工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九、服务条款无。
十、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 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则视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 0.5%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 0.5% 延期天数计算,违约金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4、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十一、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合同签订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以及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阻止损失的扩大。若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3天内给予答复,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笔款项的期限达到60日的,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达到12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甲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达到60日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整个工程延期的期限达到12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权请求乙方给予相应的赔偿。
5、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未尽事宜协商确定。
合同签定地:
十四、合同文本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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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平等互利原则,结合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利工程顺利进展。
一、工程名称:金地紫薇花园14#楼
二、承包形式及质量标准:包公不包料,合格工程
三、承包范围:主体结构,木工、泥工、钢筋工施工项目
A、 泥工部分:基槽整边,清底钎探,回填土平整,各部所有混凝土浇筑,砖砌体,补架眼,空心板安装,吊灌板缝,内架搭设。屋面珍珠岩铺设,水泥砂浆找平,机械操作与材料短距离运输,场地清理及零星工程。
B、木工部分:所有混凝土构件的模板加工,支、拆、整理及支撑、搭拆所需脚手架,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C、钢筋构件加工、制作与安装,机械操作及短距离运输等。
四、工程造价:
A、泥 工:31.0元/平方 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泵送混凝土每立方米扣10元。
B、木 工:14.5元/平方 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C、钢筋工:7元/平方 按实际面积计(基础计一层面积);
D、零星借工:35元/日
五、付款办法:按所制定工程进度,每完成一层,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付该层工资总款的80%,主体按期完成经交验达标,除扣未完分项工资款外,其余一次付清,若因组织不力造成停工或拖延工期者,余款额甲方有权拒付,并处以相应罚款,基础部分付60%。
六、工期:
七、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A、工程开工后,分批预付生活费
B、及时提供材料、构件、机械设备
C、派专人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及现场管理,及时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及时组织验检。
D、对乙方不按要求施工,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标准和隐瞒隐患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整改,严重者处以50---1000元罚款或按国家法规处理。
E、所提供机械设备,工具如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告知乙方维修,机械、电器不得带病运转;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甲方负责。
F、管理人员不得以甲方自居、随意变更工序安排或乱指挥,由此造成乙方损失者,甲方负担。
2、乙方职责:
A、施工期间要经常对工人进行法制、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应教育工人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B、严格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规范、规程组织施工。
C、必须派专人抓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应做到机械整洁,电器安全使用,材料分类码放。
D、应自觉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与监督,不得阻挠或有意刁难,若出现违规作业,违章指挥不听劝阻,造成质量、安全事故者,乙方应赔偿所有质量损失,并负担一切由此造成的工伤事故费用。
E、正确合理使用及保管材料,必须做到每天工完场清,不留垃圾,不损毁材料,若造成此现象者,管理人员根据情节轻重,有权予以处罚。
F、机械电器设备操作使用要定人、订证、定岗,要经常保养与维修,塔机运转要有专人指挥杜绝超极限作业。
G、所需小型工具,由承包人书面,凭条领取,用后按件交回,如有丢失或损坏,由承包人照价赔偿。
H、所需材料计划必须提前两天报专管人员。工地所有机械、电气设备等存在问题,甲方应及时维修,否则造成停工,工期拖延等不良后果,甲方负责。因天气变化,人力不可抗拒者造成工期拖延,乙方不负者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待实际发生时,另行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主体竣工验收达标价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严格履行。
一、甲方推荐介绍乙方在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并向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务费。
二、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与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该工程的质量责任、工期责任、安全事故责任、税费、工资、材料等款项的付款义务。
三、乙方在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按工程决算金额1%支付服务费给甲方。
四、乙方确保在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现有土地上从事相关土建工程的物资供应除钢材外全部由甲方负责供应,价格随行就市,具体要求以供应合同为准,乙方未按具体合同约定结清物资供应款时不得向第三方采购。
五、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项目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关系,按发包方要求组织工程项目验收备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进度收取服务费,甲方可凭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据在甲方领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名盖章视为授权_________科技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可以从工程进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关法律责任牵涉到甲方或连带到甲方或甲方垫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保证及时向甲方给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七向乙方赔付资金占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义务,乙方请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九、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全部款项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总包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保定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府东街商居楼工程
二、工程地点: 府东街中段东侧
四、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571m2(各单项工程建筑安装面积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496770元(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200天(日历天),自20xx年9月1日开工至20xx年6月1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7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8.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四.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树木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应于20xx年8月20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5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四条 物资供应
由承包方自行采购;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国家验收标准;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30%备料款,计人民币149031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10%计人民币49677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50%计人民币45760元;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10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 失, 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第七条. 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2.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7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