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我们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都需要做好万全的方案实施计划,实施方案必须围绕着实施目标来写,什么样的实施方案比较高质量?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方案推荐:乡镇征地补偿实施方案》,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乡镇征地补偿实施方案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镇村征地工作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建设项目统一征地办法》等法律规定,参照我县近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结合本次征地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征地范围以《关于县20xx年第七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xx]116号)、《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的通知》(延市土批字发〔20xx〕74号)批准征收建设用地范围为准,凡在此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和所有地上构筑物、附着物均属征收对象。
第二条征收土地总面积为5.0271公顷,涉及镇行政村1个村民小组(本次涉及征收土地面积75.4065亩)。
第三条自《征地公告》后,被征地人应停止生产经营和土地租赁活动,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征地协议。由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负责征地具体工作,并将相关手续交县统征办备档。
第四条在本次征地范围内涉及土地经营权的出租、转让的,被征地人应在本《方案》后5日内向县统征办提供相关证明,逾期则按正常的征地程序处理。
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补偿安置,由产权所有人自行拆除。
(一)违法、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二)在告知后,擅自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抢种、抢栽的农作物和树木(在设计单位勘测时,未经县乡统一规划批准改变土地用途;大棚、树木等农作物);
(四)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从事非农生产经营活动的。
第六条征收土地公告时,征地(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按规定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
第七条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征地(迁)人拒绝领取补偿费的,征地(迁)人可申请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
第八条征地(迁)人和被征地(迁)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按期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征地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征地补偿
第九条征地补偿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第十条征地补偿标准。参照我县近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结合本次征地实际,参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宜政发〔20xx〕2号),每亩地价5.311万元,按照天然气管道征收补偿标准盛果期苹果每棵补偿700元、花椒每棵350元;其他征收标准参照《延长至黄龙和黄龙至蒲城(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延政征发〔20xx〕3号)文件标准。
第十一条征地补偿方式。根据本次征地实际,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统一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核算进行。由镇政府负责登记造册,汇总后报县统征办负责审核并申请相关拨付资金。
第三章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此次征地工作意义重大,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强全局观念,全力以赴做好征地工作。
第十三条征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和挪用、截留、挤占征地补偿费,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在征地过程中,被征地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被征地人应承当民事赔偿责任。
(一)敲诈勒索财物的;
(二)煽动群众闹事,影响社会稳定,阻挠国家建设的;
(三)拒绝、阻挠甚至辱骂、殴打征地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第十五条在规定期限内被征地人或土地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停止经营活动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不得享受征地安置政策;逾期不搬迁的,报经县政府或依法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六条各征地工作部门必须建立严格工作机制,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建立考核机制,对征地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拖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处罚。
第十七条本方案自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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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是全民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健康家庭是健康社区建设的细胞工程,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政办[20xx]35号)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国家行动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中疾控社发{20xx}227号),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家庭成员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质,倡导健康生活习惯,让健康生活理念走进家庭,更好地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县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总体目标,组织动员全镇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健康社区建设,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家家崇尚健康,人人享有健康"的氛围,为建设宜居环境、共筑幸福新家园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评造范围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每个村居都可以报名参与评选。
三、评比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1.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的社区所在村委会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统筹领导健康社区建设工作,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
2.制定健康社区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3.村居环境整洁。村民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讲究个人卫生。
4.设立免费自助健康监测点,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有固定的宣传栏,有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且活动设施达3种以上。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并有健康支持工具(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控油壶、限盐勺等)展示。
5.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社区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
6.社区内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和指导活动每月至少1次。
四、评选方式和要求
各村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提供各项建设内容的纸质材料,开展健康社区评选活动。
五、评选流程
健康社区以村为单位开展评选,提供各项建设内容的纸质材料送镇卫生计生办公室,经卫计办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考核,再由镇建设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研究并通过。
推荐:乡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我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镇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单位主责、综合治理、群防群治的原则,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治理能力,坚决根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于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陈韡担任主任,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责任分工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按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每月进行汇报、通报、考评制度,对阶段性工作结束将以总结汇报形式报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工作责任通报。
(二)开展隐患排查
由镇政府牵头对网格内单位进行检查,将每个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整理备案。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整治重点,切实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单位场所。
四、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五、排查整治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文物古建筑、寺庙、餐饮、娱乐及住宿场所;重点排查城区内的商场、市场、饭店、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古建筑单位和宗教活动场所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是否存在不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老化及敷设不规范等突出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存在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值班巡查等消防安全隐患或违法行为,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二)"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组织发动社区、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和镇属各部门等基层组织以及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联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进行逐一排查。严格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重点整治"三合一"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全面排查社区、农村个体或者家庭经营的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场所是否办理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手续;建筑结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高层和地下建筑。重点检查以下几项内容:一是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三是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预案;四是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五是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熟悉业务,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六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七是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否落实。
(四)圣诞、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重点单位和场所,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和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结合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重点,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火灾形势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针对本地各类重点、敏感、涉及民生以及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开展排查整治。并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五)建筑工地安全隐患防控。岁末年初,建筑施工进入了高峰期,工地用火、用电增多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行等各类隐患剧增,极易发生火灾,工地赶超进度,安全意识容易忽略,各村要高度重视,针对施工地,要加强安全隐患巡查,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建筑工地不出安全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镇政府要联合安监站、派出所、司法所、土管所、工商所、卫生防疫站等职能部门,不断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及村、社区人员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进一步整合派出所、各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力量,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标准,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
(二)严格依法排查整治。各村(居)委、各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行为,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其整改,超出权限范围的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移交。凡开展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
(三)广泛开展宣传发动。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强化工作督导考评。消防安全网格化期间,镇政府主要领导每周带队检查督导本地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乡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制度,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并跟踪督办进行验收。
乡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预防青少年发生溺水事故,确保青少年的生命安全,根据20xx年县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工作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国家教育部、省、市、县有关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全镇各村(社区)预防溺水工作制度,强化安全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教会青少年自救的技能,提高青少年自护和防范能力;做好家校配合、联防联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着力建立预防青少年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溺水专项行动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青少年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切实做到防溺水教育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大检查力度,最大限度降低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组织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工作措施
(一)突出重点,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在全镇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抓好以下“十个一”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
1.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各班主任组织青少年观看安全教育平台的防溺水视频,作好记录。
2.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学校利用广播、晨会、电子显示屏,进行防溺水警示。
3.组织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布置自主学习,制作的手抄报。
4.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
5.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
6.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各班主任尤其针对的孩子进行专访、提醒。
7.印发一份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收回“回执”留存。
8.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9.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及课前课后进行安全提醒,各班班主任周五晨会安全主题时间可组织青少年通过平台视频学习、教师讲授、青少年交流学习等。
10.悬挂一幅预防溺水宣传横幅,可以通过电子屏将“六不一会”向师生、家长宣传。
11.开展一次青少年防溺水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宣誓、签名。通过以上活动,强化青少年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
二是重点教育青少年做到“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责任单位:镇政府、村、社区及学校)
三是拓展青少年自我教育的形式。采取召开主题班会、手抄报、宣传橱窗的设计、“一长两员”制、让青少年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形式,调动青少年自我学习、自我教育、相互监督的积极性,让青少年讲述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点,讲述日常生活中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青少年自我分析应如何避免溺水现象的发生,切实增强青少年的安全意识。(责任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
四是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特别要关注低年级青少年,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以近年来,镇内外青少年溺水死亡的典型案例进行教育,使青少年情感上有触动,避免空洞说教。对爱好游泳、玩水的青少年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落实好教育和监管的措施,讲清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青少年心中。(责任单位:镇政府、村、社区及学校)
(二)增强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防范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假期、双休日、节日的安全管理。将安全教育延伸到节日、假期,做到青少年放假,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不放假”。做到节日、假期青少年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责任单位及人员:村、社区及学生监护人)
二是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多种方式,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青少年校外监管责任,将防溺水提醒、引导工作覆盖到每一位青少年家长。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将《教育部致全国中小青少年家长的一封信》发给家长,让家长认真阅读,切实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不断提醒青少年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孩子外出要“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责任单位:中小学及幼儿园)
三是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协调中心校、各村对学校周边、青少年上下学途中的河道、水库、池塘、水坑,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确保不漏任何一处水域。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造册登记,及时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网。(责任单位:镇政府、村、社区及学校)
(三)加强联动,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青少年,要落实安排家长或有关人员护送等防护措施;二要加强青少年午间管理,特别是午托青少年的管理,要及时清点人数,时刻关注青少年动向,严防青少年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假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青少年的日常管理;四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青少年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青少年在校期间外出游泳。(责任单位及人员:学校及学生监护人)
二是完善落实学校周边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所在街道、村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开挖的大水坑、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所在街道、村委员会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设置“公益岗”,安排专人“看水域”,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青少年及时予以制止;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要求镇各矿区内的大水坑也要有警示标志,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通过张贴宣传画、反复播放公益宣传语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镇政府相关部门、村、社区及厂矿企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学校将不定期抽查各校各班防溺水安全教育情况,对各班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上报镇政府或县教体局。确保专项行动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同时,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年底安全考核,凡发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学校、班级、教师在年底安全考核中将一票否决。
(二)沟通协调,畅通信息。学校领导小组加强信息沟通和报送工作,及时反映情况,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凡发生青少年溺亡事故的,各村将迅速向镇政府及中心校报告。不得有情不报、重情轻报、急情缓报。事故处理结束后,中心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县教体局。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
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1号)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办发〔20xx〕20号)要求,规范我县赋予乡镇行政执法职责权限,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市在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
罚权工作的复函》(司函〔20xx〕3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将70项行政执法职责权限赋予我县乡镇实施。
二、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简约
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主要内容及说明
《实施方案》严格贯彻落实省、市相关的文件精神,紧紧结合我县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实际,进一
步明确了赋权原则,细化了工作任务。
(一)坚持“成熟一批,赋予一批”
《实施方案》根据推进审批服务执法权限下沉的工作要求,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首批70项行政执法权限赋予乡镇实施,确保乡镇对于所赋予职权真正放得下、
接得住。
(二)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实施步骤
已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13个乡镇,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辖区内集中行使相关相关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其余乡镇在完成乡镇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后,再行实施本方案。
(三)加强县乡两级执法协作
县直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与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相关的管理信息提供给各乡镇,及时转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执法解释,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动态信息。乡镇人民政府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县直主管部门认定、技术鉴定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县直主管部门应根据《关于建立县乡(镇)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尽快给与答复。乡镇人民政府在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环节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并可会同县直主管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联合执法。
精选方案_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有效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严格规范养殖管理,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我镇畜牧业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我镇畜禽养殖污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发展与治理并重,生产与生态兼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规范管理,控制和削减畜禽养殖排污总量,推广清洁生产和生态养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促进全市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原则。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环保所、畜牧兽医站、国土所、水利站、村建办、派出所、经管站、各责任区等相关单位、站所依据各自职能做好配合。
2、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各个畜禽养殖场(户)是治污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力度。
3、养殖环保优先。对现有畜禽养殖场(户)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实现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新建养殖场必须充分考虑土地的承载能力,采用干清粪工艺,实施雨污分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雨、防渗、防溢流、防异味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必须三证一备案,即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养殖用地备案证,原有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全部按要求配建畜禽粪污设施。
二、整治目标
依法关停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完成非禁养区内存在污染的畜禽养殖场(户)综合治理,依法关停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户);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镇农用设施用地审批制度,实现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排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做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三、整治范围及工作标准
对禁养区养殖场(户)实施关停
对全镇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全面关停。
(一)做好非禁养区养殖场(户)污染治理工作
1.镇范围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生猪≥500头(年出栏量)、奶牛≥100头(存栏量)、肉牛≥100头(年出栏量)、蛋鸡(鸭)≥10000只(存栏量)、肉鸡(鸭)≥50000羽(年出栏量)、羊≥500(年出栏量)、兔≥3000(存栏量)。2.镇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3.整治标准: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相关标准实行,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按照《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执行。
(二)重点治理污染防治设施不配套、种养结合不紧密的畜禽养殖场(户)。按照“一控两分四防两配套一基本”的原则实行。“一控”,即改进节水设备,控制用水量,压减污水产生量。“两分”,即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法清粪工艺,实现干湿分离。“四防”,即配套设施符合防雨、防渗、防溢流、防异味要求。“两配套”,即养殖场配套建设贮粪场和污水贮存池。“一基本”,即粪污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对粪污处理不达标、整改不到位、环境污染严重的养殖场(户),由环保所协同市级相关部门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上成立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分管环保、农业领导任副组长,环保所、农业办、畜牧兽医站、村建办、国土所、经管站、镇纪委、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镇环保所设办公室,由蒋金亭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执行、指导督促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以各村为单位,镇级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共同打赢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战。关停、整改畜禽养殖场(户)的牵头单位为环保所,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为镇纪委、派出所、环保站、财政所、农业办、畜牧兽医站等部门。
党政办公室职责:负责整治工作的相关督查考核工作。
镇环保所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依据职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并加强对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监测;列出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清单,督促各村(社区)在20xx年6月30日前依法关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核算和考核;督促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或环评登记;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条例》专项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做出处罚。
畜牧兽医站职责:负责加强畜禽粪污还田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因地制宜推行经济高效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加强技术和装备支撑,着力破除粪污资源化利用过程中的技术和成本障碍;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指导畜禽养殖场(户)采用减量化节水工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种养循环利用设施,配套足量的粪肥还田土地消纳面积;配合环保所做好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验收。
镇纪委职责:负责对全过程开展监督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和违纪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派出所职责:负责维护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现场执法秩序,依法查处环境违法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镇综治信访办职责:负责依法维持整治工作相关秩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1日-6月5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畜禽养殖污染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做好养殖场(户)整治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引导养殖场(户)自觉开展整治行动。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6月6日-6月10日)
摸清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状况,以整治方案实施为契机,各责任区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规模、现状,摸清底数上报,环保所、畜牧兽医站根据摸排情况对全镇畜禽养殖场(户)进行调查分析,掌握情况,分类列出整治名单。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11日-7月21日)
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分类开展整治。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积极采用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广雨污分流,采用干清粪工艺,实现粪尿干湿分离,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贮粪场和贮液池等粪便污水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防止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的渗漏、散落、溢流、雨淋、异味散发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7月22日-7月30日)
1、检查应治理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否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相关标准,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是否按照《省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执行,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
2、对达到治理标准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治或不达标的养殖场(户),由环保部门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并重新明确治理期限。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养殖场(户),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由市环保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报经市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停业、关闭决定,经催告仍不履行的,依照相关法律委托镇政府代履行。
3、组织督导检查。20xx年8月份,镇政府组织督导组对各责任区限期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治理不彻底的养殖场(户),每发现一处对所在责任区通报批评。
五、建立长效机制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关系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工作,必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规范管理。
(一)科学规划养殖区。按照城乡发展要求、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以及畜禽市场需求情况,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由环保所牵头会同村建办、国土所、水利站等单位制定全镇禁养区划定。
(二)严格畜禽养殖审批程序。投资新建养殖场,养殖场主应首先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委会向镇政府提出申请,镇政府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召开农用设施用地联席会议,同意后发放备案申请表,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备案申请表报市国土局备案,不符合农用地有关规定的不得动工建设。建设单位未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的,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直至责令恢复原状。用地未经土地部门审批或未经环保部门评估的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户),畜牧部门不得给予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得提供检疫、防疫服务。
(三)落实常态化监管机制。养殖场场(户)负责人负有主体责任,必须保证畜禽粪污设施正常运行,按技术指导要求完成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监管责任人,各村网格员为日常巡查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督促养殖场(户)整改,拒不整改及时上报畜禽粪污整治领导小组,保持常态化运行,切实改变脏乱差的状况。
乡镇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分享
为有效应对、快速处置可能发生的肺炎疫情,整体提高应急和处理能力,保障镇全民核酸检测组织动员、登记、采样等工作有序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制定目的
针对肺炎疫情局部散发或爆发时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争取在1—2天内,科学、有序、规范地组织完成镇全民核酸检测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肺炎疫情局部散发或爆发时启用。
四、相关准备工作
各部门收到此预案后,要立即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全力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相关准备工作。
1.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编写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动态;组织制定和修订肺炎疫情相预案及预案控制技术方案;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工作和辖区内隔离人员管控,及时报告并转送发现的可疑病例,掌握好疫情信息收集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负责协调市卫健部门处理疫情工作;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
2.卫生院
指导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工作,为医疗救治所需诊断试剂、药品等提供保障,及时拨付医保基金;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建工作办公室、文化体育站
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病毒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测,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负责拟定对外宣传口径;加强网上新闻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病毒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我镇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加强舆情监测,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4.财政办公室、
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紧急生产、采购、储备等专项资金;督促各村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并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承担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5.扶贫与乡村建设办公室、民政办
负责统筹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全市粮食、蔬菜、食品等的生产、供应、集散和调运等工作;根据联防联控机制安排和需求,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满足防控工作需求;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承担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为基础,密切关注疫情期间社会稳定动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群体,全面、深度加强情报信息核查、收集和研判预警,动态监测网上舆情,及时发现、积极化解、稳妥处置疫情引发的不安定不稳定风险因素,严格防范敌对势力滋扰破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防止风险印花由疫情防控领域向社会稳定甚至政治领域传导演变,全力确保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7.水利工作站、退役军人服务站
对疫情重点国家及其他省份来龙人员情况进行预警;对卫健局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重点人员进行核查;承担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8.城管办、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落实进口食品、物品在口岸、运输、流通等环节的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物品的排查管控,加大检测频次和覆盖范围;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物品进口商、承运商、海关查验场所经营单位做好集装箱、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的全面消毒处理工作以及一线工作入员的个人防护工作;做好农贸市场、售卖海鲜和肉类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冷链食品、经营环境的防护、防控工作,指导做好消毒工作。定期开展采样和核酸检测;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进口冷链食品、物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物品依法进行查处;对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进行研判,提出完善物防工作的建议、措施:承担领导小组和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9.平安建设办公室、农机技术推广站
督查、检查各村、各相关科室病毒肺炎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各相关科室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及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依法打击阻挠防控措施实施,扰乱医疗机构处置疫情、救治患者秩序,散布疫情防控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落实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五、检测对象
镇所有常住人口
六、镇基本情况
我镇下辖22个村、4个社区。全镇现有常住人口约7500人。
七、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副镇长李英为组长的--村全民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镇党委、政府具体指导下,及时有序组织开展全民核酸检测工作。
八、前期准备
(一)临时采样点设置
临时采样点场所要求:
原则上设在规模较大的学校操场、村卫生室、村部、养老大院等较空旷的位置设立采样点,分别为镇政府、官船村村部、大箕村村部、勇进村村部、奋斗村村部、桃源村村部、龙水村养老大院、宝兴村村部、应岩村养老大院、文化村养老大院、细鳞村卫生院、水北村村部、铜尚村村部、廉明村养老大院、铜佛一小、铜西村养老大院、永胜村村部、泗水村养老大院、大马村养老大院、新成村村部、天宝社区办公楼、太阳村集体民宿。
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采样点,组织群众前往采样点。
核酸检测采样点各区要有明显标识,公共区域需保持通风,每个采样点要满足“三区两通道"。
1.室外临时采样点:由镇政府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安装照明设备,配备充足的桌椅及取暖设备,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和隔离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
2.室内临时采样点:由镇政府负责选择室内临时采样点,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等侯区、登记区、采样区和隔离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每隔4小时消杀一次。
(二)采样点现场布局
物资保障区;工作人员存放防护用品、消毒设施药品、穿衣镜等必要物资储存区域,进入工作现场前设置缓冲区;
等候区:地面设置1米线(可张贴或粉刷),设置引导线以确保各通道不交叉且相隔至少1米,方便被检测人员保持社交距离,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
登记区:收集并登记录入受检者相关信息,按照组别进行编号。
采样区:负责居民的咽拭子采集工作,按照组别进行编号。
隔高区:位置相对独立、不与采样点共用出入口,标识醒目,用于发热、咳嗽、腹泻等异常症状患者的临时隔离。
(二)工作人员配备
每个临时采样点原则上配备19名工作人员,其中,2名入户调查动员、1名测温人员、1名现场秩序维护、2名登记及、采样引导、1名信息核对、1名消杀人员共8名(乡镇政府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位委干部、包保单位工作人员组成),1名派出所民警负责安全保障,2名志愿者负责登记及录入,6名医务人员负责采样,2名疾控中心人员负责集中在乡镇的样本转运对接(可根据采样任务量适当增减人员数量)。
(三)物资准备
各村屯(社区)均配备帐篷1顶,配备桌子4张,椅4把,电源插座1个.备用口罩50只,音响1个,小喇叭1个,红外线测温仪1把、隔高带(区域分开、设置专用通道,人员分流等地方用)1个,白色喷漆(划线用)1个、水银体温计1个、防护服及隔离衣各30套、面罩30个、一次性乳胶手套30副、消毒液1瓶、75%酒精1瓶、小喷壶1个、干手消、横幅、湿纸巾和登记用品若干、应急车辆等。
九、应急启动
(一)组织动员
接到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按照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本镇全民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完善临时采样点各种功能设施设置,根据提前掌握的常住人员排查情况,入户、微信、电话等方式动员村民(居民)按时前往临时采样点等待咽拭子采样,同时,告知出门时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保持1米以上社交师离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二)呼吸道标本的采集
卫生院根据任务量分别安排2-6名采样人员前往临时采样点,在现场工作人员配合下进行咽拭子采集,结束集中采样后,各村屯(社区)安排专人每问隔4小时(室外是半天一次)对采样环境进行全面消毒,采样组完成临时采样点任务后,按照村委会(社区)提供的行动不便人员的信息表,进行入户采样。本级乡镇卫生院采样人员不足时,由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调度其他医疗卫生单位采样人员。
(三)样品转运
卫生院严格按照《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负责镇各村屯(社区)采样点样品的收集与运输,并安排专人核对采集管标签与混采登记表信息,确保准确完整,编号一致后,将采集的样品转运至乡镇卫生院集中,并交给疾控中心接样人(金红梅13894300911),
(四)信息汇总上报
镇各村屯(社区)全民核酸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7:00前将当日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信息和未完成人员信息上报至镇政府和镇卫生院,镇政府和镇卫生院根据采样进度,另行安排未完成人员核酸采样的时间。
方案范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大全
为贯彻落实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基层延伸,着力巩固提升干部群众对全镇村务公开工作的满意度,按照《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此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要结合合村并社统筹抓好村务公开,尤其要做好“三资”的公示公开;坚持让群众知晓和认可来推进公开工作。通过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提升干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二、村务公开主要内容
(一)本村上季度经济工作、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当年度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二)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权债务情况。
(三)村集体资产及其经营管理情况,包括土地、物业等生产资料的经营情况和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方案、投标结果、承包费收缴、合同履行情况。
(四)村集体经济收益及其使用明细情况。
(五)举办村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的经费筹集方案,收、管、用情况以及招标投标、建设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
(六)征用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七)脱贫攻坚、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拥军优属优待优抚、五保供养、社会捐赠等项款物的接收、发放及使用情况。
(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农村医疗救助金、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各项支农补贴以及政府下拨的补助经费、专项经费的收支发放情况。
(九)集体拖欠村民资金和村民拖欠集体资金情况。
(十)村干部报酬、奖金、补贴,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及年度民主评议结果。
(十一)当年宅基地的申报、批准和使用情况。
(十二)依法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罢免和补选村委会成员,审议和批准村委会成员的辞职申请,撤消、变更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不合法律法规的决议决定。
(十三)符合政策生育和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十四)村民普遍关心的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都必须公开(如:惠民惠农政策、民生工程、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要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三、公开程序及方式
严格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方式,坚持采取公开栏、院坝会、广播等传统方式和QQ群、微信群等新兴方式进行公开。
(一)公开程序
要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需要公开的内容,事先由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按照全县统一规范的村务公开审查表逐项登记,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并按照全县统一规范的《村(居)务公开记录簿》作好公开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党支部、村委会一并审查属实无误的监委会主任签字后才予公开。
(二)公开方式
1.区域较大的村应当在村民小组设置村务公开栏,将村务公开延伸到小区、院坝、楼栋。
2.针对留守人员普遍老龄化、文化程度较低、行动不便等问题,要通过院坝会、广播等方式进行公开,便于群众知晓、了解、监督,做到村居务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全镇所有村都要规范化运行村务公开微信(QQ)群,用微信(QQ)群进行公开,切实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及时公开
及时公开的村务应当在公开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公布;重点工作、群众关注的专项财务活动应当及时公布或根据群众的要求进行点题公开;定期公开的村务,应当在每月、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公布。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坚持每季度公开惠民惠农政策信息、民生工程推进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三资管理情况等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档案管理
按照《省村务公开条例》要求,每季度公示的内容都要拍照留存,建立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的村务档案。
六、监督检查
(一)各村要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确保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监督工作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二)镇纪委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村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同时,畅通信访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
(三)镇党委政府对村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弄虚作假的或者不推行村务公开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建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关责任人员启动罢免程序。
(四)在村务公开工作中,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民政局将相关线索移交至镇纪委,由镇纪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参考方案: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20xx﹞6号)和《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推进地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有关要求,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消防行政执法改革,结合乡镇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开展乡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着力解决乡镇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权责不一、执法缺位、力度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起符合基层实际的权责一致、规范运行、精简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消防行政执法机制。
二、工作内容
(一)委托执法机构。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我县消防行政执法实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细化明确委托消防执法事项,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委托乡镇)以县消防救援大队名义在委托权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消防监督执法职权。
(二)委托执法主体。受委托乡(镇)结合本区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健全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工作制度,明确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归口单位及职责,配齐必要办公设施,选配2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人员为乡(镇)兼职消防行政执法人员;选配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人员为乡(镇)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选配辅助执法人员。受委托乡(镇)选配的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和消防监督检查人员,须经县消防救援大队培训考核,方可履行相应的消防监督执法职权。
(三)委托执法权限。①监督检查权。受委托乡(镇)按照委托权限范围(附件1),在本区域内对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②部分行政处罚权。受委托乡(镇)按照委托权限范围(附件2),由乡(镇)以委托消防部门的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委托执法方式。县消防救援大队应当与受委托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附件3),委托时限暂定1年,明确委托执法的具体范围和权限,并自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报送县政府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备案。
(五)委托执法程序。受委托乡(镇)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如实填写《乡镇消防安全检查记录》(附件5),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
对依法给予个人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或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的消防行政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办案人员应当场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乡(镇)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可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
对依法应给予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在报受委托乡(镇)负责人同意、经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人审批,在检查起1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受理立案,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依法开展调查询问,参照《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拟定《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经县消防救援大队法制审核后,由受委托乡(镇)负责人审批后作出,并加盖消防委托执法专用章。
相关行政罚款收入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统一上缴国库。除法律规定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外,罚款由被处罚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受委托乡(镇)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六)委托执法责任。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受委托乡(镇)的消防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受委托乡(镇)消防行政执法行为存在过错、情节严重的,县消防救援大队可以解除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受委托乡(镇)超越委托权限范围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将受委托行政执法职权再次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乡(镇)自行承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工作协调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司法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负责统一协调解决工作出现的各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受委托乡(镇)要根据现行的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现状,认真做好本区域消防委托执法工作,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管理创新;要将消防委托执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委托执法事项、权责落实到位。
(二)加强培训指导。受委托乡(镇)要切实加强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建设,选配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到行政执法岗位。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应组织受委托乡(镇)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和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开展不少于7天的执法业务培训,每季度深入乡(镇)实地指导不得少于1次,切实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检查力度。受委托乡(镇)要全面履行消防监管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开展针对性防火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乡(镇)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场督促整改,对委托权限内的行为依法查处;对超出法定职权以及被委托权限的行为,移交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理。
(四)加强执法监督。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制定出台乡(镇)消防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受委托乡(镇)要建立行政执法检查、执法公开、违法投诉举报、案件报告以及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开展行之有效的执法监督活动,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过错。受委托乡(镇)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的所有消防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全程录像,相关视频资料应存档备查。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受委托对象的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处罚依据以及行政执法文书应用正确性等行政执法工作实施监督,案件办理完毕后30日内归档备查。
(五)开展联合执法。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首接负责等制度,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打通基层消防执法“最后一公里”,共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稳定。
乡镇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分享
为推动落实“十四五”时期全县基层公共体育设施补足补短板,提档升级,提高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综合水平,实现全县乡镇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乡镇街道办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政办发〔20xx〕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大力推进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基层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补足短板,全面提档升级,增强公益性,提高普惠性,让人民群众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推动新时代闻喜县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二、建设任务和进度
到“十四五”末,努力实现全县12个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全覆盖。
三、建设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资金
(一)县财政资金。
(二)市级彩票公益金资助资金。
(三)社会资金。
五、建设原则
(一)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
工程建设的实施,要从实际出发、盘活空闲用地、边角地等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合理、统筹规划、贴近百姓、方便可达,建设项目和规模可灵活掌握、量力而行。
(二)整合资源、有效利用、相对集中
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工程可以新建,也可以在原有场地设施的基础上改建或扩建,可与足球场地结合,相对集中满足多人群、多项目使用;以动休闲为主要功能,配置一定数量的体育服务设施、休憩设施及绿地、美化景观等。
(三)地方为主、多方参与、体现公益
坚持地方政府投入为主、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落到实处。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工程建设和营,坚持建管并重,强化行管理,切实体现工程建设的公益性并提高健身中心的综合利用率。
六、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建设标准
(一)根据场地面积和项目设置数量,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分为小、中、大型三类
1.小型:建设面积达到1000m2或以上,可开展5个以上动项目,包括篮球、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等。
2.中型:建设面积达到2000㎡或以上,可开展7个以上动项目,包括两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羽毛球、器械健身、门球或网球等。
3.大型:建设面积达到3000m2或以上,可开展10个以上动项目,包括2-3连片篮球或足球场地、广场舞、乒乓球、器械健身、门球、柔力球、网球、气排球、儿童游乐等。
(二)辅助设施建设内容
1.配套照明设施,可在晚间开展篮球足球、羽毛球、广场舞、乒乓球、气排球、太极拳等项目动。
2.健身中心建设围网,田网周围可建设环形健身跑道。
3.1间不小于20m2配套服务房(具备体育彩票销售、饮料副食补给、管理人员休息等功能)。
4.若干场地标识牌(体现中国体育彩票、省体育局、市人民政府援建等内容)和动休息座椅。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卫生健康和体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县卫健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12乡镇乡镇长和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组成的闻喜县乡镇全民健身中心工程建设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从实际出发,细化工作目标,制作具体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
县发改局:负责力争把工程建设纳入项目储备库,争取上级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实施方案》的进度、数量,每年列出乡镇全民健身工程专项预算,保障建设资金。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土地供给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落实减少审批事项的配套政策措施。
县卫健局:负责统揽工程建设的资金申报,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等工作。
各乡镇政府:负责把工程建设列入本辖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联系各成员单位做好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资金、设计和建设工作,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三)做好工程指导
县卫健局要对工程建设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推进,严格工程项目库申报和审核工作,严格工程建设计划和标准,严格资助资金使用管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乡镇政府要统筹和监督当地工程建设的申报和实施工作,于本年12月1日之前将下年建设项目前期资料报送至县领导组办公室,争取入市级项目库。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及实施,严格遵守招投标等相关程序规范,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事项发生。各乡镇政府作为工程的使用管理单位,要严格遵照全民健身中心的公益性原则,建立健全场地设施使用规章制度和人员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优秀方案:乡镇2021年春耕备耕实施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春耕备耕工作,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粮食安全和农民增产增收增效目标,在当前肺炎疫情防控基础上,抓好春耕备耕生产,我镇组织制定了《镇20xx年春耕备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主要任务
根据20xx年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稳定粮食生产和防止耕地抛荒》文件精神,结合我镇20xx年农业生产发展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于市将农业农村工作考核中单列粮食生产考核,且加大粮食播面和产量的考核比重。防止耕地抛荒工作被纳入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内容,届时,市将对我镇防止耕地抛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村委会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对耕地抛荒隐瞒不报的,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镇农业线将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与农业项目安排等政策措施挂钩。20xx年丰我镇粮食种植任务为91080亩,其中早稻播种面积42930亩,粮食产量达到38709吨,其中早稻产量16313吨。
二、工作举措
(一)抓好计划备耕。一是各村要高度重视春耕备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早谋划、早部署、确保春耕备耕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明确20xx年粮食生产任务、细化措施,坚决执行“稳粮政治站位“的要求,适期做好早稻播种工作。二是各村要强化抓落实,将任务分解到各村小组,细化到地块和农户,确保我镇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镇农业服务站将对未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进行全镇通报。
(二)抓好农资备耕。一是镇农业服务站要及早做好种子、化肥、农药等各类农资的调剂,确保春耕农资保障供应。二是镇农业服务站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农资、掺杂使假、转基因种子销售、哄抬物价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三)抓好政策备耕。一是各村要深入群众宣传党的惠农强农政策,利用村宣传栏、结合抗疫情一封信的内容、电视广播、脱贫攻坚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政策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二是针对今年粮食生产实际情况,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引导鼓励农民稳定粮食生产,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四)抓好指导备耕。一是农业农机人员要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合作社开展宣传和技术服务,及时帮助农民解决春耕备耕生产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春耕备耕生产顺利完成。积极探索节水抗旱稻的旱种旱管栽培模式。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加快水稻机播、机插、机防、机烘等农机组装技术的创新集成。二是镇农机人员要做好各类农机人员的技能培训,组织加快农机具保养、调试和检修进度,3月25日前各类农机具检修完好率达到100%。
(五)抓好科技备耕。各村要充分把握备耕时机,进村入户开展培训,重点以农业政策、粮食生产、特色农业,以及精少量播种、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等实用技能为重点,不断推广农业新机具、新技术应用,增强农业科技含量,提升我镇农业现代化水平。
(六)抓好防灾备耕。各村要树立防灾抗灾意识,进一步加大抗灾宣传力度,密切关注春季天气变化,加强雨雪、倒春寒、洪水、干旱等春季多发灾害性天气过程应对工作。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要及时关注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指导农牧民科学抗灾减灾、科学种田,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资金物资到位,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和自觉性,提高抗灾保丰收能力。要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与推广力度,尤其是要对水稻投保工作加强推进,进一步降低种粮农户的种植风险,保障粮食安全。全面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粮食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等政策,切实降低粮食生产风险。要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机安全生产教育,规范24小时应急调度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一旦发生灾情,保证信息畅通,并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确保有效采取措施处置到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第一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各村书记、镇农经站、农业服务站、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春耕备耕领导小组。各村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粮食目标任务完成。要帮助和指导农民开展春耕备耕生产工作,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快推动春耕备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强化检查督促。各村要认真做好春耕备耕情况统计,指定专人负责春耕生产的信息整理、统计和上报。镇农业服务站将不定期对各村开展春耕备耕工作进行检查,对春播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春耕备耕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