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工作总结锦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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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1)
一是认真学习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对全会出台的8个文件进行贯彻落实,对涉及财政的工作逐条研究,特别是将《沈阳市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关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涉及我局的工作任务逐条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完成时间表,进行资金测算,并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为打造诚信政府做出努力。二是落实省、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研究出台17条具体举措,稳步推进解决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问题等工作。在财政门户网站上开设专栏,集中反映、长期公开财政涉企和涉及民生的政策信息。三是转变财政投入方式。推动“拨改投”的财政支付方式转变,将财政资金以政府投资基金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重大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四是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支持东北振兴和稳增长政策,支持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统筹有限财力,保障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需求,促进智能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发展。牢固树立“项目为王”意识,积极筹集并拨付补助资金,推动全市重点项目顺利开复工和重大项目储备,支持小微双创。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支持自贸区沈阳片区建设。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项涉企政府性基金。
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2)
丰县工商局大沙河分局执法工作总结 2010年我分局行政执法工作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结合实际情况,将我分局2010年的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队伍建设,打造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执法队伍
我分局把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定期组织人员到县局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同时,我分局制定了详细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计划,以平时自学、每周五集中学习的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打造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执法队伍。
二、创新工作思路,谱写工商管理行政执法崭新篇章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
“行政执法,教育为先”。今年以来,我分局先后举办了2次企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和1次个体工商户法律法规培训,印发培训资料200余份。同时,印发大量宣传材料,以分发张贴等方式宣传有关政策法规,以此增强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抵制违法行为的自觉性。
(二)严格依法行政,狠抓突出问题整治
1、整治无照经营。开展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工作细致,责任落实到位,变事后查处为事前规范,效果显著。同时,将整治无照经营工作常态化,加大日常巡查。今年以来,我分局共检查经营户1200余户,清查无照经营368户,督促办理营业执照215户,依法取缔153户。广大经营户明显增强了亮照经营意识,绝大多数无照经营户都能在主动到分局办理营业执照。
2、强化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营造安全消费环境。首先把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关,积极推进 “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其次,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车辆110辆次,检查经营户1400余户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8起。分局加大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每月不定期对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食品快速检测检测,共检测各种食品77样次,有效保证了群众“菜篮子”的质量安全。1
3、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把市场准入关。不断完善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制度,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经营户主体资格120户次,抽检农资362批次,对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积极推进“合同指导站”的建立,加强“合同法”的宣传工作,强化农民和企业的合同意识,指导农业合作社和果农签订合同120余份,发放合同示范文本1000余份;依法加强合同监管,严厉查处涉农合同欺诈行为。
4、依托网络,切实加强消保维权工作。全力推进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的建立,力求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我分局建立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分会2个,投诉站和联络站51个,全年受理调解消费投诉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围绕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维权法律意识,加强对各类举报投诉的处理力度,及时化解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一个更加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
三、强化责任,加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力度。我们分局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合理设置执法岗位、分解执法职权,明确各个岗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为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我分局设立了兼职纪检员,加大内部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定期对执法行为进行检查,并于季度末通报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有效保障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我分局将以建设法治工商为目标,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改善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我分局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更高台阶。
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3)
1.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局党组决策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市财政局党组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在深入调研论证基础上,积极采纳建设性、合理化建议。对重要的决策依据,预算编制和重大项目的资金分配等问题,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2.及时调整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鉴于部分局领导和处级干部工作发生变动,我们及时对我局“七五”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卢俊同志担任,成员由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处。
3.明确内部职能分工。局所有的政策性、制度性文件制发都由法规处归口管理,进行合法性论证、会签。并对已出台文件定期组织清理,有效的避免了财政政策内容交叉、“打架”或违法问题的发生,保证了财政政策在合法的基础上发挥支持、引导和促进作用。先后制定了《沈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沈财法〔2020〕337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沈财法〔2020〕379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通知》(沈财法〔2020〕385号),《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沈财法〔2020〕428号)等。法规处为局行政处罚监督机构。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时需法规处先签署意见,同意后交局领导审签。行政处罚意见需法规处进行复核,从程序与实体两个方面进行复核、把关,未通过法规处复核的案件,局领导不予审核,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局内涉诉案件由法规处采取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管理。
4.强化财政工作运行模式。严格执行并不断更新完善《沈阳市财政局法规工作体系》,确保财政法制工作从学法、立法、执法、执法监督、执法责任追究五个方面得到落实和完善。有效规范财政法制工作的运转,促进财政法制工作有序开展。
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环境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环境执法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案件调查、排污费征收和督查时,适用本规范。
第二章 一般规范
第三条 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得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
第四条 规范执法。熟悉掌握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按照法定的权限、时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第五条 公正执法。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程序优先,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
第六条 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等合法权利,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粗暴执法。
第七条 廉洁执法。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做到:
(一)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参加其邀请的娱乐活动和营销活动。
(三)不得胁迫当事人、向其索要钱物、推销环保商品和服务、干预和承揽环保工程以及其他谋取私利行为。
第三章 现场检查
第八条 除例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外,现场检查均应当采取突击检查方式实施,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不得向当事人通风报信。
第九条 现场检查时,环境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当事人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场的,应当向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来意和执法依据,告知其申请回避的权利和配合调查的义务,告知其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现场检查时,应当场制作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环境管理手续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及检查实施情况等。检查记录应当真实、明确、规范。
第十一条 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提出整改要求,对环境违法情况和责令改正内容作出检查记录,并按程序报告。
第四章 案件调查
第十二条 调查案件时,需实施现场检查的,按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执行。
第十三条 调查案件时,应当根据案件性质和调查要求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危害后果、违法情节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及时、公正的调查。
第十四条 调查案件时,应当制作现场笔录或者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应当有环境执法人员签名和当事人签名、盖章。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或者不能签名、盖章的,应当注明情况。当事人拒不到场、无法找到当事人的,不影响调查取证的进行。有其他人在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询问笔录应当有环境执法人员签名和被询问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第十五条 调查案件时,发现当事人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程序报告,根据指示并案处理或者另案处理。
第十六条 调查案件时,做到:
(一)不得擅自增减、变更案件调查内容。
(二)不得擅自向当事人泄露举报人、投诉人相关信息。
(三)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得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法手段获取证据。
(四)不得隐匿、毁损、伪造、变造证据。
第十七条 调查案件时,做到:
(一)违法事实清楚、法律手续完备、证据充分的,作出明确的调查结论。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提出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作出违法事实不成立的结论。
(三)违法事实不清,法律手续不完备,证据不充分的,作补充调查。
第十八条 调查终结后,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得以行政处罚要挟当事人或向当事人索要财物。适用一般程序的,应当将已查明的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和初步处理意见,送有环境行政处罚权限的部门审查。
第五章 排污费征收
第十九条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方法核定排污者污染物排放量。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征收排污费,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排污费征收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改变收费范围。
第二十条 不得协商收费、人情收费。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减缴、免缴、缓缴排污费或者擅自减征、免征、缓征。
第二十一条 应当及时将征收的排污费缴入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
第六章 督 查
第二十二条 督查前,应当制定督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督查工作方案实施督查,变更督查工作方案应当报请组织督查的部门同意。
第二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实施督查时,应当依据督查工作方案,要求督查对象提供相关资料,对其完整性、合法性、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资料审核表和汇总表,列出发现的问题和需要实施现场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 督查时,需实施现场检查的,按第九条至第十一条执行。需实施案件调查的,按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执行。
第二十五条 督查结束后,应当作出明确的督查结论,及时向组织督查的部门作出书面报告,提出环境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和处理建议。提出通报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约谈地方政府、实施区域限批等重大处理建议应当根据督查事项的不同,由组织督查的部门或者督查机构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六条 根据督查事项的不同,由组织督查的部门或者督查机构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反馈督查情况,并督促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整改,开展后督察。
第二十七条 在督查时,做到:
(一)不得擅自变更方案实施督查。
(二)不得采取诱导、压制、强迫等方式进行调查询问,不得调查询问与督查无关的内容,不得有歧视和差别待遇。
(三)不得擅自约见督查对象或者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向督查对象反馈情况。
(四)不得以提出通报人民政府、挂牌督办、约谈地方政府、实施区域限批等处理建议威吓督查对象。
(五)督查结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不得仅由推断、猜测等作为督查结论的相关证据,不得作出“可能违法”的督查结论。
第七章 监督处理
第二十八条 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上述规范的,由有管理权的部门作出以下处理:
(一)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脱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处理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
(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范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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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5)
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区委依法治区办负责统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和统一监督。2020年9月出台《潮州市潮安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执法重心下沉。
放权赋能和指导协调结合,保障执法职权有序下放
在统筹放权的同时,厘清区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权责边界,真正形成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合力。
放权赋能,重点围绕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卫生健康、农业技术推广、镇区和乡村治理等领域,全面梳理基层最迫切需要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权力,多次召开协调会,反复审核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2021年1月1日起以直接赋权的方式将5个领域158项执法事项下放乡镇,**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对违法现象“看得着、管不着”的问题。
指导协调,组建区、镇二级行政执法人员粤政易工作群,第一时间指导协调、解决问题,适时召开潮安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区、镇二级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参加,部分乡镇分享执法办案经验,协调区直职能部门解决乡镇下放权限后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健全协同高效运行机制,在区、镇二级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协作机制,理顺乡镇与区直部门在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协作联动和职责分工中的关系,解决乡镇执法主体无权查处而区直部门鞭长莫及等问题,真正形成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整体合力,形成强力震慑。
对口培训和业务指导结合,保障执法主体有力承接
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促使乡镇政府接得住、用得好执法权限,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权限真正在乡镇发挥作用。
对口培训,组织556名乡镇工作人员开展至少47课时的综合法律知识线上培训,线下组织各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参加为期三天的执法办案基础知识培训,同时制作行政执法实务操作、行政强制法解读等PPT,发放《行政执法实务工作手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现业务知识随身学、掌上学。
业务指导,组建“保姆团队”,组织区直部门业务骨干分别成立对口案件指导专项组,从执法主体、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方面入手,手把手指导乡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有行政执法案件的乡镇开展实地指导,每周开展集中案件审查,线上依托镇级行政执法人员粤政易工作群,随时随地开展文书检查、程序审查等指导,确保乡镇开好“第一张罚单”。今年以来“保姆式”服务指导乡镇政府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9宗、行政检查及强制108宗,实现案件指导全覆盖。
建章立制与监督检查结合,保障执法行为有效实施
着眼为执法权限戴上“紧箍咒”,推动乡镇行政执法行为阳光规范,实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建章立制,以清单式、流程图等形式为乡镇行政执法工作配套制度规范,从行使权限、全过程公示、法制审核、规范用语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使乡镇执法人员在统一的尺度内执法、按标准的流程办案,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乡镇政府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监督检查,成立镇级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制定印发《潮安区2021年度镇级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纠正行政执法行为偏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核认证,依托广东执法队伍管理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目前全区乡镇共167人持证上岗,另外,已有462人报名参加申领行政执法证考试的前期学习。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开通镇级执法主体,做好行政执法“两平台”上线应用的准备工作,为推进执法移动化应用奠定基础。
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6)
一是积极化解养老金支付风险。积极配合人社、地税部门加强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强化保费征收责任,按月对区县保费征收情况进行考核,并认真研究缺口筹资和保发放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足额落实财政补助,并继续对存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地区给予筹款支持,确保企业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支持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推进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征收试点。提高城乡低保和优抚标准,保障城乡困难群体相关待遇。三是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落实各项就业补贴,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全力支持创业就业。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配合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施办法,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继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北快速干道等重点基础设施投入使用。认真完成环保督察迎检相关工作。加大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投入。继续支持土地储备,加快土地储备资金周转速度,提高土地收益。五是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推动中小学实施弹性离校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幼儿园奖补政策。研究提高高中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大力支持文体事业发展,推动玖伍文化城项目顺利运营,保障沈阳马拉松、首届市民运动会等赛事举行。推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相关工作。
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7)
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日益复杂,各类犯罪活动层出不穷,给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压力和挑战。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秩序,执法人员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他们经常处于危险环境中,冒着生命危险,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平安。下面是我对执法人员工作的总结。
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作为一名执法人员,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法律尊严是他们高度关注的问题。他们时刻都将公众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放在首位,并以此为动力,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
执法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了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他们不仅需要掌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还需要学习各类犯罪活动的特点和方法,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他们通过日常训练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执法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理解力。在工作中,他们需要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和沟通,包括受害者、嫌疑人、目击者以及其他执法人员等。他们需要善于倾听和理解他人的需求和问题,并通过有效的沟通和解释来解决矛盾和问题。只有通过良好的沟通能力,执法人员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增强人民群众对他们的认同和支持。
执法人员需要具备极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抗压能力。执法工作常常涉及危险和紧急情况,需要执法人员稳定的心态和冷静的应对能力。他们需要在极端环境下保持冷静和处事准确,并全力以赴完成各项任务。执法人员经常要面对工作压力和身心疲惫,他们需要具备较强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以保持身心的健康和工作的效率。
第五,执法人员需要积极发扬法治精神和廉洁自律意识。他们不仅要履行职责,还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摒弃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他们要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公正形象和职业操守,赢得公众信任和尊重。
小编认为,执法人员是社会稳定和安全的守护者。他们承担着巨大的责任和压力,付出了很多艰辛和牺牲。他们的工作总结是他们辛勤努力的见证,也是对他们努力的肯定和激励。我们应该给予执法人员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共同建设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
执法人员工作总结(篇8)
随着各地县域经济的发展,县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群众对改善居住环境的呼声也日益高涨,城市管理已成为摆在城市管理者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严峻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一座好的城市不是“造”出来的,而是“管”出来的。如果没有管理,道路建得再宽也会拥堵,小区建得再美照样脏乱。城市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群众的生活质量。作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除了熟悉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我认为管理好城市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打造独特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运用公关策略汇集民众力量,而公共关系运作核心之一,就在于如何借助媒体的传播力及活动的影响力进行积极有效的舆论引导,将民众的注意力、民众的情绪、民众的责任意识汇集到某一个点上,形成一种威力无穷的群体性力量,这种力量的介入将大大推动城市管理的进程,通过大量的城市管理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市民从了解城管法规到自觉遵守城管法规,潜移默化的陶冶人的思想情操,启迪人的文明意识并形成一种有利于城市管理的城市文化和城市精神。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使城市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现行的城市管理模式以运动式、突击式执法比较普遍,个体工商户与城管人员“打游击”。常态式、长效式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这种现象是由于法律、法规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不足,证据的收集成了难点,做出行政处罚又很难执行,所以本人认为首先,应该为执法队员配备照相机或摄像机,在做出具体行政处罚前进行充分的证据收集,给一些流动摊贩及违章个体工商户造成心理上的压力;其次,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根治,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充分考虑到流动摊贩的安置问题,即方便了市民又从源头上根治了流动摊贩;再次,城市管理职能中存在职责交叉及管理职能不规范,在执法中各自为政,形成了城市管理的混乱,“八个大盖帽管不了一个破草帽”的情况经常发生,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所以我认为地方政府应该协调明确各单位的管理职责,才能使城市管理走上健康有序轨道,形成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使执法工作走上规范化。
由于在行政执法中疏忽了法定程序,导致行政诉讼及行政诉讼案件败诉,即损害了单位形象又在市民中造成了恶劣影响。所以我认为我们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应该注意:1.不颠倒法定程序;2.具体的行政行为以法定的形式表现出来(如:不能以口头通知代替书面告知或送达的送达形式);3.按规定的方式完成行政执法(如:主动表明执法身份,对行政违法行为先取证后处理,不能先处理后取证等)。
四是加强队伍形象建设,把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执法队伍的作风和形象是文明执法的前提,经常可以看到报道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且不说报道是否客观,但其负面影响却是不可估量的。我们在执法中经常面对的是弱势群体,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他们进行多次教育后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才会进行相应的处罚,可是市民通常都只是站在同情弱势群体的角度。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改变以往衣着不整,行为不端庄,满嘴粗话的陋习,在市民心目中树立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说好一段话,做好一个法律文书”是文明执法的关键。反过来说文明执法是保护自身安全的“防弹衣”。因此,只有将文明执法贯穿于工作的方方面面,才可以使我们的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才会创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说好一段话,记住一段准确的法律条款,做好每一次取证纪录”,我们才能在工作中游刃有余,才能把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五是细化自由裁量,使执法真正体现公平公正。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如不合理行使,会造成行政处罚“同案异罚”现象,客观上会影响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我认为我们应该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将违法情节划分为轻微、一般、较重、严重等几类情况,对照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确定行政处罚的幅度,并向执法相对人公开。这样将自由裁量量化、细化做出的行政处罚才能体现出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性,才能被当事人接受,才能被公众认可。
六是用情用理,使执法工作体现人性化。
执法过程中,只要思想工作做得好、做得细致,做到了行政相对人的心坎上,许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耐性细致不怕麻烦的讲解及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人格,与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在发放的各类告知书中,附上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文等,使公正执法和执法效果得到最佳统一,即缓解了执法氛围又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七是增强协调能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许多问题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解决。注重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才能使我们的工作顺利进行并使工作效率得到提高。
八是规规范执法文书,健全执法档案。
规范的执法文书是法定程序是否合法的依据,也是保证文明执法的前提和条件。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充分讨论、不断完善执法文书格式、统一装订顺序,确保案件卷宗资料齐全规范,在规范整理文书中体现行政执法要领,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避免错案的发生及程序不合法导致的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