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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梯维保合同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电梯维保合同(篇一)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处

承包项目总负责人:

承包项目现场主管: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整体向前发展,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 项目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项目实际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项目: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项目奖金:

四、工期要求:

自 年 月 日工人实际开工日(即实际进场之日)起算,至 年 月 日止(最终以甲方现场验收与技术协议要求达到的各项指标相符),全部工期 天。

五、质量管理要求:

主合同规定的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要求和业主合理的质量控制项下的约定。

六、现场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环境清洁度应基本符合公司内部管理的要求,乙方必须保持现场整洁,对场地相关机器设备及零部件做好规划,对承包人员做好安全及素质教育工作;

2、乙方必须在每一个重大、紧要工作环节指派项目组长亲临现场指挥,防止错误施工而返工、人员调度不灵而误工及现场安全事故的出现。

七、安全管理要求: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操作规程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甲方劳动保护措施不全及施救不力出现的'工亡或工伤,甲方承担事故的连带责任,但经双方认可的可以免责的事由除外;

2、无法预测或不可控制的意外伤亡事故的处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职工伤亡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八、项目部资金使用原则:

1、多劳多得,有奖有罚;提前奖励,推后处罚。

2、工程款拨付

(1)工程款由公司代扣相关税费后直接拨付给项目部。

(2)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如发生农民工到公司反映项目部工资没有按时支付的情况,公司代扣部分工程款,用于支付项目部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处罚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3、工程完工后,由项目负责人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复后由财务部拨付工程尾款;

4、奖罚比例

(1)提前完成:乙方按时、按质、按量提前完成承包项目,可以优先进入下一个项目的承包;

(2)推后完成:扣除非正常的延误时间后,按工程造价的2%扣除;超过20天,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公司损失的10%。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在公司指导下安排生产进度,承包过程中不得将承包项目另行转包给他人,在不损害双方利益前提下乙方实行辅项目分包,必须提前15天征得甲方同意;禁止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项目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对项目进度及项目质量的监督和检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检查项有:

(1)、项目进度表;

(2)、项目生产、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报告。

3、甲方对乙方负有提供人力资源、生产材料、设施设备、生产用具、生产场地、生产辅助性资金、办公资料、劳动保护等的协助义务,一旦甲方出现违约行为,乙方可据此顺延项目进度。

4、乙方对全体承包人可实施先进的生产激励措施,根据生产情况,乙方可灵活安排员工加班或调休。

十一、本协议与主合同各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

十二、协议履行后,单方对协议的个别条款存在争议或异议,除主合同外,内部承包协议引致的纠纷不诉诸法律,由双方或第三方介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按份承担各自损失。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承包成员(签字):

20xx年X月XX日

电梯维保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正在使用的XX套XXX自动感应门进行维修和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如发现自动门有故障,本市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或电话联系最早处理时间,未按时按 30元/次从维保费用中扣除。

二、 自动门主机维护与保养、活动门页止摆器、密封胶条、自动门主机内部各种紧固件螺丝一年内免费保修和更换。

三、 协议期间乙方因维保产生的服务费、出差费和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 甲方支会乙方自动门维修保养费¥:XXXXX元/年,大写:XXXXXX,款项甲方一次性付清;

五、 甲使用的自动感应门如需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选用乙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

六、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 本协议有效期有 壹 年,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到期如需续签,由双方另行签订。

八、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电梯维保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维保业务的正常进行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维保业务实施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接维保项目,维保期间相关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合法性。

二、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接维保项目,维保期间为相关作业人员缴纳五险和人身意外险,且保证五险和人身意外险的真实性、有效性,人身意外险保额应大于等于80万。

三、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质监局和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严格按照甲方维保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维保作业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乙方在电梯维保作业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全、质量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乙方在维保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本单位的施工标志,悬挂安全 警示标语、警示牌等。

(1)、维保期间,乙方是维保项目的安全管理主体,甲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2)、维保期间,乙方应指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维保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四、 乙方必须为现场维保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对维保现场维保人员的工业卫生防治工作负责。

五、 乙方应制定维保作业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维保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具体安全防范措施。

六、 乙方应至少指派一名人员做为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甲乙双方安全管理人员相互联系,加强沟通,及时信息交流,共同搞好维保作业安全工作。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至施工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保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正在使用的XX套XXX自动感应门进行维修和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如发现自动门有故障,本市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或电话联系最早处理时间,未按时按 30元/次从维保费用中扣除。

二、自动门主机维护与保养、活动门页止摆器、密封胶条、自动门主机内部各种紧固件螺丝一年内免费保修和更换。

三、协议期间乙方因维保产生的服务费、出差费和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甲方支会乙方自动门维修保养费¥:XXXXX元/年,大写:XXXXXX,款项甲方一次性付清;

五、甲使用的自动感应门如需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选用乙方提供的配件,乙方应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有效期有 壹 年,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止。到期如需续签,由双方另行签订。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电梯维保合同(篇五)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

1、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2、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3、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4、 的建筑物名为 内的小计 台;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壹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

1.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25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七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2、甲方的责任

2.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2.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以坏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电梯编号(甲方) 电梯型号 数量(台) 层站 载重kg 速度m/s 每月每台保养费(人民币) 年合计(人民币)

年度电梯保养费总计(大写):

七、付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第六个月向受甲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5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次性付清。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

2、因乙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

1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章)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维保合同(篇六)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本合同。

一、维修、保养的服务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合同中列明的供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维修及保养服务。其中包括:。(各部电梯的基本情况请见附件)。

二、维修、维护保养标准

三、维修、维护保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合同双方无任何一方在到期前1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则合同到期后,乙方有续签合约的优先权。

四、维修、维护保养费

开户行:

帐号: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和扣罚乙方维保服务费。

3、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电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保证上述维保设备属甲方合法财产或甲方对该等设备拥有合法的委托维保的权利。

4、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5、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6、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7、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8、甲方授权代表:杨国纯,代表甲方在维保过程中相关事宜的签字确认。

9、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11、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12、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3、为保护乙方的技术专利,被更换的零部件涉及乙方技术专利的,应无偿交由乙方回收或当场销毁。

4、MBM2模块化保养(根据各地情况调整)

按照国家规定,乙方派出维保专业人员对上述设备提供至少每15天1次的例行保养工作,乙方发现有可能损害或影响电梯运行安全或质量的因素时,将立即向甲方报告并商议整改方案。

乙方维保人员每次实施维修保养前,应先到甲方工程部签到,完成保养后,提供相关保养记录。

为保障乘客的安全以及延长甲方设备的寿命,乙方把电梯的保养分为几大模块,科学安排合适的保养程序,为甲方延长设备的寿命以及保障乘客的安全性。乙方运用移动工具等支援工具管理路线和技师的能力,以便在不同环境中对不同情况同时管理。

4.1.基本检查

4.2.基本模块

4.3.井道模块(曳引电梯)

4.4.井道模块(液压电梯)

4.5.厅门模块

4.6.门机模块

4.7.主机模块(曳引电梯)

4.8.主机模块(液压电梯)

4.9.控制柜模块

4.10.信号模块

5、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

提供全日24小时紧急修理服务,甲方发现维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运行现象,应立即拨打服务热线通知乙方从速派遣称职人员处理,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若故障造成乘客困于设备内,乙方承诺根据已接到的甲方通知,在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配件更换服务:

乙方对配件提供全日24小时供应服务,并且免费送货上门。在维保过程中乙方发现需更换的零件,应主动进行更换;由于甲方人为导致的配件损坏,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及时更换,甲方须在更换后7天内付款到乙方账户内,否则乙方有权拆除已更换的零件。

配件有偿更换的范围,详见附件。

7、政府年检协助及新法规标准告知:

乙方需负责协助电梯的政府年检工作以及提醒年检时间,政府电梯年检费用由甲方承担。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的法律规定发生改变时,乙方将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为甲方进行此安全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相关人工、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如乙方未按本合同6.2.2条款要求的时间按时到达现场维修,出现一次书面警告;第二次甲方收取违约金100元;第三次甲方收取违约金500元,但累计违约金不得超过当月的10%,费用从维保费扣除。

2、任何一方在合同期满前单方面解除合同或无故拒绝履行合同的,则应向另一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维保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单方面解除合同除外。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同意或乙方拒绝依约维护保养的除外。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甲方为了对电梯内的人员进行施救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紧急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在电梯故障发生时不能按约定时间赶赴故障现场,时间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甲方为了避免电梯不能运行带来的人群疏导困难而请乙方以外人员进行处置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经政府检验部门事故认定,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因电梯质量问题、乙方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承担电梯复验的所有费用。

八、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变更

若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就本合同有关事项提出变更,需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3、终止

3.1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从终止本保养合同之日起,乙方将不承担任何与维保工作相关的法律责任:

A.除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规定的例外情况,凡未经乙方同意,非乙方人员对设备进行了维修保养,甲乙双方无法就此达成谅解意见的;

B.甲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或未能偿还应付的债务;

C.甲方延迟支付维修保养服务费超过90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

3.2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A.乙方陷入破产,被迫或自愿清算(合并或重组除外)而无力再履行合同义务;

B.乙方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经甲方书面发函催告后5日内仍未履行,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赔偿请求,并配合甲方进行移交,若乙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月计违约三次或三次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由于本合同所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电梯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免责条款

1、如遇战争、罢工、暴乱、自然灾害等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则甲、乙方对第五、六条所承担的责任将予以免除。

2、因甲方未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书面合理建议所产生之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更新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梯维保合同(篇七)

甲方人名: (以下简称发包方)

乙方人名: (以下简称承包方)

为了搞好电梯售后服务质量,提高用户的满意度,让公司更好地开拓市场,并能发挥维保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好总职工作,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责任制度和奖励办法。

一、 承包工作责任制与发包方履行义务:

(1)承包方须遵守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度,持证上岗。

(2)承包方在维保工作中严格遵守和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承包方工作中严格按照发包方与客户签定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中乙方责任和《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单》上对应的名细,实施维保工作,且工作中不包含零配件和大、中修、整改及请款收帐。

(4)每部电梯每月不少于2次维护保养,并做好有用户签名的记录单/ 季度和年度维修记录表。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并能顺利通过年审。

(5)维保人须与用户相关人员搞好关系,服务态度要让用户满意。对 于不能及时赶至现场时,应立即通知公司配合,公司将另派员去维修,配合单次记录到公司整改项目需要配合中,以劳动抵除或从维保费中扣除50%台次。

(6)维保人如果在维保中遇到本人技术和能力处理的事情,应立即通 知公司,公司另行处理。

(7)维保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通讯费用、社保费用均自理。发 包方只承担合同期内,每年为承包作业人员购买《特种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8)维保人须保障出行、现场作业的自身安全,以及他人的安全。由 于操作不当或违犯法律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9)自协议生效后,维保人不得再接其它电梯公司的维保养业务,以 免影响本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或炒更。

(10) 维保人任务不足或任务超量应及时向总部报告,便于及时调整。 其中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方每年每月有足一百台以上被保养电梯,来保证承包方利益。

(11) 在合同期内发包方按物价上涨趋势,以单台梯承包价120元的 8%每年递增一次每台梯的维保费。

(12) 必须要24小时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在道路允许情况下必须2小时 内到达。

二、 奖罚制度:

(1)维保人接到新电梯给总部保养,总部奖励一至两个月的保养费。

(2)维保人所保养的电梯因服务不到位丢失的,将处以一个月保养费的 罚款。

(3)配合总部对保养电梯进行中修换件给予总额10%的奖励。

(4)维保人提供新安装业务的,一经成功给予一定业务提成,提成比例 视价格而定。

(5)维保中所需要更换配件,一律报告公司报价更换,(个别紧急情况,小额配件,征得公司同意后,自行处理,但应尽快回公司交清维修配件单。)严禁私自更换收取用户费用,否则罚款100元。

(6)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或电梯带病运行、不能及时处 理或反馈给公司的,每次罚款50元。

(7)对于持证质检员、安检员提出的维保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每次处罚 100元,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或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每次处罚50元。

(8)每月3日前乙方回总部上月工作情况,交清上个月维保工作记录。 以便核算维保费。逾期不将维保记录单、换件单及时交予总部,对记录缺损或不全,将每张记录单处罚50元。

(9)发包方每月15日前结算承包方工资款项。

(10) 合同生效期为三年,如有一方违约,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 并罚违约金五千元。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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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合同范文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 2 』『 3 』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电梯维保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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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2008——0308 合同编号: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

维保单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〇八年八月

使用说明

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

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

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

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

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

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

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

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DB11/418)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见附件二)。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维护保养费( 元× )总计 元(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一)甲方按( □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二)支付方式: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 日常维护保养方式: □清包 □半包 □大包。

半包维保中更换零部件单件在 元以内的,由乙方免费提供。

第八条 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 。

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 。

第九条 驻场:乙方(□是 □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费用应当已经包含在日常维护保养费中)。

驻场作业人员职责:

第十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

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二)义务

1、应当对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

(1) 产品合格证;

(2) 使用维护说明书;

(3) 电气原理图;

(4) 电气敷设图;

(5) 安装说明书;

(6) 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

(7) 电梯运行全部记录;

(8) 故障及事故记录;

(9) 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

(10)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

(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

(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

(13) 。

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

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

(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

(2)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

(3)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

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

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

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

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 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

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 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

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

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

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

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

(四)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协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

第十六条 附则

本合同自 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帐号: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

梯号

电梯品牌

规格型号

电梯:

层/站/门

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保养金额(元/年)

梯号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品牌规格型号

提升

高度/角度

运行地点

保养时间

保养金额(元/年)

[推荐协议]电梯维保协议书范本(1210字)


在这个快节奏的世界,合同也变得更加重要了,签订双方满意的合同是不可忽视的一步。在写好并签署好自己的名字,写好合同后,可以更好的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你目前是否在寻找相关的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协议]电梯维保协议书范本(1210字)”,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电梯维保协议书范本(篇1)

承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 施工电梯 台,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电梯在施工中的安全使用及管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定安全使用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负责现场施工电梯的安全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任务交底。

2、负责机械设备在现场停滞期间的保卫工作。

3、甲方在使用机械设备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的要求使用设备,严禁超载,禁止违章指挥。

4、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在设备使用各方面的关系。

5、为乙方操作人员提供食宿条件,餐费和被褥自理。

6、甲方根据操作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对其进行考核。甲方有权对违反工作职责、工作纪律的操作人员进行处罚,罚金视情况为100元~500元/月。并有权要求调换操作人员。

7、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出具北京市八张验收表之外,甲乙双方设备主管部门要共同验收,并有祥细的量化验收单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1、在机械设备交由甲方使用前,应对设备的安全性能、防腐及各部限位等作全面检查,保证甲方安全使用。

2、乙方安排操作人员3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并遵守现场规章制度。

3、乙方应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签字确认。

4、负责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的维修和保养。

5、施工电梯发生故障后,乙方维修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抢修,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6、由于机械故障停止使用,每月累计24小时扣除一个台班,超过24小时加倍扣除。停止时间由现场安全员和乙方机长签字生效。

7、操作人员对甲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开机。

8、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工作检查,如果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并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从事故责任方面讲,施工电梯刹车和防坠器失灵,配重钢丝绳断绳,电览断裂漏电,吊笼冒顶和附着件等所发生的一切机械事故,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伤亡事故处理:

甲乙双方工人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地方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领导,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双方单位负责处理,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于甲方责任,乙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乙方责任,甲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但甲方按照地方政府部门的裁决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对伤亡工人家属的经济赔偿和具体善后工作,由甲乙双方单位协商,但甲乙双方单位不直接对伤亡家属。

第四条其它事项:

1、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律不符者,按国家和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完毕后即告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承租方: 出租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X日

电梯维保协议书范本(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为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定,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安全目标:

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电梯安装工作顺利完成。

二、甲方责任: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等,督促乙方实施落实。

3.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4.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冒险作业。

5.乙方违章作业,甲方发现后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6.乙方向甲方提出安全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真接受,并尽快采取措施。

三、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公司各项安全法规、规程、标准、条例,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野蛮施工,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2.严格遵守本公司、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

3.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甲方提供现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全体员工的岗位证书、操作证、身份证等复印件。

4.乙方职工的人身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生活设施安全、机电设备安全、施工用电安全、施工防火安全及施工环境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电梯井道移交乙方后,井道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对井道防护,作业环境进行全面跟踪巡查。

6.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不论事故危及者是乙方人员还是其他人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

8.服从和接受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管理,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协议书有效期: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专项工程完工退场后失效。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维保协议书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维保业务的正常进行及相关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维保业务实施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接维保项目,维保期间相关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保证证件的有效性、合法性。

二、 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接维保项目,维保期间为相关作业人员缴纳五险和人身意外险,且保证五险和人身意外险的真实性、有效性,人身意外险保额应大于等于80万。

三、 乙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质监局和当地政府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严格按照甲方维保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维保作业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乙方在电梯维保作业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全、质量人员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章作业人员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乙方在维保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本单位的施工标志,悬挂安全 警示标语、警示牌等。

(1)、维保期间,乙方是维保项目的安全管理主体,甲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安全质量监督检查。

(2)、维保期间,乙方应指定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对维保项目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四、 乙方必须为现场维保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对维保现场维保人员的工业卫生防治工作负责。

五、 乙方应制定维保作业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维保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根据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具体安全防范措施。

六、 乙方应至少指派一名人员做为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如因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或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甲乙双方安全管理人员相互联系,加强沟通,及时信息交流,共同搞好维保作业安全工作。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至施工完成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梯维保协议书范本(篇4)

甲方人名: (以下简称发包方)

乙方人名: (以下简称承包方)

为了搞好电梯售后服务质量,提高用户的满意度,让公司更好地开拓市场,并能发挥维保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做好总职工作,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责任制度和奖励办法。

一、 承包工作责任制与发包方履行义务:

(1)承包方须遵守国家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法律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 度,持证上岗。

(2)承包方在维保工作中严格遵守和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承包方工作中严格按照发包方与客户签定的《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中乙方责任和《电梯日常维修保养记录单》上对应的名细,实施维保工作,且工作中不包含零配件和大、中修、整改及请款收帐。

(4)每部电梯每月不少于2次维护保养,并做好有用户签名的记录单/ 季度和年度维修记录表。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并能顺利通过年审。

(5)维保人须与用户相关人员搞好关系,服务态度要让用户满意。对 于不能及时赶至现场时,应立即通知公司配合,公司将另派员去维修,配合单次记录到公司整改项目需要配合中,以劳动抵除或从维保费中扣除50%台次。

(6)维保人如果在维保中遇到本人技术和能力处理的事情,应立即通 知公司,公司另行处理。

(7)维保人的交通费用、食宿费用、通讯费用、社保费用均自理。发 包方只承担合同期内,每年为承包作业人员购买《特种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8)维保人须保障出行、现场作业的自身安全,以及他人的安全。由 于操作不当或违犯法律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9)自协议生效后,维保人不得再接其它电梯公司的维保养业务,以 免影响本职工作,不得擅自离岗或炒更。

(10) 维保人任务不足或任务超量应及时向总部报告,便于及时调整。 其中发包方必须保证,承包方每年每月有足一百台以上被保养电梯,来保证承包方利益。

(11) 在合同期内发包方按物价上涨趋势,以单台梯承包价120元的 8%每年递增一次每台梯的维保费。

(12) 必须要24小时服务,接到维修通知在道路允许情况下必须2小时 内到达。

二、 奖罚制度:

(1)维保人接到新电梯给总部保养,总部奖励一至两个月的保养费。

(2)维保人所保养的电梯因服务不到位丢失的,将处以一个月保养费的 罚款。

(3)配合总部对保养电梯进行中修换件给予总额10%的奖励。

(4)维保人提供新安装业务的,一经成功给予一定业务提成,提成比例 视价格而定。

(5)维保中所需要更换配件,一律报告公司报价更换,(个别紧急情况,小额配件,征得公司同意后,自行处理,但应尽快回公司交清维修配件单。)严禁私自更换收取用户费用,否则罚款100元。

(6)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或电梯带病运行、不能及时处 理或反馈给公司的,每次罚款50元。

(7)对于持证质检员、安检员提出的维保问题不及时处理的,每次处罚 100元,对于违反操作规程或不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每次处罚50元。

(8)每月3日前乙方回总部上月工作情况,交清上个月维保工作记录。 以便核算维保费。逾期不将维保记录单、换件单及时交予总部,对记录缺损或不全,将每张记录单处罚50元。

(9)发包方每月15日前结算承包方工资款项。

(10) 合同生效期为三年,如有一方违约,须提前两个月告知对方, 并罚违约金五千元。

甲方:

乙方:

20xx年X月XX日

电梯维保协议书范本(篇5)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甲方中央空调设备系统安全、正常、高效的运行,甲方委托乙方对中央空调系统设备进行专业维护,检查和保养。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空调设备型号及数量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方式

乙方对甲方的空调系统进行维保。乙方负责空调机组的正常使用,通过对甲方空调系统的日常维护以及维修等服务,使甲方设备正常、安全的运行。在合同期内,空调系统及末端所有零部件在使用中发生损坏,如需更换配件,乙方应在______日内提供配件并更换,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 。空调所需耗材费用及更换次数由甲方负担及确定(乙方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甲方)。

三、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

1.定期巡视及日常维护

乙方须定期(每年2次,分别为制冷季、供暖季开始前1个月)免费为甲方提供维护保养,内容包括:

(1)主机系统

①检查主机运行压力(高压,低压)是否正常,并根据当时的环境温度对压、力进行适当的调节;

②检查压缩机的三相绕组是否平衡,绕组的绝缘是否可靠。

③进行过热度的测试,判断系统的运行效率是否能够达到指定的性能指标。

④压缩机工作时的声音是否有异常,以判定系统的润滑程度。

⑤控制系统:检查主机操控屏是否正常,各设置参数是否正确,查看历史报警记录对报警内容进行分析消除隐患。

⑥蒸发器:检查蒸发器是否清洁,如有污垢用药剂清洗,保证足够的热交换量。

(2)末端系统

检查风盘管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噪音,进出风是否正常。

(3)电路

①检查系统供电主电源及各末端支路的各相电压,电流:

②检查所有的接触器,接触是否可靠、检测吸合的瞬间电流,对各接点进行紧固,确保安全;

③对控制线路进行检测,确保控制的灵敏。

④对各种的系统保护功能进行检测,(例如高压保护,低压保护,过热保护,相续保护等)保证空调系统的安全运转。

(4)循环水系统

检查循环水系统是否满足系统要求。

每次巡检完毕后需填写巡检报告,由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备案(双方各执一份)。

2.特殊维护

2016年电梯维保合同模板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推荐合同双方自愿选择使用,合同双方可在不违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前提下,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修改。

2、本合同所述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3、使用单位,即电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

4、维保单位,是指取得相应电梯维护保养资质,在本地从事电梯维保服务的单位。

5、日常维保,是指对电梯进行检查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应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6、保养时间,是指每次完成保养项目所需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包括在现场维保时,发现电梯存在问题时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时间。

7、本合同不含电梯重大修理、改造项目,如需重大修理、改造,应另签合同或协议。(电梯的修理、重大修理、改造的定义详见: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关于电梯施工类别划分的规定)。

安徽省电梯维保合同

使用单位(甲方)

维保单位(乙方)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为本合同附件一《电梯保养时间和保养费明细表》中列明的电梯提供维保和紧急救援服务单位。保养项目应覆盖《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的半月、季度、半年、年度保养项目和电梯制造单位技术文件所要求的特殊保养项目,以及与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乙方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

□清包:只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不提供任何免费电梯零部件;

□半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单价在人民币 元以下(含本数)电梯零部件;

□全包: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并免费提供大部分电梯零部件。

服务方式为清包或半包的,乙方应提供本合同电梯设备保养和维修所需零部件的价格和人工费用明细表,经甲方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全包的,应在本合同中列明哪些部件和维修工作的费用需甲方另行支付。

第三条 维保期限

本合同约定维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于期限届满前壹个月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 维保费用

共 台电梯,合同期维保费:总计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五条 结算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维保费, 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2、甲方需支付零部件费用的,按(□月 □季 □半年 □年 )支付,支付时间为当次维保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

3、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帐户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监督检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乙方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有权检查受乙方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乙方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3、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义务

1、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的相关管理机构、制度,确保制度、人员、资金落实到位。

2、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支付维保和零部件款。

3、配备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在更换电梯管理人员时及时通知乙方。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按照电梯使用检查表完成电梯的日常检查工作和每月检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电梯钥匙使用管理有关要求对电梯钥匙进行管理,实行钥匙领用登记,不将电梯钥匙交给非持证人员使用。

4、督促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乙方的电梯保养工作过程和结果、对乙方的维保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签收乙方提交的与电梯维保工作有关的文件。

5、电梯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在电梯的日常使用时间内,确保值班人员可靠接收求救电话、警铃装置发出的求救信号,及时通知乙方抢修,并详细记录相关工作的具体时间。

6、制订有关电梯的应急救援预案(如:电梯困人、消防、电梯水浸、自动扶梯人身伤害等)。每年至少一次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系统运行有效。

7、保证电梯供电、消防、防雷、通风等系统安全可靠,满足国家标准规定。

8、为乙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确保作业环境中应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避免无关人员进入。

9、采取有效措施监控电梯使用情况,积极主动开展文明乘梯宣传活动,及时制止乘客不文明乘梯行为或恶意破坏电梯的行为。

10、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保有关的工作。

11、应认真审核乙方书面提出的更换电梯零部件要求,并在乙方书面要求的期限内书面予以答复。

12、在电梯使用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13、电梯因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火灾、水浸、风暴和地震等)所造成设备损坏、丢失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保所需的工作环境,查询电梯相关资料。

2、当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乙方有权采取停梯措施及阻止冒险作业的权利。

3、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

(二)义务

1、乙方实施维保后的电梯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

2、乙方提供24小时的紧急救援服务,乙方维保负责人: 。联系电话: 。 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热线电话: 。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

3、根据电梯的使用情况和设备状况,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提供全年保养计划和各项定期保养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表。每台每次保养时间不得少于合同约定的相应最少保养时间。如需调整原保养计划,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调整,但应保证保养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5日;

4、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乙方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5、作业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甲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6、现场需采取停梯措施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修。

7、根据甲方的故障统计记录,乙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8、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甲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9、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维保工作非法分包、转包。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已于 年 月 日对本合同约定的电梯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结果已经甲方签字确认,并作为电梯现状记录由甲、乙双方保存。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内容以外服务的,如强化保养、增加保养频次、安全保障需求、驻场作业服务、增加检测内容和频次等,双方均应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3、维保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保记录。维保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 年。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长期保存。

4、根据电梯的现状,甲乙双方约定非使用原因导致的电梯困人故障次数每月每台电梯不超过 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而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经双方确认为无正当理由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 的违约金。超过双方约定期限 日时,本合同自动终止,赔偿事项依照合同法规定执行。

4、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保工作的,应当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5、除维保工作不到位外,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若未按乙方的书面要求期限同意更换应该更换的电梯零部件而导致电梯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乙方违反约定,作业过程中未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一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甲方可拒付当次作业或保养的当台当月保养费。

8、乙方维保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返工,并按照

标准支付违约金。

9、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10、乙方维修时需要更换电梯配件,甲方给予支持;甲方如不支持更换电梯配件,电梯因配件问题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乙方不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许可证号码及有效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梯安全管理员及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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