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锁加盟的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推广成人用品市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加盟上海xx网络公司性福商城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连锁店经营代理。经营性福商城系列产品。
经营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优先续约。具体条款如下:
一、 乙方成为甲方成人用品县(市)级连锁店经营____(级别)代理后,甲方按厂价(在给代理商的资料光盘中)向乙方提供成人用品。同时提供给代理商批发的后台。代理商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产品的价格。乙方每次订货数量、品种由乙方决定。每次的订货金额不限,不赊欠货款。
二、 加盟费用(服务管理费)及首批供货:初级:0.68万元;中级:1.28万元;高级:2.58万元。公司按厂价提供给加盟商相应加盟费用的首批经营货物,经营品种由加盟商自己选定。公司收款后三日内将加盟商所选定的商品以及公司提供的开业所需全部资料快运给加盟商!
三、 甲方提供的服务:
①店铺的装潢,门面的装饰和店铺柜台的摆设等,甲方以图片的形式提供给乙方(配送店铺装潢模式光盘一张)
②向乙方提供代理商工作证(需要提供寸照两张);
③提供代理商《业务委托书》;
④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国家检测报告、产品质量承诺书、产品生产企业标准等复印件;
④提供成人用品开店销售和网上销售的详细方案、步骤;
⑤向乙方提供至少一千多种产品最低批发价清单和各种产品彩色样本;
⑥《商店经营培训教材》一份;
⑦向乙方提供数家生产企业产品精美彩色宣传画册;
以上①④⑤⑥已经制作成光盘。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提供给乙方此套光盘。
四、乙方有权向代理区域的当地市场二次批发供货,来赚取差价。但不允许跨区按照批发价对周边城市已有加盟商的城市供货,从而来影响其他城市的加盟商的利益,一经发现,甲方给予警告,严重的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将终止合作。
五、乙方在经营时其零售价格和对当地市场二次批发的价格可自行规定,甲方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但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合法经营。
六、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者不定期检查工作,必须予以配合,并将每月经营情况传给甲方以备市场调研和宣传。
七、 乙方在开业期间,如要求甲方派员上门服务或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八、 供货方式:乙方每次的批发产品金额不限,但必须现款现货。乙方每次订货数量、品种由乙方决定。甲方代为乙方办理托运手续。发货费用按实际支出收醛
甲方不收取代发货的服务费。
九、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以验收清单为准,如甲方在货到乙方7日后仍没收到乙方发货误差的反馈,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十、退换货方法:如果乙方批购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非人为造成的情况下,自购货之日起30天内,甲方必须负责调换或退货,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所订的货物运费由乙方自负,甲方协助办理托运或者邮寄手续。如果乙方所批购部分产品滞销,可以在自批购之日起五十天内调换其他产品,调换产品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
十一、加盟服务管理费的退还:㈠:全年进货总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的,初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50%;中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40%;高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30%。㈡:全年进货总额达到或超过20万元的,初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100%;中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80%;高级加盟退还加盟费的60%。
十二、 在执行本协议时,如有争议,双方本着互相理解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上海xx网络科技公司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连锁加盟的合同(篇2)
甲方:帕罗斯(poross)汤疗国际连锁机构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帕罗斯(poross)国际汤疗连锁机构和销售帕罗斯(poross)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帕罗斯(poross)汤疗国际连锁机构”连锁加盟店,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帕罗斯(poross)汤疗”汤疗项目和“帕罗斯(poross)品牌”系列产品。
二、经营期从200__年__月__日起到200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帕罗斯(poross)品牌”的产品。
四、加盟费用
1、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金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金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规定乙方支付的加盟金是乙方获得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特许经营授权许可之费用,该加盟金从乙方支付给甲方之日起不再返还。
3、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区域内开设帕罗斯加盟店,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4、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帕罗斯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帕罗斯加盟店(帕罗斯“店中店”不受此限制)。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加盟证书、加盟牌、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广告支持和相应营销管理制度。
3.甲方不得在加盟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加盟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由乙方负责在培训期间甲方培训师的食宿及人身安全。
8.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帕罗斯国际汤疗”项目和“帕罗斯品牌”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于签约后至少支付配货金额的30%,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5.如属区域加盟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统一签订合同,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2000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7.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8.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七、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价后30%的包装费用。
八、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日期:
开户行:邮编:
账号:电话:
关于连锁加盟的合同(篇3)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注册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为: 注册地址:
一、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二、加盟资格
1、乙方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乙方需认同公司商标,能亲自经营管理;
3、乙方资金及财务能力健全,固有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从甲方年度采购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4、乙方经营场所须在20xx平方米以上。
三、订立本合同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担任甲方或甲方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方不得依据本合同,代表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四、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的权利。
五、订立本合同并未使双方丧失独立法人资格。
六、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除非合同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出续签合同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续签合同。
七、授权有效期
大中电器商号为甲方所有,甲方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使用大中电器商号,使用范围仅限于乙方所属的位于 的 营业单位。有效期从甲方正式签发文本授权书之日起,至本合同有效期满之日止。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大中电器的有关VI标准,协助加盟店营业场所内外的总体设计,与供应商联系制作商品展柜及选派厂家促销员;
2.甲方负责向加盟店提供其经营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种类(根据乙方的需要),并保证其供货价格与甲方的其他门店一致。
3.甲方全力协助乙方的经营管理工作,并按甲方各门店的管理模式协助乙方执行并实施对加盟店的管理。
4.甲方在取得生产厂家返利时,应将加盟店销售部分的应得返利款支付给乙方(已预先扣除返利供货的商品除外)。
5.甲方有权根据《消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服务标准要求乙方处理解决售后服务及顾客投诉的问题。
6.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有偿提供广告方面的支持(根据乙方需要),并有权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7.甲方有权要求和监督乙方执行联合刊登的广告价格及相关公众承诺及乙方从甲方独家购进的商品零售价及最低批发价格。
8.甲方有权(义务)为乙方培训经营人员。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加盟店经营所需的资金、场地及经营人员。
2.乙方负责提供加盟店营业场所内外装修及商品展柜的各项设计制作费用。
3.乙方负责加盟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加盟店商品库存结构、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指导和建议。
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从事加盟店的经营活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声誉造成的损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每年壹拾万元人民币,支付方式是以每年度为一期预先支付。自本合同生效十日内,乙方应将第一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以后每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乙方应于上期届满前十天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6.乙方应保证加盟店在经营及售后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消法》及工商管理法规,与顾客发生纠纷,造成顾客投诉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乙方有权要求享受甲方对其他门店的供货价格,并有权有偿参加甲方的各项促销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8.乙方有权要求参加甲方的广告,但乙方应根据比例承担相应的广告费用,广告费每月底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9.凡甲方经营的商品,乙方均应从甲方进货,不得外购,但如甲方商品的供货价格(含返利)高于其他供货商的价格,乙方可申请外购,但需经甲方批准。
10.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不接受其他专卖或任何类似形式的.指定或资格。
1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呈报经营报表。
12.乙方应承担对甲方商业信息及机密,乃至经营管理手册的保密义务。
13.乙方应及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商业信誉,不得以任何形式有损甲方的声誉。
十、乙方购进的商品如长期未能销售,可要求甲方协助处理,任何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自甲方的进货由乙方自行安排运输,如乙方确有困难时,经协商,甲方可给予协助运输,但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二、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应视具体情况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如因合作过程未能达到预期值,可以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并做经营结算。
3、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一条款,并在接到对方通知后七日内仍不改正,则无过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因乙方违约,甲方并可先行扣除乙方的销售返利。
4、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或违反国家及地区有关法律、法规,以致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严重惩罚,或被新闻媒体报道,严重损害了甲方的商业信誉,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有权在新闻媒体公开声明。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商业信誉损失。
十三、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终止,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将预收乙方未到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及未提货的货款退还乙方。
十四、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将不再享有大中电器商号的使用权,乙方应拆除涉及大中电器字样的广告牌海报及宣传标识等,注销或变更涉及大中电器商号的营业执照,并不再以大中电器的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
十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关于连锁加盟的合同(篇4)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 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 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
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元。
关于连锁加盟的合同(篇5)
甲方:吉林省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吉林省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关于连锁加盟的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授权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
(2)一般地级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3)省会城市设a级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教育培训服务。
6.为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代表的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回扣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电话、传真机、宽带等通讯设施。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有义务随时为销售代表在网上输入业绩报单。输入报单前,应将销售款汇入甲方账户以便及时确认报单。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汇款的,也必须在报单之后两日内将款汇入甲方账户,否则,报单不及时或汇款不及时以及报单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乙方在报单输入的同时,应填制________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周日下午______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本周报单,如超时,则顺延到下周报单。
11.乙方或其下属销售代表不具备报单输入条件,需要甲方协助输入的,每输入一份单,由乙方支付_________元的服务费,该服务费的支付不得转嫁给销售代表或b级店。
12.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健康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会员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康复见证病历。
第二条加盟收益
1.乙方为会员服务按销售额6%提取服务费。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b级专营店配货和输入报单。
3.乙方在店内对非会员直接零售产品,按零售额提取40%差价,剩余的60%零售额按6%给予店补。乙方零售额不计入业绩。
4.乙方服务费、非会员零售差价每周结算一次。
第三条购货
1.乙方首次购货款_________元(首次进货按1:1.5配货,配发_________元周转货物),以保证开店初期有足够的产品展示及充足的备货周转。
2.首次购货时,另交资料费_________元,公司配发相关资料。
第四条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三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查询接货。
3.乙方发货额超过_________元以上,甲方免费托运至乙方指定地点,低于以上标准,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六条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如需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调换货手续。换回公司的产品外包装不能有任何破损或污染,保质期必须在12个月以上。因调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退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根据乙方意愿允许退店退货。退货时要求包装无破损、无污染,并有12个月以上的保质期,不影响二次销售。因退店退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退货时,首先结算公司按1:1.5配货部分,并按1.5:1的货款比例返款,资料款不退。
2.经营时间超过三个月以后,必须履行________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3._________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八条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
2.乙方经营期满二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1.连续3个月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指标。
2.从事违法经营或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3.严重违反加盟合同条款或甲方的其它规定。
4.遇有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经营。
因第1项、第2项、第3项原因被终止加盟资格时,甲方不予退货。
第九条通知与附件
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熟知__________________的内容,并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条款。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将首期购货款汇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向乙方签发《加盟店授权书》。
3.本合同必须和《加盟店申请表》、《加盟店授权书》一并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4.以上各条款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双方自愿签约,无其它因素影响。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或者一方拒绝协商时,可诉请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许者)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特许者)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