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脚手架合同 篇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地下车库提供钢管扣件材料,整体外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竹笆隔层铺设,安全网全封闭,平网铺设,安全通道,楼梯防护,搅拌机棚、卷扬机棚、上料台的搭设、电梯井口防护、连墙体的预埋与拆除及有关预埋件的预埋等及安全规范要求的防护。
二、承包方式及单价
劳务承包按建筑面积计量,建筑面积平方米,正负零以上内外架 元/平方,地下室内外架 元/平方,协议总价款金额暂定人民币 元整(¥ 元),上述价格不含税金。乙方承包时所缴纳的 元保证金于外架封顶时返还,甲方应承担此工
程的招标费,方案费,专家论证费等相关费用。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要求搭设,本工作达到合格等级。
四、工期要求
地下室内架个月,正负零以上内架,外架个月,具体施工按计划进行。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工程施工按每悬挑层工程进度工程量支付劳务费的 ,主体封顶按进度支付工程量劳务费的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全部劳务费的内付清。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和指导、保障工程的材料供应,向乙方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3、向乙方提供工人用房。
4、对所承担的分部分项的工程的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5、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情况进行巡查,凡是发现不利于高空作业人员勒令退场。
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禁童工、残疾、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不利高空作业施工的人员和犯入进入施工现场及施工。
3、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施工,做到文明施工。
4、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与现场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5、服从甲方转发的业主及管理单位的指令。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内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八、现场文明施工
乙方要做到文明施工生产,材料按指定地点进行分类、型号堆放整齐,现场要做到工走场清。
九、违约及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达7天以上的,甲方按每人每天 元向乙方支付生活费(该生活费不包括在劳务总价中)。
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工作量的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并付拖欠金额每日千分之的违约金。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甲方应按每月 元/平方支付延期费。
4、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业务时,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调解或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争议。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十一、合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的劳务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乙方向甲方交本合同约定分项工程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合同约定的价款,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三、合同份数及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脚手架合同 篇2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本着平等、公平、自愿合理利用原则签订如下租赁合同,细节如下:
一、租用材料:甲方根据乙方工程需要向乙方出租门式架及配件,工
程名称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该工程6m标高约2500㎡;总建筑面积约为17500㎡。提供门式架及配件应满足建筑面积6000㎡的需用量。
二、租用时间,总租期为90天(即由供货时间开始计租)超过所定期限,按所超时间另计租金,组建计租单价为:1930门架元/月,914门架元/月,拉杆元/月,上下托元/月,230接肖元/月。(以上价钱为每件单价)
三、租金计算,以上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租即每平方米为¥元(按图纸实搭面积为准)。约㎡,总租金约为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收到甲方三车货物(即约门式架3000个)时,向甲方预付租金¥元,当本工程所需的门式架及配件全部配齐时,乙方再预付甲方租金¥元。在租赁期满时,办理结算,如有丢失,在赔偿清款项后多退少补。如超期租金及材料赔偿在于清退后一个月内结算,不能超过期限,逾期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
五、双方责任:甲方负责全部运费及装卸车费;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故意损坏或丢失甲方货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此赔偿给甲方。1930门架元/个,914门架元/个,780上托元/个,780下托元/个,2198拉杆元/付,1928拉杆元/付,230接肖元/个。
六、甲方在接到乙方退货通知(电话、传真件、邮件均可)的次日(退货量满足1车),甲方应组织将货物退回,否则,如有丢失,乙方不负责赔偿责任,且不计租金。
七、甲方应保证出租的货物完整无损、质量无缺陷。
八、在施工的过程中如发生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如手续或其他问题导致停工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所有货物,乙方承担相应租金及丢失货物的赔偿责任。
九、租赁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按乙方需求及时把货物送到乙方现场,如因甲方送货不及时而导致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出租的物品转租,借用,抵押其行为无效,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利收回货物,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手指模后生效。当乙方全部租赁物归还及双方结清租金、材料遗失赔偿金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乙方单位: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脚手架租赁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出租方:承租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出租脚手架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向甲方租赁建筑架料,用于 工程。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同意就下列 条款签定本合同:
1、租赁费用:
①、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验收和退还租赁物。
②、进出库房的运输和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向乙方收取上车费用每吨 元,下车费每吨 元;乙方需要甲方代为运输的,甲方向乙方收取运输费。
2.支付方式:
①、乙方在租赁前需先向甲方支付租赁押金 元。租赁结束,租赁费用付清后,由甲方退还给乙方押金。
②结算的依据和标准:以双方的合同依据,以双方认可(或指定)人员的检尺、计数码单为准。租赁时间计算:自租赁当日起算,至租赁物归还之日止。(不足30天,按30天起租)
③结算时间:租用和归还数量均以双方认可(或指定)人员签字的检尺、计数码单为准,每月26日乙方派人到甲方结算一次租赁费;若乙方未按时结算,以甲方的租金结算表数据为准,乙方视为默认。
3、结算期限:
双方在结算后三日内付清当月租赁费。
三、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归还全部租赁物资,双方结清财务手续后自动解除。
四、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不得转租租赁物;如第三方需租用,应与甲方另行签定租赁合同。
2、双方签定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委托书(法定代表及负责人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乙方指定经办人为 等人,如有变动应向甲方书面通知。
3、乙方负责所租材料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不得做切割、打孔等破坏性使用。租赁期满时,乙方负责如数按承租时甲方交付的原物、原状态归还甲方。
4、乙方必须提前7天交租赁物资计划,否则责任自负。
5、租赁物因不能修复而报废及灭失由乙方按结算时市场价格赔偿,并在两天内付清,否则继续计租。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付甲方费用。若乙方超过约定支付期限三日未支付租赁费,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情况下,单方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物;因此产生的拆卸、装卸、运输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乙方按应付款 %承担违约金。
2、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直接向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结清全部价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担保方执一份。本合同附件发货单、月结算表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如乙方另有租赁需求,甲乙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订地址: 签订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出租脚手架合同 篇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工程名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建设工程材料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脚手架的租金计算。
1、本工程的租赁方式为脚手架材料租赁及脚手架搭设,脚手架为落地式脚手架,租金以脚手架的搭设实际面积计算,每天每平方米租金为元,此价格租期为天,不足天按天计算,超出天后租金按实际天数计算,租金起租日期、停租日期以甲乙双方签单为准,脚手架搭设完验收合格后如需拆改另外收取费用。
2、如果甲方除租用搭设的脚手架外,需要另外租用脚手架与其它物品则另外收取租金,租用物品的租金价格以附表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脚手架搭设要求
1、脚手架搭设按国家规范进行搭设
2、出租方负责租给承租方脚手架材料并负责脚手架的搭设,脚手架搭设为落地式双排脚手架。出租方按承租规定的时间、脚手架搭设部位进行脚手架的材料进场及搭设。
3、脚手架材料进场由承租方负责看管丢失由承租方负责,材料进出场的数量、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材料进场、出场明细单)为准,物品丢失价格以附表为准。材料退场由乙方负责并,承租方按照约定的条款进行付款。
4、乙方提供密目安全网如人为损坏由甲方负责。
5、乙方提供脚手架上面木跳板三层。
6、架体底部铺设跳板
7、门式架围绕群楼周圈搭设
8、架体搭设完毕加扫地杆、十字撑、斜拉撑、顶部加护栏
9、施工跳板要求满铺三层(双行板)
10、架体外部挂密布网、安全网
11、脚手架设点与墙连接,保证架体安全
12、施工前向现场总包提供架体搭设施工方案,全部搭设完毕通过总包验收,
第四条:脚手架的租金结算方式
承租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租金执行,租赁费进场后承租方付出租方脚手架租金的30%,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在付30%,以后每月付一次,以每个月的5号为结算日,5日内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出租方责任
1、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材料,经乙方出面告知仍不按时履行时,出租方付承租方违约金5千元。
2、未按承租方期限搭设完脚手架出租方付承租方违约金5千元。
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租赁单价全部上调50%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本合同由献县法院管辖管。
第七条
1.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
2.脚手架搭设完成验收单、材料进场出场明细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3.本合同未尽事宜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如双方以后在发生业务可以不在另签合同全部按此合同办理。
承租方:(甲方签章)出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账号:账号: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