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买卖合同【篇1】
甲方(买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卖方):
地址:
电话:
根据《_____》、《二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物品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物品情况
1、物品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物品颜色:_________;物品名称:____________;物品购买日期:__________;物品新旧程度__________;物品数量___________。
2、乙方保证该物品的来源合法,否则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二、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3、运输方式:
三、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质量标准:
四、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物品收购款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价款的___________%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在物品卖出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买卖双方约定
1、乙方物品以出售的形式交付于甲方,乙方物品甲方有权以任何方式处理。
2、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退回所交易的物品。
3、非甲方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物品保修期为一个月,由乙方负责保修。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应当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__元
5、争议解决方式: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__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3、此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效力:此合同签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
时间:
乙方代表:
时间:
物品买卖合同【篇2】
出售方:
地址:
收购方:
地址:
鉴于甲方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旧物品,乙方有意收购其物品,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废品出售与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标的物
1、名称:
2、规格:
3、单价:
4、数量:
5、重量:
二、提货
1、乙方上门提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__小时之内或者甲方指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车辆到甲方指定的废品仓库提货。
2、乙方提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废品进行计量:
按件计量物品:由双方共同点数,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确认。
按重量计量物品:在甲方监管下,乙方装车后到甲方地磅房双方共同过磅,确认数量、重量。
3、乙方自行负责废品的装卸、运输和安全,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卸、运输途中废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4、废品计量完毕,乙方缴纳废品收购款后,凭甲方开具的相应单据将废品运出厂,出厂时应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
5、乙方上门提货人员限于乙方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或乙方书面授权的员工,乙方如需变更授权人员,应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权书应加盖乙方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货。
三、结算
1、乙方应在提货之前预付废品收购款的_______%至甲方指定账号,每次乙方上门提货,双方对废品计量无误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废品收购款金额,乙方再支付剩余价款,否则,乙方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2、如乙方以现金交付废品收购款,应在确认废品数量后,将废品收购款交至甲方财务单位并取得加盖公章的收据,否则,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四、废品处理
1、甲方根据本合同出售给乙方的废品均为已经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品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或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品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废品上有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前应确保该等标识已经销毁去除,确保废品在外观上不能被辨认为甲方产品。
3、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销售的废品,乙方应承担在废品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后_________天内,缴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乙方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_________日,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_________%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六、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证所交付的废品中,没有违法物件。
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权利、义务的时候,甲方要积极配合。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应有的行政许可及相应处理能力,并保证在甲方工厂装运废品时,遵守安全作业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作业过程中造成任何财物损坏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发生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工厂作业时,必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协调,不得损坏甲方财物,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并保持废品仓库和厂区的清洁,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乙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开。
5、乙方保证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将未去除甲方标识的废品直接转让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知识产权。
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于挂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营业证照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到甲方工厂提取废品的,每逾期_________日,应按该批废品价值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日或合同期内逾期超过次的,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之____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取废品时将其他物品带出甲方工厂的,按所带物品的双倍价值赔偿甲方,并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装运废品时,混装两种以上废品的,统一按价高的废品结算废品收购款,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时举报甲方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知识产权或违反保密承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将废品出售给第三方,乙方除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损失。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方均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
十、争议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执行,积极照办。未尽事宜应本着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人工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或添加,如有涂改或添加,该涂改或添加无效,但合同双方认可或均盖章确认的除外。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责任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物品买卖合同【篇3】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
第五条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六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主要应当包括保险单、保修单、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质量鉴定书、品质检验证书、产品进出口检疫书、原产地证明书、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
第八条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条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标的物风险负担
第十一条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出卖人根据合同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却未告知买受人,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当事人对风险负担没有约定,标的物为种类物,出卖人未以装运单据、加盖标记、通知买受人等可识别的方式清楚地将标的物特定于买卖合同,买受人主张不负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标的物检验
第十五条当事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认定买受人已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了检验,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六条出卖人依照买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标的物,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与买受人和第三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以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约定的检验标准为标的物的检验标准。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具体认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合理期间”时,应当综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性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标的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安装和使用情况、瑕疵的性质、买受人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检验方法和难易程度、买受人或者检验人所处的具体环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进行判断。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两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第十八条约定的检验期间过短,依照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间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期间为买受人对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间,并根据本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买受人对隐蔽瑕疵提出异议的合理期间。
约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的,人民法院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期间或者质量保证期间为准。
第十九条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异议,出卖人以买受人已经支付价款、确认欠款数额、使用标的物等为由,主张买受人放弃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检验期间、合理期间、两年期间经过后,买受人主张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后,又以上述期间经过为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问题而影响标的物的价值或者使用效果,出卖人主张支付该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买受人在检验期间、质量保证期间、合理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出卖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况紧急,买受人自行或者通过第三人修理标的物后,主张出卖人负担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三条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受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减少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主张以符合约定的标的物和实际交付的标的物按交付时的市场价值计算差价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价款已经支付,买受人主张返还减价后多出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买受人以出卖人接受价款时未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为由拒绝支付该违约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
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第二十五条出卖人没有履行或者不当履行从给付义务,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主张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支持。
第二十六条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支付违约金,对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无效或者不构成违约等为由进行免责抗辩而未主张调整过高的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责抗辩,当事人是否需要主张调整违约金进行释明。
一审法院认为免责抗辩成立且未予释明,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支付违约金的,可以直接释明并改判。
第二十八条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对方请求赔偿超过定金部分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并处,但定金和损失赔偿的数额总和不应高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本解释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进行认定。
第三十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二条合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但出卖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的瑕疵,出卖人主张依约减轻或者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条买受人在缔约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质量存在瑕疵,主张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买受人在缔约时不知道该瑕疵会导致标的物的基本效用显著降低的除外。
物品买卖合同【篇4】
甲方:(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安徽****轮船运输有限公司(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购买“____”轮_____散货___艘,双方在友好公平、互利有偿的原则下,达成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船舶名称:“____”
船舶概:总长:____米,型宽:____米,型深:____米,参考载货量:____吨,总吨:____吨,净吨:____吨,主机型号:____,功率:____KW
二、船舶成交价:人民币____万元(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付定金____万元(____________整);同意甲方派员驻船;乙方收到定金后合同生效。
2、“____”轮第____航次(____)完成,即货卸空后。甲方付人民币____万元(____)船款给乙方。
3、余款等甲乙双方完成过户手续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____万元人民币(____整)
四、交船时间/地点
1、交船地点:____
2、交船时间:于第____航次到达____港前三天告知甲方。
3、船舶所有技术资料、证书在船舶交接。除船舶人员私有财产外,属船舶的都随船。现船舶经营所用的备用金归乙方所有。
4、交船时乙方留给甲方燃料油____吨,0#柴油____吨,滑油____桶,经计量后,在船的剩余燃料油、0#柴油、滑油按当日当地市场价格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交接时将剩余燃料油、0#柴油、滑油款一次性付给乙方。
5、交船前船舶安全及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交船后船舶安全及一切风险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6、____年船舶挂靠费年____万元,安全管理费(体系)____万元,保险费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
五、债务、债权、税务
1、交船前该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债权及有关社会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交船后该船所发生的债务、债权及有关社会纠纷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交船前该船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及派出所、村、镇、老人协会等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支付购船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定金归乙方所有;若乙方收取定金后,不履行合同规定移交船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不然乙方将双倍的定金额返付给甲方,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七、甲方办理该船登记手续,需要乙方提供相应的证明和有关复印件,乙方给予提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合同履行地法院解决。
九、甲方按合同要求将款项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安徽****轮船运输有限公司: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介人壹份,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中介人:
__年__月__日
物品买卖合同【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旧货名称、货款编号
旧货名称
规格型号
外观特征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货款总额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二、旧货要求:赃物、走私物品、来历不明物品及抵押中的物品或者有赃物、走私嫌疑的物品、法律行政法规明令禁止经营和特许经营的其他物品不得从事交易。
三、质量要求:双方约定旧货质量应符合第_______项要求。
1.旧货应符合《旧货品质鉴定标准》,确保原有基本使用功能。
2.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要求。
四、交货方式、时间及地点:买方自提卖方送货,送货费用由_________承担。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旧货所有权自时起转移,旧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所有权转移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六、验收标准:辨明旧货品质,符合第三条的质量要求。
七、付款方式、时间:双方约定以________种方式支付货款。
1.买受人验收后当场支付全部货款。
2.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出卖人出售的旧货违反第二条或第三条规定的,应对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出卖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地点交货,或买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货款,应每日按迟延部分货款的________%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售后服务约定:保修期______日保换期______日保退期______日。(中学范文网 WwW.f215.com)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买受人: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物品买卖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二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物品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物品情况
1、物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品购买日期:______________;物品新旧程度__________
2、乙方方保证该物品的来源合法,否则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物品收购款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三、合同买卖双方约定
1、此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2、此合同签字即生效,生效后物品处理权由买方负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物品买卖合同【篇7】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价格
第二条标的物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标准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标的物包装和标签内容应符合相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标的物交付方式、地点、费用承担及期限
标的物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交付: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发货、
2、乙方自行提货
3、乙方委托提货
具体如下:标的物交付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标的物质量合格报告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第四条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时间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2、检验标准:_______________
3、检验方法:双方委托检验。
4、乙方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①经过检验,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一方面妥善保管,另一方面在收到甲方货物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出_农业公司购销合同。书面异议,并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②如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③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7天内予以答复并作出处理,否则,视为默认乙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付款:
1、次结:按每次购货结算的,乙方可采取电汇、承兑汇票、支票、现金等方式付款,甲方必须在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日内交货。
2、月结:按月结算的,乙方的当月货款,必须于次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结清。
3、年结:____________按年结算的,乙方的当年货款,必须于当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向甲方结清。
第六条合作约定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与乙方合作:
1、区域经销:甲方为生产企业,授权乙方为甲方指定产品的区域唯一经销商,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期内不得在同区域同类产品另设经销商。同时,乙方不得跨地区串货,否则按标的物价款%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批零关系:甲方为产品经销商,与乙方的合作关系为供货与购货关系,乙方有权就同类产品向其他经销商购货。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标的物经验收不符合第一条和第四条要求的,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换货或退货。
2、标的物不符合第二条质量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而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并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标的物在销售期间经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抽查被判定为不合格,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也未将进货月报表如实录入的,乙方因接受行政处罚所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但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质量不合格系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除外。
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已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全额赔偿因标的物质量不合格造成消费者农作物绝产、减产等损失的,若乙方未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建立进货台账,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各按50%比例承担。
3、那一方迟延交货日期或迟延支付价款的,按照每日迟延部分价款10%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提前交货的,乙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甲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乙方协商,乙方仍需要的,甲方应照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乙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天通知甲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逾期不提出,视为同意发货。
5、乙方自提产品,如果未按甲方通知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交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6.其他:
乙方有义务维护所经销的品牌农资的商业信誉,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标的物的质量,在销售中不得掺杂使假,不得通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手段销售,否则,因乙方责任导致被国家机关处罚的,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并按标的物价款3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__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传递。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按本合同规定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等费用,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款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物品买卖合同【篇8】
卖方:
买方:
乙方因工程机械矿山设备整机生产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总量约90吨左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钢材数量与质量
第二条合同价格钢材价格合同价为准,需发票加130元吨。
第三条钢材质量及验收方式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乙方对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收货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对该质量异议,以____区质量监督检测站的数据为最终结果。超出七个工作日的,视为乙方对甲方所供的钢材质量无异议。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提供每种型材的合格证、质保书或检测报告。
第四条垫资金额、垫资期限及付款方式
1、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钢材数量约90吨。
2、甲方为乙方垫资期限为180天从货到乙方场地之次日起计补,垫资货物从提货之日计算资金利息3%利息不计复利。
第五条提货地点及计量方式
1、提货地点:甲方货场。乙方将每批次建筑钢材供货计划提前7天通知甲方,以供甲方提前为乙方备足货源,满足乙方建设需要。
2、计量方式:过磅计量。以乙方指定提货人吴__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乙方书面通知的供货计划时间三天内完成每批次供货。
2、甲方延期供货或甲方未按期足额供货的,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伍佰元天的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款的数量向甲方支付3元吨天的违约金。
第八条其他约定条款
1、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2、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使用说明等。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