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垃圾清运协议书(篇一)
甲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环卫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提高小区环境卫生质量,加强环境卫生及垃圾清运管理,改善垃圾代运服务工作,为小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的生活、工作环境。由xx环卫公司 负责xx小区的生活、建筑、绿化工程垃圾清运工作,经双方共同协商,明确各自责任如下:
一、乙方垃圾清运范围:(xx小区)
二、合同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乙方所负责的服务项目:1、生活、装修、建筑、绿化及绿化工程垃圾的清运;2、垃圾桶的内部清洁;3、小区内的化粪池的清理、清掏;4、主管道疏通。
四、垃圾清运必须做到日产日清,注:当日生活垃圾不得积累至次日。
五、乙方每日的清运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但不得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
六、装有垃圾的车辆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摆放,不用的垃圾车只能停放在垃圾中转站内。
七、由于乙方未能及时清理垃圾被业主委员会办考核扣款及卫生部门检查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大小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
九、化粪池清理原则上每年2次。注:每次清理时必须清至池底,确保池底无积沙、杂物等。
十、甲方如遇到突发性排污主管道堵塞现象,乙方应及时联系管道疏通车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疏通,如果是由于疏通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一、乙方自行负责中转站内水、电及设备维修费用。
十二、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小区规定及管理条例,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形象、利益的事。
十三、乙方在清运合同期内如有违反合同、合同附件及发生违章情况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十四、付款金额及方式:
1、以上各项条款属于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的所有合同条款,合同期总包干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整)
2、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乙方的质保金,于合同结束的次月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即每月考核分值决定了最后的质保金退还数额,考核得满分则不扣质保金,考核有扣分,则将12个月的扣分比例加起来对质保金进行扣罚。
3、剩余动90%合同金额,即分两次由乙方提出付款申请,缴清所产生的水、电费后,甲方根据支付条款如数支付给乙方。
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为:20xx年6月支付玖千元整(¥9000.00元整)、20xx年12月支付玖千元整(¥9000.00元整)、质保金支付时间为20--年1月底支付贰千元整(¥20xx.00元整)。
十五、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貮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如违约者,可根据有关规定索取经济赔偿。
十六、其它:
1、如果xx小区与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管理合同终止,则此合同也随之终止。
2、《xx服务中心垃圾清运考核办法及标准》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xx小区违约造成的未付款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厂区垃圾清运协议书(篇二)
装修垃圾清运承诺书
为确保小区清爽整洁,创造高效、安全、舒适、有序、尊贵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承诺:
1、所有装修材料统一堆放在物业公司指定位置(业主办理装修许可证时物业公司告知),并及时清运。
2、装修所产生的垃圾不能滞留小区公共场地,应及时装袋运至城管部门指定位置,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风险。
3、装修垃圾清运过程中确保公共楼道、电梯轿厢等公共场地清洁卫生。
4、清运装修垃圾时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完好无损,否则,及时修复或照价赔偿。
5、切记将剩下的砂浆、水泥、石膏、磁粉、油漆等倒入下水管, 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业主自行承担。
6、若业主有违约,物业公司可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收取违约金。
7、
承诺人:
房号:
名酒园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部
二○一月
厂区垃圾清运协议书(篇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创造 小区/大厦良好、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 小区/大厦的装修垃圾委托乙方清运,现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协议。
一、服务事项
1. 项目名称:
2. 项目地点:
3. 服务事项:
(1)甲方负责 小区/大厦产生的建筑垃圾一并委托乙方进行清运、消纳处置。
(2)乙方负责 小区/大厦的生活垃圾的日产日清工作,于每日 : - : (时间段)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
……
4. 承包方式:
二、服务期限
1.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注:不超过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为宜)
2. 双方经一致确认,同意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的前两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合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乙方如不能完成本合同的保洁规定或经甲方认定乙方无能力完成本合同的约定,则本合同无条件终止,乙方须自行退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将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在本合同试用期内的服务费用、考核标准等均参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在合同试用期完毕后 日内按考核结果据实予以结算。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与项目所属第三方项目开发公司或业主委员会提出合同疑义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不适用违约条款,甲乙双方应予合同解除后 日内结算费用。
4.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方与 小区[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签订的 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则本合同自动同时终止、解除,双方互不视为违约,并按实际秩序维护服务期限结算费用。
三、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服务期限内的垃圾清运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00)。该费用为甲方就乙方所提供的服务需支付的全部费用。
2. 垃圾清运服务费采用先服务后付款的方式。甲方每1个季度支付一次垃圾清运费用,乙方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法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检查监督结果,与乙方确认该月的月结费用。
3. 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包含如下费用和开支(注:根据实际情况描述垃圾清运费包含内容):
(1)乙方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工资,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统筹保险、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延期加班费、双休加班费、高温费、公积金、残疾人保障金、工作餐费、通讯费、交通费、过节费、年终资金、服装费、住宿费等);
(2)垃圾清运所需工具、器械的采购费;
(3)法定税费;
(4)乙方利润;
(5)其他为完成约定标准的垃圾清运工作而发生的所有开支。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按协议约定支付垃圾清运费用。
2. 协调甲方部门和人员为乙方作业车辆和人员进出及作业提供方便。
3. 甲方有权对乙方垃圾清运人员违反小区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制止和纠正。对不遵守小区制度的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或要求更换。
4. 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工作。
5. 甲方有权依据合同及附件生活垃圾清运方案要求,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并要求乙方达到质量标准为止。
6. 甲方有权对派出人员的服务品质进行监督和管理,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派出的不合格人员在甲方提出要求后的7个工作日进行更换。
7. 如乙方工作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款项将从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除甲方不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外, 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8. 甲方应积极采纳乙方在垃圾清运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准备齐全各种垃圾清运和消纳的有关手续、证件,并且自找垃圾消纳场所。乙方的垃圾运输及消纳方式应符合政府等有关部门要求,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进场后三天内提供有关保险手续证明文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完全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如乙方的工作人员不能适当履行本合同,甲方要求更换的,乙方应予更换。
3.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但与甲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乙方保证清运服务质量达到协议的标准,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4. 按协议约定完成垃圾清运作业内容、工作频率和质量标准,按协议约定的服务时间和条件如期完工,确保服务质量。
5. 乙方垃圾清运人员在清运垃圾时,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走,并保证清运工具及垃圾桶外侧的清洁、无异味,确保垃圾房内及周边、运输车途经路段路面干净整洁。清运时做到装满、不散落,装完后清扫干净垃圾房,做到车走地静、不扬尘、不遗洒。
厂区垃圾清运协议书(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保障高新区(滨江)的日常环境卫生,确保园区内生活垃圾及时清运,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属区域内的垃圾进行清运,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达成协议台下:
1、甲方所产生的垃圾必须为生活垃圾;
2、甲方产生的垃圾需存放在固定的垃圾房(桶)内;
3、乙方须配备垃圾清运车一辆,清运工人两名,穿着乙方统一的工作服;
4、乙方车辆进出以及人员在甲方区域内的一切活动须严格遵守园区的相关管理规定。
5、清运周期与时间:
每天一次,具体时间为7:00?7:00
6、收费与结算:一口价每年垃圾清运费为2330元。甲方垃圾清运费每半年支付一次,生活垃圾清运计算时间从20xx年6月开始。
7、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并不在甲方和乙方清运之间形成雇佣劳动关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清运工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及工资,亦不直接向乙方清运工支付任何费用。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双方执一份,有效期自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12 月31日止。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双方经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经双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0XX年6月1日
厂区垃圾清运协议书(篇五)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单位餐厨垃圾清运管理,根据《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以及市、区政府有关餐厨垃圾处理工作要求,甲方安排餐厨垃圾清运服务,乙方配合甲方清理餐厨垃圾。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有关餐厨垃圾清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落实餐厨垃圾清运合作单位,并落实合作标准。
2、甲方负责安排规范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
3、甲方根据餐厨垃圾总量确定垃圾运量,确保垃圾正常清理。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分类、搬运等日常管理工作。
2、乙方须将餐厨垃圾装入绿色120L(升)标准的收集容器内(见《垃圾收集容器产品技术要求》),并保证餐厨垃圾装载不外露,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外观干净、整洁、无破损。
3、乙方负责根据上述标准及垃圾量,相应购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如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因破损等原因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及时更换。
4、乙方严禁将塑料、纸类、金属、玻璃、织物、建筑垃圾等非餐厨垃圾装入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内。
5、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将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存放在指定餐厨垃圾处理及清运场地,并规范码放。
6、乙方不按本协议中明确约定的餐厨垃圾分类标准清理垃圾,影响甲方餐厨垃圾整体清运工作开展的,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三、餐厨垃圾清运量
乙方每日需要餐厨垃圾清运量为 个标准桶(120升),乙方餐厨垃圾清理数量发生变化时,须提前3天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协调解决餐厨垃圾清运。
四、餐厨垃圾清运费用
如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政府出台新的收费政策,重新签订清运餐厨垃圾协议,协商未果原协议终止。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
20_年 月 日 至201 年 月 日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厂区垃圾清运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大修现场指定区域内存量检修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清运地点及垃圾数量
甲方大修现场堆放的检修垃圾,约1200立方。
二、服务期限 完成清运期限 天,自 xxxx 年 月 日至 xxxx 年 月 日止。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人民币捌万元整(小写¥:80000元整),该价款包括并不限于运输、填埋等一切费用,在履行本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要求增加费用。
2、本项目无预付款,于垃圾清运处理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二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3、结算方式为:汇票或转帐,乙方在向甲方要求付款时必须提交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的检修垃圾由乙方清运并负责填埋。乙方自行寻找垃圾堆放及填埋地点。如果因填埋地出现环境污染等一切事宜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跑冒滴漏”等不符合检修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检修垃圾清运如有增量,经双方对增量确认无误后,垃圾增量的费用,可以参照本合同的单价确定(即1200立方/8万元为标准)。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5、乙方须按本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检修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否则,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7、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三天,否则视为逾期完工。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1、上述垃圾清运工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2、乙方清运检修垃圾过程中,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30%承担违约金。
3、乙方逾期完工的,应以逾期的天数按合同总价款的日千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4、因乙方的原因,甲方被有关单位、个人书面投诉或者被有关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于签字或盖章后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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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清运服务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 “ 垃圾处理服务人员 ” 。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______-______
晚班: ______-______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 ______-______ 至少安排______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 ______-______ ,晚班______-______。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 6 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 6 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9.甲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这些过程与清洁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关。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深圳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垃圾。)
10.乙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甲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乙方负责给甲方水、电清洗垃圾房,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乙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乙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甲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甲方指派人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 员工手册 ”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人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费用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 19 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声明:下列物品属于 “ 或卖垃圾 ” 。
甲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不可以倒进市内排水系统里)
各种供动物 食用的垃圾 (不适合人类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 20 条规定。
20.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乙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不过,乙方会保证这些垃圾在第 21 条规定的时间处理。
21.乙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甲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给垃圾处理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深圳市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此合同的终止:
A.乙方将有权提前解除协议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B.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者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甲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预付风险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且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预付给乙方的款项。
22.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 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 。
23.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
24.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垃圾清运合同
托运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代运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为了巩固国家卫生城,确保厂区、生活区环境洁净,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根据《_________省城市环境卫生有偿服务办法》规定,甲方将日常生活垃圾(不包含施工土头、树枝等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委托乙方运到市垃圾处理场,经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清运办法:
1.采用垃圾桶_________个,放在_________,乙方每日派汽车运一次,垃圾桶壹年半至贰年更换。
2.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甲方直接送_________清洁楼,再由乙方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3.每日垃圾量_________桶,由乙方派_________车上门收集_________次,运往清洁楼再转运到垃圾处理场。
三、甲方应把日常垃圾按乙方指定地点装入桶内,乙方负责清运。否则可不运。
四、付款办法:甲方应付给乙方清运费每月_________元(每季度头十天内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即委托_________银行办理)。
五、甲方应按期交纳费用,超期交款乙方增收滞纳金_________%或停止清运。乙方如没按时清运,请打电话_________联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或另定协议。
七、本合同期满后,垃圾量如无增减可顺延,否则另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双方银行各一份。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一)
甲方:
乙方:
为了小区内生活垃圾管理及符合环保要求,给住户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甲方位于 内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不含建筑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全部清运完毕;3、清运时间:晚上10:00前完成。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 1700 元/月标准收取。(其中包含两个小区生活垃圾清运费1600元/月,垃圾车修理费100元/月)。
2、结算方式:每月15号前结算上月垃圾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场,按照符合环保要求的标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小区抛、冒、滴、漏,如发生 “落渣、漏渣” 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6、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7、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严禁夹带甲方财务出厂,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业主投诉一次或甲方检查发现一次,按乙方费用的10%扣罚。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生活垃圾清运合同(二)
乙方:
为了及时处理甲方xx的生活垃圾,维护好市容卫生。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xx的生活垃圾清运任务,特签定本合同 ,双方遵照执行。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摆放垃圾桶(手推车)的地点。地点要方便车辆出入和操作;不影响市容卫生;地面要有坚固的混凝土层。
2、把本单位的生活垃圾装进垃圾桶(手推车)内不随地乱倒,如发现桶周围地面有垃圾,应主动清进桶内,确保桶周围整洁,桶内和周围尽量不放废油、化学品和易燃品。
3、垃圾量增加(比原定增加一桶以上),甲方管理员应主动通知乙方核定增加桶和清运费,否则乙方有权拒运增加部分的垃圾,在增加垃圾量长期不增加垃圾桶和清运费,造成地下周围到处是垃圾,导致卫生部门检查罚款或其它处理,责任全由甲方负责。
4、经双方核定垃圾桶共 个,每桶每月费用为人民币壹佰陆拾元(¥160元),每月付给乙方清运费共计人民币 元,于次月十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每天7:30时前将垃圾桶内的垃圾清运干净。乙方须遵守垃圾站的有关规定,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得无故旷运,如属垃圾点道路不通,由甲方协助乙方解决。
2、负责缴交垃圾处理厂(场)的垃圾处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3、乙方应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若乙方未能及时清运垃圾,遇到上级检查垃圾存放点不合格,罚款由乙方支付。若乙方服务质量欠佳,经双方协商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上级卫生部门在检查中如发现有不合格现象而采取罚款的手段实行督促时,乙方应承担属本职范围内的全部责任。
三、垃圾点的管理。如有问题,双方本着谁的问题由谁解决的态度,不得有意推卸责任,以达到妥善解决的目的。
四、合同期间,双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弃约。若单方失约,对方有权索取两个月的承包费以作补偿。如有重大事故,确实无法履约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做好交换工作。
五、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深圳市KY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有关垃圾清运服务协议
有关垃圾清运服务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会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收购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深圳市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深圳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甲方必须全部负责为乙方处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认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费用。
2.甲方指定一个或几个人员做专职的“垃圾处理服务人员”。他们将负责从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规定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准备一份其指派的专职服务人员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须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给乙方的管事部经理。每两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每天的值班时间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将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来管理自己的员工,每天从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员工在垃圾房内清理垃圾,每天清运垃圾的时间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要时刻听从乙方管事部经理、其助理或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5.在乙方人员对垃圾房和周围环境进行定期的维修,清洁卫生工作时,甲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给予大力协助,使得此地区的卫生状况符合深圳市卫生保疫站及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6.对于将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员,甲方要提供他们的登记照(两张),身份证和完整的人事资料。此外,每个甲方的指派服务人员必须交有效健康证,以证明他们没有传染病或其它健康问题。
7.如甲方指派人员不具备第6项要求,这些人员不可以在乙方管辖区内的酒店任何地区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项条件的人员替代。
8.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员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
、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为他们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9.甲方必须承担垃圾处理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堆放、运输、处理管理和其它),这些过程与清洁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关。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深圳环卫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不负责酒店任何装修垃圾。)
10.乙方员工不得擅自售卖酒店承包给甲方范围内的垃圾及废品。乙方负责给甲方水、电清洗垃圾房,房内外地面、墙壁、地沟、天花、窗户等环境设备。乙方垃圾房的灭蚊、灭鼠工作、药物由乙方提供服务。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辖区的甲方人员,当他们履行其职责时,甲方必须保证指派的人员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处理垃圾时,如果甲方指派人员发现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无论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员都必须及时归还给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规定的可卖垃圾外,任何情况下,甲方指派人员都不准从乙方管辖区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发现甲方指派人员正在拿乙方物品,而这些物品并不属于可卖垃圾范围,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2000-4000元(人民币)的罚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员有严重过失,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会退还甲方按规定已预付给乙方的全部金额。过失情节的轻重程度将以酒店“员工手册”为标准。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当值时必须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项有关安全、保安及卫生的规章制度。
16.甲方必须按此合同规定的次数及时清运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运输车必须凭乙方保安人员(或其指派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出入通行证出入乙方管辖区域。
17.此项协议中所有费用将由甲方负责,自签定本协议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缴交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任何违例事故,协议期满时退还给甲方。甲方应于每月十日前按时向乙方缴纳该月管理费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
18.由乙方从其管辖区各处收齐合同第19条规定的全部可卖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要求为前提,乙方在此明:下列物品属于“或卖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类剩菜剩饭等(乙方不再使用)
各类纸包装及空盒(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铝、锡制盒或罐(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玻璃瓶(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用过的食用油(乙方不再使用)
各种泔水(不可以倒进市内排水系统里)
各种供动物食用的垃圾(人适合人类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卖垃圾,这类情况时,请参考第20条规定。
20.对于需要在酒店内使用的某些可卖垃圾,乙方可以随时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这些垃圾而提出赔偿或补偿。不过,乙方会保证这些垃圾在第21条规定的时间处理。
21.乙方声明:按此合同规定,甲方是可卖垃圾处理的独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内,就可卖给垃圾处理一事,再与第三方签约。但是,若深圳市环卫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规定就不适用。
此合同的终止:
a.乙方将有权提前解除协议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b.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者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如果发生此情况,甲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预付风险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且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已预付给乙方的款项。
22.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即2001年02月01日至2002年02月01日。
23.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合同到期时,续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