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产代持协议书
房产代持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甲方配偶: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配偶:身份证号码:
基于甲方配偶与乙方系关系,甲方拥有物业一处,位于:xxxxxxxxxxxx(位置),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该物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该物业产权,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关于该物业相关事实的确认
1.1该物业基本情况:
1.1.1地址:;
1.1.2产权面积:平米;
1.1.3该物业现产权登记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产权原系甲方所有,本协议签订之前甲方已将该物业登记至乙方名下,房屋产权证编号为:,土地证号为:。
第二条关于物业产权的约定
2.1甲乙双方确认,虽然该物业仅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物业实际为甲方所有。
2.2甲方享有的该物业全部产权,以乙方的名义代为持有。
2.3双方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备案合同不是本协议的变更或替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本协议为准.
第三条关于该物业经营管理和处分的约定
3.1甲方同意,以乙方名义负责该商铺的经营管理(包括: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等)。
3.2乙方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单方面将该物业对外出租、出售。
第四条关于该物业收益分配,税费及风险等的约定
4.1该物业的租金等收益,由甲方所有。
4.2因该物业使用或经营产生的房产税和营业税等税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修缮费用、管理成本等需由房屋所有人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3因该物业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责任,及该物业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由甲方承担。
4.4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配偶出具一份书面委托书,全权委托甲方配偶对该物业的管理、处分等一切事宜,乙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地点、以任何方式干涉甲方配偶行使权利,并不得撤销该授权委托。
第五条代持物业报酬
5.1.因乙方代持甲方物业,甲方承诺在该物业产生实际价值时给予乙方适当的报酬。具体报酬另行约定,或者补充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
6.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地点:年月日签于:
甲乙双配偶对本协议知悉,对内容予以确认,并愿意遵照执行。
甲方配偶(签字):乙方配偶(签字):
时间:年月日,地点:时间:年月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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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股权代持协议
有关股权代持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上海共同签署。
委托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3.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3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4.2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3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4在甲方拟向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须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收取代持报酬元。
第六条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根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其他事项
9.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其他股东对以上股权代持事宜均已知晓,并无异议。
股东(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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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鉴于:
1、乙方向甲方推荐并协助甲方参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权投资项目;
2、甲方决定以乙方名义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资并由乙方担任【】合伙人,再由【】向【】投资并成为【】的股东。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本次投资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 万元,并由乙方投入【】;乙方在成为【】的合伙人后,按如下顺序与甲方分配 万元出资额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出资份额转让或者【】清算后的收益)。
1、甲方优先收回投资本金 万元,但乙方并不能对甲方的本金收回做任何的担保,甲方的本金收回及收益分配均源于对应的【】 万元的出资额的收益。
2、甲方收回投资本金 万元后剩余的对应出资额的收益按照甲方【】%、乙方【】%进行分配。
3、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负担各自税收。
4、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严格保密,非经另外一方许可不得单独对外披露协议内容。
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协议一式二份,本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文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股权代持协议书范本
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 %,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