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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协议: 工程合同(篇七)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合同编号:116567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1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2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表4-2。

表4-2设计项目内容

第3条发包方应向设计方提交表4-3中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表4-3发包方应提供的资料

第4条设计方应向发包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如表4-4所示。

表4-4设计方应交付的资料

第5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表4-5所示。

表4-5设计费支付进度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3条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①发包方按本合同第3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合同第4条规定将交付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②发包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将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以致设计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增付设计费。

③在未签合同前发包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发包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的设计费。

④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方能够做到,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赶工费。

⑤发包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⑥发包方应保护设计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方同意,发包方对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设计方有权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2)设计方责任

①设计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②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年。

③设计方按本合同第2条和第4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④设计方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要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设计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的,负责向发包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________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的,设计方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方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

⑤设计方应保护发包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发包方提交的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有权向设计方索赔。

第4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支付全部的该阶段设计费。

(2)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5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时,发包方均按第7条第

(1)款的相关规定支付设计费。

(3)设计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方责任大小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4)由于设计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时,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5)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定金。第8条其他相关事宜

(1)发包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2)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4条规定设计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方另收工本费。

(3)对于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方需要设计方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方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方支付。

(5)发包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份,设计方份。

(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方向设计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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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工程最新合同模板七篇


现如今,协议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工程项目开始前一般都需要签订相关的建筑工程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相关承包合同,因此我们签订合同时要不断协商,直至达成一致。那么,你平常有了解过建筑工程合同的内容和种类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您带来的《房屋建筑工程最新合同模板》,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房屋建筑工程最新合同模板【篇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建筑工程最新合同模板【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

房屋建筑工程最新合同模板【篇三】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依据《民法典》,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处理生活污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内容:

1、废水量:全年平均每天9吨;

2、废水接入方式,甲方通过管道将废水送至乙方。

二、乙方服务形式

1、按时按量按质接收甲方生活污水;

2、处理受纳的污水,并确保达到国家标准与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

3、按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位置和方式排放处理达标后的废水及安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

三、双方责任

1、乙方对甲方按时按量按质接纳的污水的环保达标和排放负完全的责任;

2、甲方按本合同及双方达成的其它补充协议按时足额支付给乙方废水处理费用;

四、服务费用

1、甲方按元吨水逐月支付废水处理运行费。每月5号前乙方应将废水量及综合服务费总额核算清楚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10号前将运行费用足额划到乙方帐户。

2、合约期内物价指数有较大变动(如水、电、其它商品等价格上涨),经双方协商后可调整废水处理运行费。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更改或补充合同,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经双方法人签字与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筑工程最新合同模板【篇四】

雇主: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

工程项目及相关文件:_______

上述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共同条件

定义与解释

定义

第一条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

(1)“雇主”是指合同条件第二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筑、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用承包人的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续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

(2)“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3)“工程师”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

(4)“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派来履行本文件第二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

(6)“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如果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

(7)“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根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

(8)“施工设施”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打算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它各物。

(9)“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

(10)“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可的其它图纸。

(11)“现畅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它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别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一起提供的其他土地或场所。

(12)“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先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情况。

单数与复数视文中需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

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解释本合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

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

第二条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使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它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命令进行任何会引起迟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

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委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所有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委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委托范围之内(但不是委托范围之外)给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如同工程师所作出的指示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须以下述为条件:

1.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

2.如果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决定感到不满意,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决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

转让与转包

1.转让

第三条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根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

2.转包

第四条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如同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提供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

合同的范围

第五条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合同文件

6.语言

(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说明,如果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第二部分中指定解释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

文件互相解释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解释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解释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导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如果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致,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计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

房屋建筑工程最新合同模板【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班组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经营管理模式,完善企业管理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地坪工程分包给乙方。为使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1.1承包方式,包工、包质量、包节约材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2承包范围

1.2.1地下室所有混凝土地面及一层车库地面的施工(含各小房间内,及汽车坡道)具体施工部位由甲方现场指定。

1.2.2所有地面清理满足无碎砼、砂浆等垃圾,保证基层结合面整洁,材料上下料、搅拌、运输,小型机具和辅材均包含在内。作业后要做到工完料清。

1.2.3包所有钢筋下料和成型、运输、绑扎等。

1.2.4所有沿墙排水沟的切割、找坡至集水坑的连接,保证水平等工作。

1.2.5现场清理(省文明工地验收标准)。砂浆的上下料、搅拌、运输(作业后要做到工完料清),如甲方安排人员开搅拌机,在结算时扣除人工。

1.2.6工程量的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二、工程结算方式及承包单价

2.1工程结算,按设实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元∕㎡,该价格均包括“人工工资(综合考虑地下室施工时的材料难度)、小型机械、小型工具、车旅费、排水沟支模、切缝、基层清理、浇筑砼地坪、砼表面洒干灰、排水沟侧壁粉刷及找坡、调直及绑扎钢筋、保养、租用翻斗车等,安全文明施工奖1元∕平方,如果在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文明不满足公司或项目部的要求,扣_____________元∕平方.以上单价已综合考虑砼浇筑的厚度,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江苏省”扬子杯“标准,施工质量经甲方人员现场核定,达不到_____________省”扬子杯“标准则单价均按以上单价的_____________%结算。(工程结算由项目部初审,最终由公司总部审核确定)。结算时应提供工人工资表,具体以公司财务要求为准。

2.2付款方式

本工程总体竣工后付至总量的_____________%,余款在春节前付清。如有跨年度工程,按已完合格工程的_____________%付款。

2.3工程点工,预估在本工程发生的点工单价,技工_____________元∕工日;普工_____________元∕工日;技工完成普工_____________元∕工日。

2.4乙方已考场内工地的实际情况,单价已综合考虑施工难度,乙方不得再以任何借口要求甲方增加费用。

三、工程要求

3.1甲方根据总工期要求,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乙方按进度计划及时安排人员进场施工,在此基础上,乙方编制详细的周计划,月计划,如果由于乙方计划不周,组织不力,技术力量不足,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将予罚款处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2乙方若达不到规定进度要求,甲方有权安排其它班组施工,所有工作量按甲方同乙方所签价格_____________%从乙方结算中扣除(或以_____________元∕每工),另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费(该工作______量价款的_____________%)

3.3工期按甲方总进度计划,工期只准提前,不得拖延,如拖延一天罚款_____________元∕天。

3.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进行夜间施工

四、权力和义务

4.1甲方权利

4.1.1甲方有权审查乙方队伍组成的合理性,当甲方发现乙方队伍中有不适合本工程的工作人员,有提议撤换的权利。

4.1.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的项目进行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指令整改,其损失部分由乙方自行负责。

4.1.3当甲方发现乙方不能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以及违反上述各条款时,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价格按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_____%结清账目,限在2天内离开工地。

4.1.4若未经甲方允许,乙方无故中途退场,则视为违约,甲方一律不予结账。

4.1.5甲方代办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在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4.2甲方义务

4.2.1施工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必需的住宿条件及相应的施工工具、设备、生活设施等。

4.2.2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并按约定付款。

4.3乙方权利

4.3.1要求甲方提供施工必须的相应工具,设备及生活设施条件。

4.3.2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付款。

4.4乙方义务

4.4.1乙方负责组建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合格的职工队伍,并将花名册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呈报甲方备案。每个职工签好上岗协议书,方可上岗作业。

4.4.2乙方在施工期间,用料必须注意节约,不得浪费,如发现有浪费现象。按浪费数量的价格处于十倍罚款。

4.4.3乙方自行办理职工人身保险、劳动保护品,合作医疗、进场施工有关证件。医疗福利费已包括在承包单价中,乙方不开小灶,甲方提供的一切,乙方均应加倍爱护,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4.4乙方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乙方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4.4.5乙方工人不得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源,烧电炉、热得快等类似电器,后果自负。

4.4.6乙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自己队伍的管理教育。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条件,决不允许酗酒、赌博、偷盗、打架斗殴。如有上述现象发生,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__到_________元的罚款,直至清除出工地并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4.4.7乙方派项前进同志为工地代表,全权处理乙方施工中的一切事务,乙方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并积极配合项目部人员做好各项检查。有事离开现场必须请假征得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超出处以__________元∕天罚款,擅自离开工地者,处以________元∕天罚款。

4.4.8乙方内部的事情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必须以自己当地的施工队伍为主,进场施工的一切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如因手续不全发生的后果,乙方自负。

4.4.9乙方选派施工人员必须是适合从事体力劳动,凡高血压、心脏病、年龄(男同志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的工人,女同志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的工人)不得施工作业,其中女同志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0%。

五、乙方工作内容要求事项

5.1各墙面基层处理、浇水湿润等一切准备工作。

5.2施工区域内按水平线标准设置灰饼或支模。

5.3混凝土浇筑要振捣密实,有防水的地面,一定要注意成品保护,不得随意损坏防水,施工过程含材料的上下料、运输、振捣、收面层、洒水养护、分格缝的切割、钢筋的调直和绑扎。

5.4施工通道的临时脚手架的搭设。

5.5排水沟修粉成型、找坡等施工的一切工序,以及清理工作。

5.6具体工作内容按乙方承包范围。

六、质量要求面层收光时必须用机械处理(考虑到停车场为环氧地坪)工程施工质量逐层评定,必须符合现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6.1混凝土浇筑应一次成型,且结合牢固,无空鼓、裂缝。

6.2面层收光、不得有裂纹、脱皮、起砂等现象。

6.3护角角钢和排水沟角钢应顺直、平整,不得弯曲变形。

6.4分格缝的设置及线条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

6.5面层的坡度应符合图纸及规范要求,不得有倒泛水现象和积水现象。

6.6地坪平整度≤4mm验收,标准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6.7其余应满足甲方技术交底要求。

6.8乙方服从建设单位、监理、现场施工技术人员、项目部及公司领导的验收。

6.9如乙方施工的分部分项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人工及材料费和所牵连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10每个施工段结束时,由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个区域的施工,乙方必须随做随清、料尽场地清,且负责对成品的清理和保护,如不及时清理干净,甲方有权派其他人员清理,发生的人工按_____________元∕小时计算,并处以_____________元∕次罚款,因此而造成的材料浪费由乙方负责,该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奖罚措施

7.1乙方必须服从总进度计划的要求,只能提前不能逾期。如由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将处_____________元∕天罚款。

7.2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粉刷层空鼓,开裂或粉刷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造成返工,其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处_____________元∕天罚款,如因此而延误工期,将按约处罚。

7.3乙方人员如有上班不戴好安全帽、穿拖鞋、硬底鞋、赤脚及其他违规行为的,甲方按规定予以_____________元∕次罚款。

7.4所有工程用水泥、砂等材料进场后乙方必须对数量进行签字确认后采取领发料制度。甲方按国家现行定额进行核算,超出定额用量部分由乙方负责。决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5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各项规定,不得有违规及偷盗现象发生,若发生将按发生后果的10倍进行处理。

八、其他

8.1大型电动工具、拖车由乙方自带

8.2撬、泥桶、直尺、刮尺、靠尺、铁板、灰抄、线垂、麻线、电锤、钻头等小型工具均由乙方自行购买、自行保管,其费用已经包括在承包单价中。

8.3本协议书未及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定再行签订补充协议。

8.4在施工中如发生对乙方的处罚情况,经甲方按实际情况经施工员(质检员)、现场管理、项目经理签字盖章生效并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5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妥善处理好工人工资发放问题,乙方在领取工程款时必须提供同等数额的工人工资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若发现乙方未付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直接将工资支付给乙方工人。

8.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账目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代表)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建筑工程最新合同模板【篇六】

发包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设计单位:_________

3、工程地点: _________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_________

技术文件: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第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

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工程造价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 _________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39;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

1、工期要求:主厂房: _________天(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

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

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质量要求和评定标准

1、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消防和设计要求

2、评定标准:按国家和____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安全生产规范执行

必须符合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五条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六条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 _________万元,工期保证金_________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 _________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_________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七条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结顶天,甲方支付给丙方万元;

2、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万元);

3、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支付;

4、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

5、余款万元(其中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________年后支付万元,万元工程保修金满________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接受工程价款的单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

第八条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为________年。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_________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九条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_________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_________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 _________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____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 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 _________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 _________元次。

第十条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 _________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筑工程最新合同模板【篇七】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安装承包合同规定》、《居室装饰装修管理实行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结合本装修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为保质保量地完成施工任务,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装饰工程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3.1装修方面:二期客房楼1F-5F客房,楼层走道、楼梯等公共区域装饰工程;1F-5F楼层服务室,强、弱电室墙面及顶面涂料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样板间效果图、设计师提供的材料样品等)。

1.3.2家私方面:根据施工图配置的固定及活动家具(不含床具)。

1.3.3水、电、空调、消防安装方面:施工图中所涉及的开关、插座、灯具的预埋管线及控制面板、灯具安装,不含空调、消防、弱电系统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施工图及报价清单内所含之项目)达到营业标准。

1.5工期:本工程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___天。

1.6合同价款:¥ ___元(大写:___元整)

1.6.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方式确定。即对施工图范围内的总价包干。承包人如有缺项、漏项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所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都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人、材、机因市场波动的风险、政策性调整的风险等,承包人在投标时已纳入投标报价中。

1.6.2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只有发包人指令和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变更才能产生造价变更。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1.7工程质量:合格。

1.8保修: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本工程质保期两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2条甲方工作:

2.1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

2.2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及报监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第3条乙方工作:

3.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隐蔽工程应于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及甲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能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第9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工程完工先先自检合格再申请竣工验收。

3.2严格依照设计文件、图样及说明书进行施工,接受设计师、监理和甲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其材料之质量、尺寸、规格等符合设计要求。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

3.4 精心组织施工严格管理自身施工人员。维持现场清洁,创建文明的施工现场。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3.5乙方负责全部工程实施及现场施工进度、协调、品质、安全的管理。

3.6乙方须选择一间标准间先于其他房间装修完毕,时间约45天,供设计、监理及甲方检查,通过后再全面进行装饰施工,同一时间内其他房间作基础施工。上述施工包含在总工期内。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4承包人因上述情况要求顺延工期应在情况发生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若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延期报告。则不得就该情况要求顺延工期;若甲方收到报告后逾期不予以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依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2乙方应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自检并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于竣工验收前10日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两份)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验收。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方式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如果甲方有变更或新增项目,则费用另计。施工用水、电费由甲方负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方式为:

6.3工程竣工甲方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预验收,同时申请政府质监部门办理工程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并所有手续完结,付至工程总价90%,余款10%作保修金,保修期两年(自验收合格后起算),保修金分两次支付,保修期满一年付5%,保修期满两年复验合格后付清(5%)。

6.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同额发票,甲方于15日内支付。

第7条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于合同协议签字生效后10日内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2%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的保证期自开出之日至整个工程办完竣工验收手续后一个月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无息退还。

第8条关于装修材料的约定

8.1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必须符合GB5222《建筑工程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机电配套安装的灯、线、开关、插座等必须满足规范及验收的要求。

8.2装修材料应选用低毒性、低污染、低放射,即住宅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符合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

8.3本工程所用主要材料需经设计师、监理及甲方选样确认后方能使用。

8.4主要材料乙方应先报详细清单一览表和样品,并标明尺寸、规格、材质、性能、价格、品牌、颜色、产地、以及图案作为装饰施工合同的一部分,主要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的性能检测报告和中文说明书、以及环保检测报告。

8.5若承包人的施工材料不符合合同要求应无条件予以更换至符合要求。因此造成的财力损失及工期延误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9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2应注意安全施工,若发生一切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自负,工程施工人员的人身保险和人身安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第10条违约责任处理

10.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三处罚。

10.2若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质量不能达到合格要求按违约处理,发包人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若承包人整改仍不能达到合格要求则应终止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赔偿一切损失。

10.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1条附则

11.1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11.2本合同有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需要进行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1.4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发包方:法人代表:

承包方:法人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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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______________新村开发具体状况,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_______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带给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带给的图纸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_______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____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间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_______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_______》相辅相成,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2】

工程补充协议范本5篇(精选)

工程补充协议(范本5篇)

工程补充协议(一)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 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 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 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 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礼貌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 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 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 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 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 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 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 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______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 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______%,其余的______%在扣除结算总价______%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

4、 上部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______层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______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______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5、 工程竣工验收完后______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______%,在工程结算审定后______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______%保修款)。当结算时光超过______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______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______%,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供给有关手续后______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______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工程补充协议(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过反复协商,对甲方开发的鸿福家园小区工程承建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现签署补充协议书。

一、________家园小区位于五指山公园南门对面,占地面积________O,小区建筑物总面积________O,总投入施工资金约________万元,小区内的全部建筑工程,包括线路改造、厂区管网、厂区道路及小区建设等全部委托给乙方施工。

二、根据建筑项目的不一样特点,采取了一次包干,预算结算和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等不一样的结算方式进行工程结算。

三、甲方在施工前,供给准确的地面、地下、地质等资料,供给全部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手续文件。

四、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设工地代表,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各种外部事物。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按图施工,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六、乙方必须保证全部施工项目都到达合格,加强管理,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七、乙方必须保证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时竣工(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

八、工程结算要按分项工程不一样特点和单价进行结算(附表中有项目、面积、单价和金额),表中没列的项目,可根据实际情景另行结算。全部工程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决算。

九、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据实际情景,用现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给乙方,顶工程款。

十、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补充协议(三)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

发 包 人:_

承 包 人: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补 充 协 议

发包人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 年 月 日签订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 写明具体补充的资料。

二、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 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补充协议(四)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义务, 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景,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景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 工程地址:

3. 建筑面积:51118.13m2

4.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地上11+1层 、独立地下室1层

5. 设计单位:四川

6. 监理单位:四川

二. 工程资料及承包范围

1. 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 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资料见本协议附件二。 更多工程承包资料,请点击:建筑工程承包

三. 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 开、竣工日期

1.1 开工日期: 20xx年10月2日;竣工日期: 20xx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 施工进度

2.1 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 二层顶板完成时光:一号楼:20xx年12月5日;二号楼:20xx年12月15日;四号楼:20xx年1月20日.

2.4 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光:20xx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光:在20xx年7月31日.

3. 工期违约职责

3.1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 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 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 工期不顺延情景:

5.1 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 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 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 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 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 质量与检验标准

1.1 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经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贴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 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 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更多工程质量纠纷资料,请点击:工程质量纠纷

五.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 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 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 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礼貌施工、临时设施、

1.1.3 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 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 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 合同价款的调整: 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仅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 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xx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 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 奖励

2.5.1 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俭成本、现场管理等贴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 乙方提出合理化提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俭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 支付时光: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 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 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 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景,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 工程结算

3.7.1 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 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 结算审计:

3.8.1 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进取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 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资料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 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 材料价格调整

1.1 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 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 材料采购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提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 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 工程变更及签证

1. 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资料。

2. 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 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供给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 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 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 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 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资料及工作量、工作时光、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 办理签证时,乙方应供给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 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 工程质量保修

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资料:

1.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职责。

1.2 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职责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职责,可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2. 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 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 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 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 质量保修职责

3.1 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职责和法律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3.2 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 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职责。

3.4 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 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代表及职责

1.1 本工程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 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 乙方项目经理为 ,项目技术负责人为 ,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 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 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 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 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 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 因刑事职责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 被吊销资格证。

2.5.5 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 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职责。

2.7 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供给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 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 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职责的施工人员;

2.8.2 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 不能进取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 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 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 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 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 施工前准备

3.1.1 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供给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 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 供给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 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 向乙方供给8套施工图。

3.2 施工期间

3.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 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 乙方的工作

4.1 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职责。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 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理解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 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供给现场办公室三间。

4.4 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 供给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 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 如甲方供给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供给时光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景下,甲方应向乙方供给补充施工文件的资料及最终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 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光顺延。

4.9 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资料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景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光)

4.10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到达礼貌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职责。

4.11 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 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 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 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 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 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 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供给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 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 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 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职责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进取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坚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职责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 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 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供给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 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 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 现场管理

5.1 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职责和所以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 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 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职责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职责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 礼貌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研究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礼貌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 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剩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经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 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 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 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 乙方负责供给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 其他

1. 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 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 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 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供给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 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 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礼貌协助管理。

1.6 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 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 供给标高、定位点线等。

2. 乙方分包管理

2.1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资料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 乙方分包要求

2.2.1 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供给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 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 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资料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光,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 销售配合

3.1 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 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 按甲方要求的时光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 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 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 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 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 以上工程资料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 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 协议解除

1. 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能够解除本协议。

2. 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供给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职责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三. 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 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 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 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合同代表: 签订合同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补充协议(五)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情景,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补充协议如下:

1、甲方自建开发的50亩土地,现正在建设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建设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组织建设。

2、甲方负责供给给乙方施工图,乙方按甲方供给的图纸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对50亩自建内的剩余房屋分期进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价给甲方,由甲方销售给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个月内把房款交予乙方。超过一个月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50元的价格计算总房款,并从房屋竣工起第二个月内计算利息(按一分计息)。

4、房屋竣工时光及标准

5、乙方施工成本价暂按600元每平方米计。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区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谁对外销售均由甲方出具相关的产权文书。

7、自建小区内的市政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完成。

8、如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完成甲方还没有按合同给乙方价款乙方有权对外销售价格由乙方定,产权文书由甲方出具。

9、本补充协议与甲乙双方之前签定的《________》相辅相成,如有抵触,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10、本补充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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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新增工程量补充协议怎样写

工程量增加补充合同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文件及原《施工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和变更工程量。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外相关补充施工资料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资料:

二、工期及质量增加工作资料工期:前完工。工程质量必须到达合格标准

三、工程量增加工程量详见附件。

四、工程价款补充施工资料工程价款(含增值税):

五、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职责同原合同

六、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

七、其它补充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一律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八、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且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

甲乙上方在签订《_区港桥工业园圆运建材及工业塑料包装工程》合同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本合同项目位于_区港桥工业园区,名称为重庆建材及工业塑料包装工程。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先建设涂料生产车间,再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办公楼。钢结构总工期98天,从20__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项目按照包干方式承建,总承包金额为970万元,大写玖佰柒拾万元整。(其中涂料生产车间5543.72㎡包干价430万元,大写肆佰叁拾万元整;办公楼4158.08㎡包干价540万元,大写伍佰肆拾万元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涂料生产车间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主体钢结构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元万元整;余款230万等地平完工后一次付清。办公楼基础工程完工后支付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办公楼主体工程完工封顶后付办公楼的总承办款的80%,剩余20%的办公楼工程款于主体工程完工后付清(未等相关部门验收,于工程完工之后开始计算滞纳金)。工程承办款逾期未付,未付金额从应当支付之日起计算滞纳金,滞纳金的计算方式为:每月按所欠工程款的2%计算,直至付完所欠工程款之日时止停止计算滞纳金。

修建涂料生产车间不包括水、电、门、散水、消防部分;修建办公楼不包括水、电、消防、地面砖、门、窗、散水、内墙涂料、外墙抹灰和保温部分。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与主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本合同与主合同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小区基础工程及附属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做出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按甲方给定的图纸进行施工。

二、开竣工时间:开工:*年**月**日竣工:*年**月**日

三、工程内容及造价:

基础工程及地下室:*元阁楼:*元平房车库:*元化粪池:*元(包括池外管道项目)合计人民币:(*元)

四、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五、付款方式:甲方签定协议后付30%作为预付款,其余部分楼房竣工后一次付清。

六、承包范围、土建、电气、水暖。

七、水电费由乙方承担,税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八、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和乙方签订的《 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天然气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第四条原内容:“承包方式及材料供应: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统一管理。乙方须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更改为:

(1)本工程由乙方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本工程所有材料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由甲方进行材料采购,各种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相关质量检验报告,并经监理认可后方能使用。

(2)施工机械、机具及辅料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现场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义务,在《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景,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景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51118.13m2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11+1层、独立地下室1层

5.设计单位:四川

6.监理单位:四川

二.工程资料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资料见本协议附件二。更多工程承包资料,请点击:建筑工程承包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20__年10月2日;竣工日期:20__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施工进度

2.1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二层顶板完成时光:一号楼:20__年12月5日;二号楼:20__年12月15日;四号楼:20__年1月20日.

2.4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光:20__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光:在20__年7月31日.

3.工期违约职责

3.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xx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工期不顺延情景:

5.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检验标准

1.1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经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及使用不贴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必须无条件及时免费修复或返工重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工程合同造价总额的5%的违约金和相应返工价款。

1.3乙方应及时向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单位(分包单位)办理移交手续。

1.4设计图中室内天棚不抹灰,乙方按常规普通法施工,若甲方有其他要求,另行办理相关手续。更多工程质量纠纷资料,请点击:工程质量纠纷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暂定为人民币3260.525215万元(叁千贰百陆拾万零伍仟贰佰伍拾贰元壹角伍分)。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1.1合同价款中的规费、措施费(一)、措施费(二)由乙方在工程全过程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具体包干费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1.1.1规费: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1.2措施费(一):即安全施工、礼貌施工、临时设施、

1.1.3措施费(二):即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

1.1.4其他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

1.2本工程税金按国家税法及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新增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结算价格按以下方式计算:

2.1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已有适用于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

2.2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仅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3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工程项目的,依据20__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子项后确定该项目的综合单价。该项目的材料由甲方认质认价,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规定调增,综合费按27%计取,机械费按定额子项计取,(措施一、规费、措施二不计取)。

2.4施工期间人工费按政府规定系数并结合乙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随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2.5奖励

2.5.1若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配合、节俭成本、现场管理等贴合合同要求,甲方奖励乙方项目部10-30万元。

2.5.2乙方提出合理化提议,若经甲方采纳而节俭的工程直接费,甲、乙双方按6:4的比例分享。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工程形象进度必须满足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工程量进度报表经甲方及监理审核后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3.2支付时光:一、二号楼主体三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含30%以房抵工程款、下同),三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三、四号楼主体一层顶板完成后,甲方支付已完工程量90%的进度款,一层以上工程款按月形象进度支付。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按审定产值的90%支付上月进度款;支付总额至合同总价款的90%时,暂停支付;

3.3若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或严重安全事故(按国家有关安全质量事故规定进行界定),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3.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乙方将工程进度调整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甲方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3.5以房抵工程款的说明:甲、乙双方同意以本项目商品住宅作价支付乙方应收本项目工程结算总价款的30%,并从每笔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按30%比例冲抵。甲方根椐需要,若全部或部份以原作价收回该部份商品住宅,应同乙方协商。甲方收回时,应将相应的应付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本工程商品住宅作价的原则、方式及相关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3.6如发包人出现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景,按通用条款第26.3及26.4条执行。

3.7工程结算

3.7.1乙方竣工结算经审计后30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不得与3.5条相冲突);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结清。

3.7.2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各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届满、经甲方对工程质量确认无异议后14天内,按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金额,甲方与乙方办理保修款结算,将剩余保修款一次性支付乙方;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在交工满一年后14日内,按其保修金额支付给乙方。

3.8结算审计:

3.8.1结算审计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应在双方确认竣工结算资料真实、完备之日起原则上在3个月内完成本工程的结算审计。

3.8.2结算审计费的.支付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五日内,在甲方专用帐户存入人民币伍拾万元,作为本协议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三号楼、四号楼的二层封顶后10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50%;合同内工作资料竣工后10日内无息退还剩余50%。

六.材料价格及材料的采购

1.材料价格调整

1.1若甲方对某项主要材料进行调整(套用定额不发生变化),仅对材料差价进行调整。

1.2非暂定价材料不作调整,但砂、石、石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5%,超过5%部分按实调整,税金按规定计取。乙方无权更换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材料。

2.材料采购

2.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品牌采购,并且在采购前15天将样品及价格送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认可后方可采购。对于非暂定价材料部份,如甲方采纳乙方提议的性能相同且价格较优的其它品牌,即按第五条的2.5款进行奖励。

2.2甲方对于暂定价格材料及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认为有必要自行采购时,乙方应予以支持。

七.工程变更及签证

1.工程变更及签证必须注明:事由、工作范围及部位、具体作法、尺寸、工程数量和费用组成。签证文字的表述应做到鲜明、准确,必要时应附图,且在签证单结尾处注明此项后无资料。

2.本工程的所有变更及签证,均应经甲方代表或甲方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甲方、监理、施工单位均应保留原件。

3.甲方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

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工程部、监理部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供给设计变更文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签字批准后实施。

5.甲方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乙方应谨慎保护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若乙方拆除措施不当或保护不当造成材料、设备损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需办理签证的隐蔽工程,乙方应在隐蔽前三天填写签证单,并由监理工程师及甲方代表确认。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量无法核实,则不予办理签证。

7.乙方应在设计变更实施前48小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价,由甲方及监理审核,按审核后的造价决算。

8.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计价原则:按5章第2条执行。

9.临时用工签证应明确:工作资料及工作量、工作时光、工作人数及用工价格。

10.办理签证时,乙方应供给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四份。

八.竣工验收:按《通用条款》执行。

九.工程质量保修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资料:

1.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职责。

1.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均属于乙方保修职责范围,其维修费用和因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不属于乙方职责,可是经由双方协商由乙方施工的,乙方应配合检修,费用由职责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限如下(以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厨房、阳台和外墙面的渗漏(包括台风、暴雨等自然条件下的影响)为5年;

2.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4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2.5供热及制冷系统为2年;

2.6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3.质量保修职责

3.1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要求甲方给予赔偿等,其经济职责和法律职责均由乙方承担。

3.2保修期内的维修:一般性维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紧急事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业主收房后出现渗漏水、有水区域返水,乙方应在16小时内修复。

3.3乙方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乙方质保金时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应负的职责。

3.4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管公司)的验收签字。

3.5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后,由乙方实施保修。

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代表及职责

1.1本工程甲方代表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如另行委托其他人员代行上述全部或部分职责的,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文件或书面通知为准。

1.2本工程甲方现场代表为王良辉。甲方现场代表的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负责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及现场签证的签署,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和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核,以及与设计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

2.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其他人员

2.1乙方项目经理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其它管理人员名单按乙方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

2.2乙方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坚守施工现场,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报经甲方同意。

2.3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加盖乙方公章或项目专用章后递交甲方。

2.4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8小时向监理部请假、并在获得监理部同意后方可缺席。

2.5乙方代表除以下原因外,在竣工验收完成前不能替换

2.5.1因病而不能坚持工作者;

2.5.2无法担任与该工程建设相关的工作。

2.5.3因刑事职责或经济纠纷无法继续担任此项工作。

2.5.4被吊销资格证。

2.5.5甲方认为不称职者。

2.6乙方代表换人,必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其接任人仍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乙方应有的职责。

2.7乙方在开工前应向甲方供给有关人员资质证书及岗位证书等证件。

2.8以下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的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2.8.1对施工质量、进度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职责的施工人员;

2.8.2业务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职责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2.8.3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

2.8.4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2.8.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持证上岗者);

2.8.6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及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2.8.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等。

3.甲方的工作

3.1施工前准备

3.1.1完成红线以外的三通,供给水、电接口到红线。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3.1.2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等合法手续,乙方协助办理。

3.1.3供给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必要时乙方应进一步探明。

3.1.4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现场交验予乙方,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若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3.1.5向乙方供给8套施工图。

3.2施工期间

3.2.1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决算等。

3.2.2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发出调整、变更指令。

3.2.3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

4.乙方的工作

4.1执行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与乙方有关的权利和职责。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施工现场布置方案,经甲方代表、项目总监批准后进场作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并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和工期完成本工程。

4.2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理解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

4.3负责搭建工地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管线的施工、保养、移位及拆除,现场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及邻街交通要道、人行道的防护。向甲方、监理供给现场办公室三间。

4.4负责从甲方指定的施工用电、用水接驳点按甲方批准的接驳方案接驳。施工用水、电的费用及接驳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供给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年检证等资料。

4.6乙方须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采用时标网络图绘制)、甲供材料计划及乙供材料计划,并严格按照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4.7如甲方供给的施工文件不完整,乙方须于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补充施工文件(须列清单),并供给时光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情景下,甲方应向乙方供给补充施工文件的资料及最终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有义务以书面形式及时向甲方进行提示。

4.8每月二十五日前向甲方及监理书面报送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和下月施工进度计划,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光顺延。

4.9工地实行旬报制度。旬报在每半月例会前一天报送甲方及监理,旬报资料包括本旬计划和上旬完成工作、未完成情景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光)

4.10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不漏、不洒、不扬,对进出工地的车辆须派专人及时进行冲洗清扫,防止污染交通道路,到达礼貌施工。以上工作甲方有权检查。甲方要求整改的部份,若乙方逾期未整改,则另行处理,并从工程款中扣除所发生的费用的两倍作为罚金。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应协助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并承担同样职责。

4.11本工程现场所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须按甲方代表指令免费清理并运出本工地(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垃圾除外)。乙方须自行联系政府规定弃置地点,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进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堆放费、各种可能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按甲方指令清运,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单位清运,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将从乙方进度款中按所发生费用扣除,乙方应予以支持。

4.12在室外工程开工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影响室外工程的临时设施,乙方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对此不予补偿。但经甲方批准的除外。

4.13按合同约定,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进行配合管理,对分包工程进行协调及配合,参加分包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提出整体验收意见。

4.14工程竣工前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做到工毕场清。

4.15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作以及施工期间的例会、专题会、协调会。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

4.16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甲方。甲方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由分包单位按规定整理,在竣工前15日内提交给乙方,由乙方按规定整理汇总。

4.17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施工围墙的维护、供给临时厕所,直至工程全部竣工完毕并移交甲方为止。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如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发生的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18与本工程无关的设备、材料均不得进入现场,甲方有权进行检查。

4.19乙方的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若乙方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则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不予补偿。

4.20乙方施工前应组织专业人员仔细审阅设计文件,有职责发现并提出设计文件存在的问题。若发现工程按现有施工设计文件或指令施工将要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决定按原要求施工,乙方应予执行。

4.2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的施工。

4.22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夜间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坚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乙方职责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4.23加强施工队伍法制教育,在工程场地内和工程场地周边不得有扰社会治安。若有违法犯罪活动和人员,应立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不得私自违法处理。

4.24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按有关部门相应要求(若有)及时供给相应资料,乙方未及时提交合格的资料或未交还占用的场地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等、由于乙方原因扣除的保证金或押金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支付乙方的任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4.25乙方须与甲方签订《廉洁合作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4.26乙方施工期间,其公司内部任何劳资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乙方劳资纠纷影响甲方工程进度及项目声誉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5.现场管理

5.1安全施工与检查: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并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须的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职责和所以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2安全防护: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尘操作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在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5.3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职责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甲方、乙方对事故职责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5.4礼貌施工:本工程以总平面红线范围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平面布置须研究周全,并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5.5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礼貌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5.6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置齐全、完好的办公设备。

5.7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场清。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剩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经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

5.8乙方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音、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5.9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5.9.1乙方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乙方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甲方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

5.9.2施工中根椐水、电表用量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规定的价格支付费用。价格按供电局、自来水公司出具的收费单为准。

5.9.3乙方负责供给本工程范围内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其水电费用由分包单位自理。

十一.其他

1.乙方对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的配合及管理

1.1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范围见本协议附件四。

1.2对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乙方应负责管理配合。分包工程配合费按以下费率收取:

1.2.1普通水电工程按中标价的2%收取;

1.2.2售楼部土建工程按中标价的1%收取;

1.2.3外墙保温隔热、外墙涂料工程按中标价的1.5%收取。

1.3按甲方及指定分包单位的要求供给指定分包工程开工条件。

1.4指定分包方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临时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5乙方对工程进度、安全及礼貌协助管理。

1.6乙方应对分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汇总分析,对施工中有矛盾的地方进行协调并提出解决办法。

1.7乙方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须与指定分包方联系,并在隐蔽工程施工前一天请各分包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由此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分包方不配合,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乙方的损失。

1.8供给标高、定位点线等。

2.乙方分包管理

2.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承包资料或任何分项工程对外进行转包。

2.2乙方分包要求

2.2.1分包须经甲方及监理书面批准,并向甲方及监理单位供给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2.2.2乙方应在分包施工现场派驻监督管理人员,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负责。乙方分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

2.2.3乙方应在开工前30天内提交乙方分包工程资料并经甲方认可。乙方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光,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执行。

4.销售配合

3.1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3.2为配合销售而需要提前施工的项目,应按甲方的书面要求及时安排施工完毕,要求如下:

3.2.1按甲方要求的时光完成各种施工设施、设备的迁移。

3.2.2样板间所在楼栋中的单元门至样板间的入户门之间的楼梯间地面材料的铺贴、墙面抹灰、油漆及楼梯栏杆的安装。

3.2.3样板间内的墙面的抹灰、油漆、地面的找平、厨房、洗手间的防水处理、防护门的安装。

3.2.4样板间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应按规范做好。

3.2.5样板间外施工用安全网,在样板间开放前应换用新购置的安全网。

3.2.6以上工程资料若在乙方承包范围(清单报价书)外,费用由甲方支付。

3.2.7如乙方未按甲方以上要求及指定期限完成销售配合工作,甲方可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若因甲方要求增加部分工程,以现场签证的形式支付相关费用。

十二.协议解除

1.除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能够解除本协议。

2.当乙方擅自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能够解除本协议。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按约定提出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

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并在十日内向甲方完成移交工作。甲方应为乙方的撤出供给必要条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乙方未完善移交手续擅自撤场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已完工程价款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办理完决算手续后支付。

6.甲方不支付乙方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相应损失。

7.乙方退场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完工并交付购房人使用,保证双方纠纷的顺利解决,乙方均应在合同解除达成协议或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清退出场,否则,乙方按每日10万元向甲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甲方,甲方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和交付购房人,以及为维护社会稳定,均可要求乙方立即退场,退场办法按上述规定办理

8.甲方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乙方投入施工的工程费用,只按工程直接费进行结算。

9.因乙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如:乙方公司内部民工闹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乙方原因延误工程关键工期、乙方不能按约定实现合同承诺等),应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按上述退场条款的约定退场。

10.因甲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并未提出有效的经认可的办法,乙方有权为维护自身利益而停止继续施工。其停止施工期间的费用和其后的一切损失,甲方有职责给予赔偿

11.在竣工时,须提交竣工资料4套。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争议的处理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向甲方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完毕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3.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其中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4.本补充协议系《观景上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非实质性补充,若二者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银行账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订合同代表: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7】

甲方:____________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 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 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______%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 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______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 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 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______%(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 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 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 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 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 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 在______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______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______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______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______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______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______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 地下室工程完工出±______后______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______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______%,其余的______%在扣除结算总价______%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______日内支付。 4、 上部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______层支付______%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______%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______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______%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__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______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5、 工程竣工验收完后______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______%,在工程结算审定后______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______%保修款)。当结算时间超过______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______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______%,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______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______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8】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签订施工合同编号为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施工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鉴于: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施工合同基础上变更施工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因乙方新购置一批自卸车辆,甲方应保证乙方土方总运量,不低于 方。

2、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停工,每天补偿车辆误工费500元。具体包括:

2.

1、甲方应保证乙方施工人员住宿通水通电,如断水断电超24小时,乙方无条件停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

2、如天气及路况达到可开工的条件,甲方无法安排乙方施工超24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2.

3、节假日、双休日或者银行出现故障和特殊情况可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工程款,如超过48小时乙方有权停运,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2.

4、甲方保证施工工地内有人发货、验收,因甲方工作不到位造成乙方不能够正常施工,因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的经济损失向乙方进行赔偿。

3、付款方式及价格按原有施工合同条款执行。如有新标段,价格另 议。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施工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本协议与原施工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公章)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9】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XXXX 年 XX 月XX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L2011428-8 的《 XXXXXX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甲方资金等方面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原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进行补偿说明,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乙方在XXXX年XX月XX日保证甲方XXX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XXXX年X月XX日付XX万元,XXXX年XX月XX日付30万元, XXXX年XX月XX日付40万元,XXXX年XX月XX日付70万元。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补充协议【篇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10月24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因资金困难未按时履行,现经三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原合同第八条的施工计划与工期变更为:自20xx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计 天。

二、原合同第五条工程造价与工程支付办法中的2、工程付款方式变更为: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开始施工2日内,甲方预付工程款伍万元,主钢构架开始进场安装2日内,甲方预付壹拾万元,安装钢梁及骨架时,甲方再预付贰拾万元。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工程竣工验收标准进行报验。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工程款总造价的95%,剩余5%作为保修金,一年保修期结束后,付清剩余款项(无利息)。如甲方未按照上述付款期限支付预付款或工程款则按月利率30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三、因工程量增加甲方与乙方协商在原设计的基础上仓库四周增加雨棚面积1296平方米(宽4米总长324米)每平方米147元,增加造价壹拾玖万伍佰壹拾贰元整。

四、乙方向丙方借款 万元(大写 万元)用期六十五天,月利率。乙方保证所借的款项专款专用并同意丙方作为代付人,直接将所需的款项支付给第三方用于支付材料款和相关费用。

五、甲方自愿作为上述乙方的借款保证人,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直接将应支付给乙方的部分工程款代付给丙方,用于偿还乙方借丙方的借款及利息,如甲方不能按照上述约定将借款支付给丙方,甲方自愿将所建的汝州申通快递仓库包括相应土地使用权抵偿给丙方,归丙方所有。另外从 开一条宽 米的通道归丙方无偿使用,同时协助办理相关土地房产变更手续。

六、本补充条款与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约定如有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一式三份,三份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或盖章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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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管理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监管的主要方式,会对工程建设的工期、质量、资金投入等造成巨大影响,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的利益。本文首先阐述了强化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然后分析了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最后结合实际案例,提出了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缺陷;改进对策

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进一步完善。工程项目管理需要受到合同的管束,而水利水电工程合同是由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共同拟定的职责和权益之间关系的协议。有了合同的约束,双方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正常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时间长,难度系数大,因此国内大部分企业在合同管理时都会遇到很多问题,影响了工程项目建设。

1.强化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意义

随着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各大建筑企业也逐步走向了国际化的发展道路。水利水电工程合同是掌控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施工进度、降低投资成本的重要根据,渗透到了工程项目监管的每一个环节中,成了建筑企业施工项目管理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合同管理是项目建设的重中之重,能够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确保合同双方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除此之外,合同管理还有利于避免项目纠纷,提升企业信用度。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大幅度下降,合同管理已经成了各大建筑企业获取经济回报的最佳方法。因此,改进合同管理方法,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经济利益,还能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帮助企业在水利水电工程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

2.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缺陷

2.1合同签订不规范

有的水利水电工程企业还未意识到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对一些潜在风险的规避意识也不强,因此在合同签订时,还存有许多不规范的问题。首先,部分合同本身就不合法,提出了违背法律的条款,实则是无效合同,此后难免会给其中一方造成重大损失。然后,有些企业签订合同没有选用规范文本,甚至用协议替代合同,且合同内容不严密,形式上也存在漏洞,达不到相关要求。最后,还有一些企业缺乏科学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与方法,合同盖章也不合标准,因而给合同管理带来了许多难题。

2.2合同一方或双方无法兑现承诺

从业主角度看,在工程项目建造时,依据通常规定,发包方要尽快提供建设文件,确保“三通一平”,顺利完成项目建设,并协调好场地周围的外在条件关系。而有些业主未能按时提供建设相关文件,导致工程搁置,不能开工。尤其是针对部分中小型项目,如果前期工作就缺少法律支撑,则容易使得施工困难、进度缓慢、项目延期。而从承包商角度看,有些工作人员、设施数目、建造期限等内容都可能与合同并不一致,尤其是投标项目,若不能兑现合同中的承诺,则项目建造必然会受到很大影响。

2.3合同变更较多

水利水电工程建造项目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外部自然条件的影响,尤其是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不管是承包商,或是建筑企业,都无法完全掌握自然因素的变化。例如,在施工中可能会出现地下水位骤升、排水困难、大坝下陷等问题,抑或岩土地基出现破裂带等。此外,设计、技术、材料、工期等多个方面都可能出现合同变动的问题,具体情况可见表1。

3.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的改进对策

3.1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投标前,承包方要作好市场调查,搜集招标工程的相关信息,并对信息作出仔细分析与筛选。要全面研究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明确文件所写的招标条件、形式、合同条款、工程范围、工程技术等,并根据这些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报价。然后,还要对工程实施环境展开全面调查。工程环境会对实际方案、合同期限与成本产生重要影响,也会隐藏一些施工风险。确定投标措施后,可以利用适当的报价技巧,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撰写投标书,作为合同的其中一部分。在合同形成时,还要注意经济保函的办理,比如投标保证书、预付金额保证书等,并办理好相关保险,为后续履约打下伏笔,才能进行合同签订。

3.2加强合同实施管理,避免合同变动

从理论层面讲,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时随地可能产生变化,因此需要管理人员对其实施及时合理的调整。合同是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利益的代表和保障,需要经由正确合法的程序,才能使合同目标变为现实。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期间,各方面都可能出现难以预测的问题,导致合同出现变动,从而引起工期延迟、成本上升等问题,不利于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所以,在合同管理时,要针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实行深入探究,找出科学合理的操作方法,以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因素,对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尽量避免合同变动等情况发生。

3.3加强合同索赔管理

合同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利益、弥补投资损失的重要方法。在双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出现对方违约、合同出错、合同变动、环境改变、不可抗力等情况,承包方可申请项目延期、工期缩短、设计改变等索赔。合同索赔可以将合同履行期中产生的风险进行二次分配,使责任承担更科学合理。合同索赔要全面了解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合同协议等内容,做到有理有据,申请及时,索赔才可能成功。例如,某个水利工程于20xx年2月正式投入建设,20xx年10月底根据合同实现了河道截流,跨入主要施工阶段。而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围堰于20xx年4月建成。就在此时,突然遇到超标准洪水,冲垮了围堰。承包商认为洪水超过了设计标准备,据此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400余万元的申请,工程师依据合同内容,调查取证,与承包方共同协商,最终提出了赔偿200余万元的报告。因此,索赔的正确流程是:索赔通告、索赔取证、协商、索赔报告。该索赔案件处理的重点是依据合同内容拟定风险职责,公正公平地分担损失。对于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索赔可以成立。但因证据不足,或是人员器械还能更优化调配,则补偿金额低于索赔金额。

3.4竣工决算阶段的合同管理

竣工决算要做好项目核查、工程量统计、资金核算等工作,合同管理要整合并制作出竣工决算证书,移交给建立工程师审核。监理批复的金额汇总表要与财务结算汇总表基本达成一致。竣工决算时还要对工程项目进行归纳总结,承包方可获得一部分款项。此外,还要做好审计工作。水电工程工期较长,审计工作需要在1—2个月完成。对于工程验收,则要重点关注分部工程与单位工程验收,把相关资料装订好然后交给业主。最后,通常要按照合同内容,在验收结束后业主将银行履约保函交给承包方,并向承包方返还每期工程款项中扣除的保证金。

4.结语

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项较为繁杂的系统性工作,其管理内容涉及到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所有环节,因此合同是否能得到有效管理,决定着水利水电工程能否顺利实施。合同的管理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等因素都会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合同双方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拟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培养更多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为项目建设作好铺垫。

参考文献:

[1]甘学文,张涛,王长春.浅析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管理中变更索赔的风险分析与对策[J].会计师,20xx,04:85-86.

[2]周琳.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缺陷与防范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xx,23:10-11+14.

[3]郑国.浅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xx,03:118-120.

[参考]工程协议(篇七)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人们的对维权的意识也不断在增强。一般工程开展前都是需要签订工程合同的。工程合同是确定发包与承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受法律保护的契约性文件,因此我们签订合同前要尽量做到彼此满意。那么,你知道工程合同应该有什么内容吗?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参考]工程协议(篇七)”,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施工范围内市政道路及雨污水管道。污水井、雨水井、快车道基层面层、路边侧石和人行道基层铺设及施工范围内的挖填土方、垃圾外运等施工图范围内施工内容,道路施工长度详见施工图纸所示。不含 施工;不含 费用。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工具、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等一切工作。

三、合同预算造价与结算原则

1、合同预估总价约为人民币 万元,最终造价以工程结算为准。

2、工程结算原则:

⑴、工程竣工结算依据:经审核批准后的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类签证、甲方书面通知、图纸会审纪要、技术核定单等引起的工程量可按工程结算原则据实结算。

⑵、计价依据以下条款或固定单价包干:

①市政道路及雨污水工程依据 版《 》。

②人工费调整按 号文件执行,按 元/工日计取。

③本合同材料价格调整,按《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基准价格信息》 年第 季度执行。

⑶ 、合同费率标准:

市政道路及雨污水工程:

①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

②专项费用:

③税金:

④利润按 %计取。

⑷ 、以下费率不予计取:

①远途施工增加费

②材料二次搬运费

③缩短工期增加费

④安全文明费中的考评费和奖励费

⑤社保费

⑥定额测定费

3、工程结算及审查

⑴、工程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将工程结算资料、工程结算书报送甲方审计部审查。甲方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日内审查完成,交集团终审,终审完成并并提出审核意见,乙方在收到审核意见后7日内提出反馈意见。乙方延期报审结算的,甲方审核时间顺延,其相应的工程款同时顺延支付。

⑵ 、工程结算经双方确认同意后4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造价(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造价)的97%,预留3%余款作为保修金待合同保修期届满且无质量缺陷和履行保修责任后按合同规定无息返还给乙方。

⑶ 、乙方报审的工程结算经甲方审核同意(双方确认无误)后的工程造价偏差 %以上者,甲方则按核减造价的 %收取审核费用。甲方的审核费用直接在乙方的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

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进度款按以下工程形象支付:

⑴ 、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支付至合同预估总价的85%,工程结算经甲方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审核双方同意后支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7%。

⑵、工程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造价的3%。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形象进度后,乙方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审查同意后45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

3、乙方工程款应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应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各期有效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复印件),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乙方则应承担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4、工程进度款与质量挂钩,乙方在按合同规定申报支付进度款时,应同时报送经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行使工程质量一票否决,甲方根据《工程质量评价意见书》最终评价意见付款,最终评价意见不合格甲方不予支付工程款。

五、合同工期

1、合同总工期 日历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以验收通过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在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乙方应具备足够的劳力和材料、设备等满足甲方阶段工期的要求。

3、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⑴、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⑵、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⑶、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工期顺延。

以上引起的工作顺延,乙方在后续工期安排中,应采取积极措施追赶工期,必须保证施工质量,不影响验收交付使用时间。

六、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管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规定做好材料的试验及工程的检测验收工作。

2、本合同签订以后,乙方自然纳入甲方集团公司质量管理体系中来,必须服从质量监控中心的检查监督、管理。按照集团公司《质量监控管理手册》的规定、制度、措施、标准执行。以确保集团公司质量管理的总方针总目标实现。

3、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市政施工工程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执行。

4、未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替换性材料(设备),不得降低施工工艺、工序要求标准。

5、材料质量:

⑴、本工程材料采购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三证”俱全。乙方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

⑵、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和河南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对建筑材料及产品的具体要求,国家规定必须进行检验检测的材料乙方应严格执行。材料进场后,按规定进行抽检的材料应按规定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

⑶、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相应设计文件及国家相应规范的要求,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定工艺施工。

6、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者违法分包。乙方如劳务分包,必须将劳务作业分包给由法定劳务资质的单位,劳务合同或劳动力招聘应当向甲方以及监理工程师备案。任何劳务分包单位无权单独与甲方办理结算,乙方应当对其招聘人员和劳务分包单位实施有效管理,不得以集体或个人非正常的方式(渠道)或威胁给甲方造成某种伤害。

7、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和临建生活设施区域安全,以防止其员工与其他单位或成员之间发生违法、违纪或暴力等妨碍治安或者犯罪的行为,并对该种行为承担人身及财产损失责任。

8、乙方承诺单独承担因违反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而引起的各种行政处罚,并负责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按期验收。

9、服从甲方工程部的现场协调和安全文明管理。

七、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

1、甲方交付的设计施工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图纸会审纪要、书面通知,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乙方不得擅自联系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

2、涉及设计图纸“错、漏、碰、缺”的工程设计变更通知由设计单位发出修改通知,由甲方盖章后作为设计变更依据。

3、涉及到甲方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先行按通知要求进行变更施工,随后甲方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补充“设计变更通知”。由甲方盖章确认后的工程变更通知视同作为设计变更依据。

4、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任何工程变更视为无效变更。经甲方批准后的合理化变更的计价原则按合同规定的计价原则执行,不按市场行规价进行结算。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必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确认,确认的事实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⑴、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现场状况不一致,如地质、地下水情况等,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⑵ 、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⑶、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6、现场经济签证:

⑴、现场经济签证范围:经甲方批准的施工合同外增加的项目、设计变更无法体现在竣工图上的项目、设计图纸滞后造成工程返工的项目、竣工图无法体现的隐蔽工程项目。

⑵、现场经济签证的要求和时限:乙方应在经济签证发生前贰天将要发生签证,内容报告甲方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经济签证必须由甲乙双方的现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同时在现场当场签证。经济签证仅限于签证内容和工程数量(含计算式)并附图给予图示尺寸说明。

⑶ 、不符合本条款规定的现场经济签证均属无效签证,甲方不予计价。 ⑷、经济签证的计价原则:符合合同规定计价原则的经济签证严格按合同规定计价原则执行,合同规定计价原则以外的经济签证,按双方商定的市场包干价执行。

八、材料供应和样品的确认

本工程材料原则上由乙方采购(除合同规定的甲供材料外)。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在采购前7日预报甲方同意,可以提供样品的材料乙方应提供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双方进行封样,作为乙方采购和甲方验收标准。无法提供样品的材料乙方应提供书面技术资料予甲方备案以供现场验收核查。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预报甲方同意或未提供材料样品和书面技术资料的,乙方不得擅自采购。甲方若发现乙方违反本条款擅自采购材料的,甲方责令其材料立即退场,并重新进行材料报验,乙方同时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九、工程资料与移交

工程资料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各项施工资料须按国家规定,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报送给甲方及监理方。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必须报送符合质检和备案要求及标准的全套齐全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向甲方移交,接受监理方、甲方的审查,不齐全资料应在3日内补齐,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3、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10日内,必须报送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及变更、签证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按编号顺序报送。每延期一天扣款1000元,延期超过10天乙方仍未报送完毕的,乙方同意以甲方及集团成本管理中心核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

工程移交

1、工程竣工日期以验收通过为标志,并以此为工期截止时间。

2、竣工资料要求: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纸一式肆份。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负责工程款的按期支付。

3、如乙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对所有工程进行分包,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

4、及时提供至工地内的水源和电源接口,确保工程按期顺利开工,其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工艺规范及质量标准。

2、乙方在甲方指定的临时设施场地内搭建临时设施,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负责自身施工产生的垃圾(含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还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3、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产品的成品保管,如因保管不当或者施工不善造成的部件丢失、损坏、磨损,均由乙方在不影响工期的情况下,无偿更换。

4、本工程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如需要分包的分项工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按有关分包程序执行。

5、本工程应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其它工程管理人员必须经甲方审定、满足工程管理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给予更换或增加,并且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若管理人员不到位每人每次扣款500元。

6、乙方委派 作为项目经理、 为技术负责人,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

7、服从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按时参加现场例会。

8、在进度、质量、内业资料、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服从甲方工程部管理。

十一、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价款,乙方工期顺延。甲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如果甲方未按期拨付工程进度款超过30日,乙方有权暂缓施工,施工工期顺延。当超过30日后甲方按超过 30天后本批次进度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赔偿给乙方。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将工程分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经甲方查核属实不予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并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工期和阶段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和提交竣工验收,乙方每延误壹天工期按伍仟元违约赔偿金支付给甲方。延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合同价款和办理合同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造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延期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寻找新的施工单位。

3、乙方承担材料的质量保证,乙方擅自更换材料的,乙方擅自更换材料工程造价的两倍的违约赔偿金支付给甲方。

4、乙方违反有关的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乙方应主动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并承担所有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有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停工,每日赔偿甲方壹万元损失,停工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应双倍返还,并按合同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7、合同履行中,对乙方扣款的事项,应由甲方及监理双方共同签字的扣款通知书为准。

十二、工程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通过验收并移交甲方起壹年。

2、质量保修期责任: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若存在工程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维修。乙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及建设方可以委托第三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重新交付(维修费用以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维修协议为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三、通知与送达

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该通知如以专人传送,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如以传真形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之日视为送达;如以邮寄形式送达,以邮件对方签收或拒签视为送达。若因地址、名称有误或有变更而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的,自邮件注明不能送达原因的日期,视为送达。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对通讯送达地址确认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十四、其它

1、施工中水电取费方法:由主体施工单位无偿提供用水、用电接口,并按郑州市自来水公司、市电业局规定的价格收取费用。

2、乙方郑重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规定的各项权利与义务。

3、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各项内容执行完毕后终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工程所在地所属法院予以裁决。

6、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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