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带租出售房屋情况下《关于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甲方合同编码
乙方合同编码
丙方合同编码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甲方(房屋出租人、出卖人):
住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乙方(房屋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邮编:
实际住址:邮编:
丙方(房屋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邮编:
实际住址:邮编:
鉴于:
1、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编码为:,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行政号】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签约后乙方已实际支付了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租金(以下称该期间为“实付租金覆盖期间”)。
2、甲、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编码:,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丙方出卖标的房屋,丙方已于年月日付清全部价款。
3、甲、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前,甲方已经通知并询问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乙方明确表示不行使优先购买,不购买标的房屋。
4、标的房屋的基本信息:
(1)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层平方米,层平方米。
(2)租金标准元/平方米·天
(3)……
现甲、乙、丙三方就房屋交接、租赁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一、房屋交接
1、甲、乙、丙三方确认:
(1)年月日[张1]为房屋交接日(以下称为“房屋交接日”);
(2)自房屋交接日起视为甲方将标的房屋交付给丙方,丙方同意按现状接受标的房屋;
(3)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由乙方继续承租标的房屋。
2、自房屋交接日起,原租赁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乙方继续享有和承担,原租赁合同中甲方(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移给丙方享有和承担。
3、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由乙方与丙方另行协商房屋租赁事宜。
4、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甲方向丙方交付原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原件)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丙三方均有义务在复印件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上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
二、租金
1、甲、乙、丙三方同意,年月日[张2](以下称为“租金权益分割日”)之前的租金权益归甲方享有,之后的租金权益归丙方享有。
2、根据乙方实际支付租金情况,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租金权益分割日包含在实付租金覆盖期间之外的:截至租金权益分割日,乙方尚欠甲方租金元及违约金元,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逾期则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承担违约金;租金权益分割日之后至年月日的租金[张3]及违约金元,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向丙方支付,逾期则按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承担违约金;其余租金由乙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时间向丙方支付。
【图1】
**图片用于起草合同时参考使用。
(2)租金权益分割日在实付租金覆盖期间之内的:乙方实际已支付租金中包含应归属丙方的部分(即租金权益分割日之后的部分)为****元(甲方已向乙方发票),此部分租金由甲方支付给丙方,具体支付时间和方式为:。
【图2】
**图片用于起草合同时参考使用。
(3)其他方式:
三、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1、截至年月日以前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已经由乙/甲方已支付完毕。
2、房屋交接日以前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乙/甲支付,并应于年月日前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完毕[张4]。房屋交接日以后标的房屋的物业服务费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承担方继续执行。
3、在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乙方仍应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承担水费、电费、燃气费、采暖费、电话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
四、履约担保
1、乙方已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元履约保证金,已扣划元,剩余元。甲、乙、丙三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元返还给乙方;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7日内向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元,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
(2)甲方将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余额元支付给丙方,由丙方向乙方另行开具收据,乙方所持有的甲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作废。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房屋交接日后履约保证金的扣除与返还事宜,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五、通知:
1、甲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邮编:email:
2、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邮编:email:
3、丙方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联系人:电话:传真:
邮寄地址:邮编:email:
4、上述内容可以派员送达,传真,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电话通知的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
5、派员送达的应当有签收文件。
6、采用传真方式的,以受送达方的传真机收到传真信号即视为送达。
7、采用邮寄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的,受送达方签字的回执为送达的证明。
8、采用派员送达、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的,收件人为受送达一方公司、职能部门、所属员工或分支机构的,均视为双方的正式通讯函件,受送达一方拒收的亦视为已经成功送达。
9、如一方更改联系人或通讯方式应当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此后再联络时应使用被通知的联系人或通讯方式。
10、如受送达一方电话或传真号码、邮寄地址有误(或号码、地址变更后未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因本协议的生效、履行等事宜而产生争议时,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效力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以“√”为准)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甲方印章
□甲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乙方本人签字
□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丙方本人签字
□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原租赁合同复印件,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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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单方就屋宇交易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分歧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定,以资共同恪守。
一、基本状况:
甲方将其房子位于_____(修建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万元,大写_____)的价格出售于乙方。同时,乙方也自愿以上述价格购买该屋宇。
二、甲方向乙方承诺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产权属乙方。
(二)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屋宇相干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处屋宇的应用、出租、担保、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甲方不再承负责何责任。
(四)如果屋宇因拆迁、征用等不可避免状况发生时,补偿款为乙方。以保证乙方的基本利益不受损失。
(五)屋宇建房答应证由甲方担任在签订本协定时免费提供给乙方。
三、乙方自愿向甲方承诺以下条款:
(一)乙方应按商定价格付清费用,不得拖欠。
(二)乙方保证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等各项物业费用。与甲方有关。
(三)恪守政府、日新小区治理规定。
四、守约责任:
本协定签订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果反悔,需向对方领取房价款总额10%的守约金,同时承担相干直接损失。
五、本协定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处理都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干法律的条款。
六、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单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至单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补充内容:
1、单方身份证实或户籍材料复印件交绝对方留存。
2、甲方向乙方给的屋宇相干材料如下:
甲 方(签字):_____ 乙 方(签字): _____
地 址: _____ 地 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联系电话:_____
见证人(在场人):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售房屋委托代理协议书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三条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币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理人: 经办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珠海订立
出售房屋委托协议书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中介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中介代理其出售位于建始县 镇 之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书》是 字第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权证所写面积为准),产权性质 。
第二条 此委托协议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买卖双方洽商、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时间不计在内);
第三条 甲方确认以人民币(大写) 元整(¥ )的房价出售此房地产。
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以不低于该价格为甲方寻找客户,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
第四条 乙方为甲方中介服务的项目和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的标准及方式
1、乙方的中介服务项目:
1.1 通过乙方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甲方搜寻购房客户信息;
1.2 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洽商交易、引领潜在客户看房并协助买卖双方促成交易;
1.3 代理甲方收取购房客户定金并为客户开据收据;
1.4 代理成交后,为甲方及买房人办理中介中保,并代办房屋过户手续和房屋交接手续;
1.5 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房屋钥匙及各种证件、资料,并为甲方保守各项信息机密。
2、乙方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为:
2.1房屋买卖信息服务费:成交价的2%;
2.2代办此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费:人民币壹仟元整/笔;
2.3 代办按揭中的房产,甲方需乙方协助办理提前还贷手续的:人民币三仟五百元整/笔(垫款额超过25万元的部分加收超出部分的2%)。
3、甲方应交付乙方的中介服务费,需在签定中介合同当天支付。
第五条 甲方确认以第【 】种方式委托乙方代理出售此房产
1、独家委托
1.1甲方确认乙方为出售上述房屋的唯一受托人,具体如下:
1.2 乙方可先行向甲方支付定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的,定金可最终冲抵房款,乙方可在买房人支付的购房款里扣除。
1.3甲方不得终止委托出售或将此房产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否则应赔偿乙方用于人员推广、广告发布等经济损失人民币伍仟元整,以及由此给乙方带的经济损失;同时,乙方支付定金的,甲方应当向乙言双倍返还定金。
1.4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达成任何交易事项,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费用,并退还定金;
1.5乙方应当利用经纪人、自身店面,网络,展会,房源手册,媒体广告等渠道为甲方房产进行宣传推广;甲方应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签署《中介服务合同》及《建始县房屋买卖合同》。如甲方未能按期履行,视为甲方违约。
2、非独家委托
2.1甲方确认乙方为代理出售此房产的受托人之一,但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渠道同时代理此房产的出售;
2.2 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为甲方进行广告推广,并承担销售费用;
第六条 甲方应确认如下事项
1、甲方同意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2、甲方同意将此房产的钥匙交由乙方保管,以供查看此房产之用;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发出关于此房产的推广广告;
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潜在客户对此房产签署预定协议并代收定金。
第七条 甲方应按如下规则为乙方完成居间服务提供条件
1、甲方保证对此房产拥有合法处置权;甲方委托代理人代办出售事宜的,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受权委托书,委托书原件交付给乙方,同时还应出具甲方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物业供暖结清证明、上市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件且真实、合法、有效。
3、甲方保证此房产产权清晰,无纠纷。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收纷及债务纠纷,概由甲方承担责任,因此给乙方及房屋买受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为已婚夫妇的,保证出示配偶同意出售的证明;出售共有房屋的要出示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房屋正在出租的要出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以上材料留存在乙方,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使用。
5、甲方应当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工全,认真接待乙方带领潜在客户查看此房产。
6、乙方与买房人洽商达成意向后,甲方应保证及时来乙方营业场所,与房屋买受人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中保合同》。
7、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为准,如甲方地址、电话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给乙方和买受方造成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委托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免费提供如下服务
1、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对房屋进行保洁、消毒服务;
2、为使潜在购房人对此房产满意,促成交易,根据需要免费对此房产进行简装修;
3、根据此房产具体情况通过广告、展会、网站、媒体对此房产进行专项推广。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由于过错导致未能在本协议期限内找到购房客户的,乙方不得收取服务费,已交付的定金不得要求返还。甲方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保管的,乙方仅享有使用该钥匙带领客户看房的权利,乙方擅自居住甲方房屋的,按该地区住宅平均租金赔偿甲方损失。
2、甲方因终止委托、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或将此房产自行出售或交由第三方代理出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返还定金。
3、甲方不得与乙方提供的客户私自达成交易,否则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代理工作,甲方应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代理费用,并退还定金。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约定,出现下列情况下之一,本协议自动终
止。甲方和乙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及房款,乙方在收到定金及房款后则应将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证件及资料退还。
1、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2、如房屋购买人须申请购房贷款,银行不予批贷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3、本协议履行期间,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协议附件及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1) (2)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营业地址: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有关出售房屋委托代理合同
有关出售房屋委托代理合同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0756- 传真:0756-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
(建筑面积
m2,其中附属面积
m2,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
元/ m2,总价(小写)
元(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友情链接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
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
%,即
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
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
元,
并于
年
月
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
期购房款人民币
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
成
年即人民
币
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
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
到乙方通知起
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
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3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
年
月
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三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售房的合同书
卖方(甲方)_____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的房屋及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座落在xx省xx街xx金甲药业有限公司大门外,房屋为砖混结构商品房,房屋在第xx层,面积为xx平方米,布局结构为。
第二条 该房地产土地所有权性质为集体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第三条 房屋配套附属设施水、电、暖由甲方负责,室内装饰统一为水泥地面,墙壁为防水白色涂料,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情况已充分了解,自愿购买上述房地产。
第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分三次将房款付给甲方。具体时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乙方交付贰万元;2005年1月30日前付伍万元;其余在产权转移时全部交清。
第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2005年4月30日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乙方(以房产证交付为标志)
第六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地有关规定缴纳税、费。在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前未支付的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电讯费等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八条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乙方确认上述受让房地产的业主公约,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上述转让的房地产交接时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上述房地产转让交接后发生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应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应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付款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乙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逾期未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3%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上述房地产交付给乙方的,应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约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银行同期利率计算。逾期30天后,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之一处理。
1、甲方除应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已收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还应按已支付房款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未尽事宜,在不违反本合同原则的前提下,可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甲、乙双方订立的补充条款和补充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一份,房地产登记机构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