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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安全的灯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转作风强执行

——点亮安全的灯

安全是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前提。搞好安全工作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每名员工应尽的职责。个人在不同的环境中有着不同的身份,肩负着不同领域不可推卸的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守劳动纪律,坚决同“低、老、坏”的不良作风作斗争,杜绝“三违”,加强安全监督,做到“三不伤害”,是每一名员工对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只要我们每个人以至于整个社会都把对关心安全作为一种责任和自觉行动,那么,就一定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和避免不了的事故。

“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这是安全工作中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内容。细细品味这一安全工作的要求,其中蕴涵的深刻意义很令人深思。

干每一项工作,要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咋一看,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谁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可是,看看我们身边的事故吧,工作中因违章操作自己伤害自己的事例屡见不鲜: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造成摔伤;带电操作不戴绝缘手套,存在侥幸心理,发生触电事故;进入有限空间不代检测仪,发生中毒事故,等等。

看来,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并不是很容易,不但要有安全意识,还要能够真正去执行安全操作的各项规章。

至于“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也有很多规章可循、制度可依,如在进行电工操作时,规定了要有“禁止合闸”等标志,在正在维修的设备旁要求有“禁止启动”等警示牌,可往往为了图省事,这些该放的标志不放,该有的警示没有,以至造成伤害的事例也不少。

有这样一则故事:说的是有一位盲人在黑夜里提着一盏灯走路,别人问他:你又看不见,提着盏灯有什么用呢?这位盲人说:我提着盏灯走路,不是给自己照亮,而是给别人照亮,防止别人碰伤了我。

那么,我们在工作中,能否也为自己点亮一盏安全的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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