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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是文明城市创建、小城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环卫行业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显。然而广大环卫工人的工资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社会地位低、住房条件差、危险系数高、养老保障不足等问题却得不到相应的改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导致环卫队伍建设难以稳定、提升、发展。

一、当前环卫工人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工资水平低,福利待遇差

以我镇环卫工人为例,普遍年龄偏大、文化较低、作业时间偏长、家庭生活条件较差。扣除工伤保险等费用,一线清扫工人每月实际工资与如今高居不下的物价形成强烈对比。这样的工资收入,对于外来工特别是年轻人而言毫无吸引力。我镇70%以上的环卫工人为小学文化,没上过学的为10%。同时,我镇的环卫工人年龄偏大,基本在45岁以上。有大约40%年龄超过55岁。超龄人员无法缴纳社会保险,队伍的流动性也很大,不少环卫工随时准备离开。环卫工人严重不足,导致了不少环卫工人工作量增加,结果导致作业质量下降,形势严峻。

(二)环卫体制市场化改革后产生的弊端

环卫企业遵循“价低者得”的市场规则竞争投标项目,而政府主要承担发包和监管责任,既能减轻政府职能负担,又能发挥环卫公司术业有专攻的优势。但目前的环卫体制市场化改革有缺陷,政府对于环卫企业后期运行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没有形成对行业规范用工管理的系统化监督体系。政府检查的重点更多放在环境质量是否达标,而不是环卫部门和企业是否规范用工,工人保障是否到位。由于从前期的招标到后期的监督检查都缺乏有效的体系和完善的,环卫工人的权益保障在企业管理中不透明,权益受损追责难。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为追求利润对人工成本的过度控制,容易导致环卫公司以最低标准落实环卫工人工资,并强制工人加班加点甚至不给加班费。

(三)环卫工人权益保障性政策法规缺失

环卫市场化模式牵涉到了员工的编制问题,编制外的员工大多依靠《劳动法》进行用工规范。《劳动法》规定男性工人的退休年龄为55岁,女性工人为50岁,超过退休年龄的环卫工人就不能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而根据调查,大部分环卫工人的年龄在45~60岁之间,这就使得这些环卫工人只能做劳务工人,且多为临时工,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保障。环卫工作中安全危险系数很大的是道路作业,而国内关于这方面的保护法律尚是空白。同时,各地政策文件中对于环卫群体的高温补贴细则规定很明确,但是对于低温补贴的相关政策却处于普遍空白的状态。

(三)环卫工人的绩效考核体系欠科学

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奖励进步和警戒消极工作,但我国环卫工人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严谨性较弱,对于环卫工作的检查,变成以“罚”为核心的绩效制度,最终问责到环卫工人身上进行罚款。但是环卫工作流动性大、人为干扰因素强,加上当前社会公众守护环境的意识淡薄,很容易在环卫工人清理后再度产生垃圾,所以此时的问责和罚款会引起争议。过分的环卫工作考核也在变相地侵害环卫工人合法权益。

(四)环卫工人自身缺乏维权意识

环卫工人的文化水平低,对自身享有的权利权益不清楚。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环卫工人要么不知道维权,要么不知道如何去维权,从而选择无所谓的态度或者自己默默承受,由于目前并没有专一环卫处理部门对此进行受理,环卫工人的维权事件常常被耽搁,甚至最后不了了之。

此外,公众的不文明行为导致环卫工作量的增加和对环卫工安全的威胁,尤其是车窗抛物行为增加了环卫工工作时的工作量和受伤率。

二、完善环卫工人权益保障的政策建议

(一)保障政治权益,建立无障碍反馈渠道

让环卫工人有更多的渠道和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以维护环卫群体多方面的权益。针对环卫工人年龄群体偏大,强化线下的意见收集和公开透明的处理过程。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受理中心,让他们在感觉权益受损时能够直接找到相应的部门反馈,避免部门之间的推诿影响反馈的积极性。要把重心从关爱环卫工人向维权层面转变,形成一套直接性、系统化、规范化的维权机制。

(二)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建立系统化权益保障机制

1.制定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定符工同酬分配原则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建立环卫工工资动态自然增长机制,明确工龄工资、工作绩效考核奖金的标准。按照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实施岗位津贴制度,分等级落实环卫工人补贴机制。

2.加大政府住房政策向环卫工的倾斜。为环卫工提供充足的廉价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条件。

3.落实对环卫工人各项社会保障措施定期组织免费体检,建立环卫职工健康检查档案库。定期将环卫工人身体健康检查档案电子化收入档案库,从保健和疾病方面提供长期、系统、综合的健康服务。

4.设立环卫专项基金库,综合服务环卫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环卫工人作业条件。尤其是利用资金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引进多种环卫作业车辆代替人工工作,减少安全伤害。

(三)培育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关爱专项基金

1.积极引导爱心企业共同关爱环卫工人,提供有针对性、立体化、综合性的服务。根据企业经营的具体事项和公司特点有针对性地为环卫工人送去药品、御寒降暑物品等。其次,政企合作,以多元化的服务为环卫工人在工作中找到更多归属感和尊重,在潜移默化中爱护环卫工人的心理健康。

2.主动与非营利组织沟通对接,与公益基金会合作成立环卫工人专项基金,为环卫工人提供后期保障。关爱环卫工子女,政府举办的关爱活动多为临时性,缺乏长期的持续性,社会组织除了可以为环卫工人提供日常帮助外,还可以定期为环卫工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丰富其精神生活。

(四)优化考核机制,实现绩效考核的公开透明

加强市场化机制下的监督管理,建立相应的监管体系。政府要建立一套从前期招标到后期运营完善的监管体系,在大部门制的体系下划分出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城市的环卫考核监督工作,避免对环卫工人的乱检查、乱罚款。要将环卫企业的绩效考核与工人的权益保障结合起来,将环卫工人的权益保障指标纳入考核体系,对不合格的企业及时进行处罚和制裁。大力发展智慧环卫,综合对环卫成果考评,又减少了变相侵犯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

(五)出台专项法律法规,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法律法规的细则内容必须考虑环卫群体的特殊性,形成有针对性的年龄门槛,让其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基本的社会保障。尤其是针对超龄工人,要有额外的社会保障支持。其次,对环卫工人作业权、环卫工人发生车祸等工伤如何赔偿等方面形成专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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