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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镇各村开展工作业绩暨“创先争优”工作评定的实施方案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关于在全镇各村开展工作业绩暨“创先争优”工作评定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调动全体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各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全面完成党委、政府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创先争优”工作评定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评定范围

各村村两委干部、镇驻村干部、镇驻片领导

二、评定方式与内容

评定方式:

工作评定以片工作评定为主,实行浮动评定机制,对如:党的建设工作、“三送”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综治维稳工作、等长期性工作进行定时定期评定。对如:一大四小、防汛坑旱、圩镇整治等突击性工作进行及时评定。

评定内容:

党的建设工作指标按: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效能建设等方面进行评定

三送工作指标按三送工作考核进行评定

计划生育工作指标按:四术对象的落实情况、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环孕检的到位情况等方面按季度进行评定

综治维稳工作指标按:半年内发生赴京访、赴省访、赴市访、赴县访等方面按次数进行评定

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按:全年安全事故发生次数进行评定。

一大四小、防汛坑旱、圩镇整治等突击性工作按照该工作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三、评定原则

工作评定原则上按照村干部按村、镇干部驻村和副职领导划片进行。

(一)全面覆盖的原则。全体村干部、驻村干部、划片领导全部列入评定范围。

(二)分类评定的原则。所有评定对象按照各自涉及内容进行分类评定。

(三)分级评定的原则。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

四、评定机构

为加强对评定工作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评定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组成。兼任办公室主任,考核日常工作由党政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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