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管理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本标准管理者依据本标准的条款内容,对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进行管理,并负责建立一个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标准有效运行环境。
本标准管理者的具体职责是:负责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的管理和维护;解释本标准的规范性术语和定义;提出改进建议。
二、组成部分
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是以一个大写英文字母,或者一个大写英文字母与一位阿拉伯数字的组合表示,单纯数字不能作为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使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相应专利文献的公布或公告,阿拉伯数字用来区别公布或公告阶段中不同的专利文献种类。
三、字母含义
“A”发明专利申请公布
“B”发明专利授权公告
“C”发明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
“U”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
“Y”实用新型专利权部分无效宣告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