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规章制度 篇1
1、严格遵守员工日常工作规范;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调班或工休,需要调班或公休者须事前请示经理批准。
2、热情待客、礼貌服务,主动介绍产品,做到精神饱满,面带微笑,有问必答。无顾客时要保持好良好的心态,整理样板或学习产品知识或互相交流销售技巧。
3、每天对店面、店内地砖、样板间等需要清洁的地方按要求进行彻底清扫,做到任何地方均明亮无灰尘。
4、所使用的卫生清扫工具,应统一放置在顾客眼光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做到清扫工具的清洁。
5、全店人员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做好。不准提前下班或提早关门停止营业。下班时,切断电源,锁好 保险 柜和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6、每月填制销售明细表,便于月底销售统计。查看库存表,了解现有的'产品,对产品性能和优势有更多的学习,并针对库存的产品进行针对性的销售。
7、努力学习产品知识,全面提高专业技能及娴熟应用销售技巧;深入领会我们的服务理念,引导顾客参观展厅,详细热情介绍相关产品特点,要求专业、系统、自信、主动协助店长完成销售工作。
8、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努力完成下达的销售指标。
店面规章制度 篇2
1、必须服从店长统一安排及领导,并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2、工作期间不得串岗,不准干私事,要爱护单位各类财产。
3、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礼貌的接待顾客,不允许与顾客发生争执。
4、上班时间需穿戴整洁、得体,并佩带本岗位胸卡。
5、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如遇病或有事请假,请提前一天向店长或主管请假,得到允许并安排好换岗人员后方可离岗。
6、各岗位直接受店长领导。
7、具体工作由当班店长监督、指导。
8、对任何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都有制止、举报、抗命的权利和义务。
9、对任何对公司有益的建议都可以在任何时候对经理提出,如若采纳给予一定奖励。
10、对违反员工守则的,将由店长开出过失单,每周将对过失单经行统计与处理。
店面规章制度 篇3
1、工作时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
2、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3、保持店面整洁,天天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每周一进行店内玻璃的清洗。
4、注意辨认假币,如收取假币将在月结工资中扣除同等数额的货币。
5、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存货发现货品被盗,按照被盗商品的`成本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6、作好店面货品整理,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
7、按时上班,吃饭时间不超过1小时。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8、任何因主观原因引起的货品退换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释清楚:“物品如无任何质量和品质问题,我们均不接受退换。”
9、店内有客人及生意时尽量不要接听私人电话,影响销售。
10、上班时间尽量不要异性朋友探访,特别是不要逗留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店面规章制度 篇4
校园商店管理制度
一、校园商店经营者必须同时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否则,不得经营。
二、学校只准许开设一商店。经营者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学校必须与经营者签订符合工商、卫生法规和校园管理规定的《校园商店承包经营合同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由承包人自负盈亏经营。
三、校园商店经营者必须遵守《八不准》规定:不准设置音响进行广告宣传和发放经营广告;不准经销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三无”食品、过期食品饮料;不准销售自制食品;不准销售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书刊、音响制品和玩具;不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准通过教职工向学生托售商品;不准赊欠商品给学生;不准在校园内擅自摆摊设点经营。
四、校园商店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必须无条件接受区工商、卫生监督部门、学校领导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的检查监督,所有购进的商品必须经学校安排的专职人员验收核准后方可进店销售。凡违规经营的商品,一经发现立即登记并无条件销毁。
五、凡不遵守上述制度者,不得经营校园商店。发现学校监督管理不严格的,将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执行《校园商店管理制度》不严格酿成安全事故的,交由区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小学校园商店经营制度
1、经营者须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2、经营商品须在经营许可证范围之内。
3、经营者必须保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
4、不得经营标识不全商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食品和带侵害性的玩具。
6、经营的商品必须明码标价。
7、食品要与其它商品分开放置,不得接触地面或墙壁。
8、经营者须主动接受学校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9、经营者负责校园商店周围的卫生打扫工作。
10、经营者必须诚信经商,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
11、如因违反以上制度造成事故发生,学校有权与经营者终止经营合同,经营者还须承担事故责任。
店面规章制度 篇5
完成店面销售销售业绩指标;保持店面柜台清洁卫生,销售时货品安全;服从店面管理工作与店面的各项工作安排。
1、员工必须准时上班,迟到一次扣10元,累计迟到30分钟按旷工处理。
2、员工用餐实行轮流制,同时用餐人员不得超过2人。
5、上班时间不可以在柜台里玩手机,发现一次扣20元,如果在顾客面前接打电话发现一次扣50元,不允许在柜台前接听电话发短信,手机统一调为静音模式
8、工作时间内不得聚众闲聊,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9、员工无论什么情况、什么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执,不得因任何事在店内争吵,违反者每次扣50元,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10、上班时间内,所有员工必须做到“先服从后上诉”,要服从上级调配的工作,上班时间内不可当面顶撞上司,如有违反者一次警告二次处罚,事态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1、事假、病假要写请假条,并且交予店长审批(附带有效医院依据),待店长、经理、董事长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没有底薪和抽成;超过7天的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情况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2、不允许代别人请假,不允许别人代请假。
3、上班时间不允许外出,有事请示老板,得到批准方可离开,否则发现一次扣50元。 注:当店长不在情况下,电话递交申请。以上关于请假的条例如有不按程序进行申请,则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