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等机构主办的“六十华诞、责任中国——2009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讨会”19日在京举行,会议发布了15个“社会责任缺失案例”。被中国企业报社点名的这15家企业,或者是提供的产品、服务质量欠佳,或者是污染环境。
事实上,不独已披露的15家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中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整体不足。据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的分析报告,中国企业目前仍存在“履行社会责任不足”、“重捐赠,轻实施”等问题。目前中国逾1000万家企业中,履行慈善义务、有过捐赠记录的,尚不足10万家,即不足1%。
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企业是否善尽作为社会一员的道义责任,如何做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从经济学意义上讲,企业仅仅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利益最大化是其关注的首要目标。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盈利最大化的目标越来越受到挑战。从社会角度来讲,社会是一个有机整体,企业是构成这个有机整体的单元。社会的和谐离不开企业,企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社会。任何一个企业,对于推进社会的有序发展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企业的眼光不应该仅仅局限于眼前的利益,还应该考虑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关系,这样才能获得自身长期的生存和发展。
必须指出,企业在处理与社会的关系中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强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问题的关键是,社会责任的履行属于企业的社会义务,由于企业有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权利,当社会责任的履行与其追求的经济利益相冲突时,企业可能拒绝履行和不完全履行这一社会责任。所以,能否将社会责任付诸实践,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部控制力量即国家和政府的态度与行为。
近些年,国际社会已经越来越看重企业社会责任,并在着手制定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国际规范。需要指出的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从根本上说受益者是广大的社会公众。从长期看来,公众的参与和监督,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最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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