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申论指导:论辩明理论证方法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方案论证部分一般属于议论文体,议论文体离不开论证,因此,公务员考试考生必须掌握、引证说理法、、论辩明理法和类比说理法几种常用的论证方法。为助考生更好地理解这些常用的论证方法,专家提供了论辩明理法的写作注意事项。
论辩明理就是通过论辩和批驳,在辨明是非的基础上讲述道理的一种说理方法。无论是批驳性的文章或是正面立论性的评论,往往都离不开论辩。
为了树立正确的观点,在分析论证的过程中,就得澄清与之有关的模糊观点,纠正与之有关的片面认识,批驳与之有关的错误见解。而且有了对立面,自然就有思想交锋,面对面地展开论辩和商榷,就要从正面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论据,论述也就能从事物的矛盾中层层展开,步步深入,有起有伏,善破善立,从而增强文章的思想性和鲜明性。
进行论辩明理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敢于和善于进行思想交锋。在具体操作时,不外乎这样三种方法:
一是通篇围绕一个思想靶子进行全面的说理交锋;
二是在文章的必要处,为了强调某一论点,有意识地用泛指和设问的方式亮出一个思想靶子,由正面论述转入思想交锋,通过说理交锋得出正确结论;
三是全文连续陈疑设靶,又连连交锋进而达到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的目的。
这种边破边立、又破又立多回合进行的思想交锋,犹如波澜起伏,一波刚平,一波又起,在起伏破立之间澄清了种种片面认识,正确的思想和态度也就是在交锋中树立起来的。
其次,采用辩证的方法,即对片面的或偏颇的观点进行质疑、商榷并提出不同的观点与之论辩交锋,旨在辨别是非曲直,纠正谬误之见,这种论辩方法称为辩证。这种方法,容易被人们理解与接受。
最后,要注意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严格区别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注意政策界限,防止“左”与“右”的倾向和影响;原则上一定要坚定,而策略上要灵活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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