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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现公布2018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
  1.
  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宋不付款,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小宋不付款,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小宋不付款,但也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2.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是(    )。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
  B.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C.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D.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3.>《>>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尊重和保障人权” ______。体
  >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A.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独立性
  B.有利于保障公民实现基本政治权利
  C. 体现了既惩治罪犯又保护人权的法治精神
  D.有利于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
  4.
  下列对选举中的平等原则的理解错误的是(  )。
  A.男女平等
  B.一人一次一票
  C.票的效力相等
  D.地区平等
  5.
  我国宪法序言中的规定大都具有宣誓性质,不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针对这些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
  A.法律都应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因此宪法序言中的这些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B.宪法不同于一般法律,有一些宪法规范不规定具体的权利义务内容,这些宪法规范不具有法律效力
  C.宪法不同于一般法律,宪法规范都不规定权力义务的内容,但这些宪法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D.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虽然大都没有规定权力义务的内容,但这些宪法规范具有法律效力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C
  解析: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故正确答案为C。
  2.答案: 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A、B、C三项均属于无效合同,只有D项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正确区分无效合同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无效合同一般是由于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一般是意思表述不真实。
  3.答案: AC
  解析: >一方面体现了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尊重和保障人权”被写进刑事诉讼法,这不仅是我国刑事法治发展的重大成就,也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里程碑。因此本题选AC。
  4.答案: D
  解析:
  我国平等选举原则的主要含义指:社会公民公平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人一票,同一次选举中每一选民只有一张选票,每张选票的效力相等,但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地区间是存在差异的,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平等选举原则作为我国选举制度中的又一项基本原则,不仅明确为宪法和法律所规定,而且也体现在换届选举的具体实践中。
  1.参选权上的平等。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者外,在享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方面,均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等方面的差别而享受特权或受到歧视。
  2.投票权上的平等。即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所有有效选票都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3.代表名额上的平等。
  5.答案: D
  解析:
  A、B、C三项在表述上都存在不准确的地方,宪法不同于一般法律,宪法序言虽然大都没有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故正确答案为D。
  解答本题时可以借助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常识来排除错误选项。既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无论是序言还是正文,都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排除A和B两项。C项“宪法规范都不规定权利义务的内容”这一说法过于绝对,也排除。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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