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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听证会公信力的见证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听证”一词,人们并不陌生。行政处罚听证会、价格听证会、立法听证会等不时进入人们的视野。近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听证会专业户”、“听证会无人报名”等现象的披露,以及对“逢听必涨”现象的质疑,听证会的公信力广受社会关注。

  关注原因不外乎当前听证会存在的问题,原因以及如何提升听证会的公信力。

  从今年7月开始,四川成都64岁的退休工人胡丽天成了“公众人物”。原因是她从2003年开始,报名参加了大小各类听证会23场,而且多次对“涨价”持赞成意见,被网民戏称为最牛“听证专业户”,有些网民则干脆直呼其为政府的“托儿”。

  “听证专业户”并非胡丽天一人。在杭州,有比胡大妈更牛的“听证专业户”——74岁的崔盐生老人,他以10年里参加了32次听证会的成绩刷新了胡丽天的纪录。与胡丽天不同的是,在崔盐生参加的7次价格听证会中,有6次反对涨价,此举被网友称颂,并取名“犀利爷”。

  “听证专业户”的出现,引起社会的热议,并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听证会公信力的追问。事实上,经过媒体调查,这些“听证专业户”并非是政府的“托儿”。他们之所以能在随机抽取的情况下屡次中标,原因是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人实在太少,有时报名人数甚至达不到规定标准。

  更极端的情况出现在广东东莞。今年5月26日,东莞市物价局向社会发布了征集水价调整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然而截至6月7日(即最后一天),未收到任何市民的报名。有市民明确表示,不愿参加“走过场听证会”,现行的听证会“本来就只是哄老百姓的摆设,所选‘出席者’大多为内定的‘自己人’”,“有时间参加听证会,还不如忙点有意义又乐意做的事情”。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介绍说,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常见的听证会制度,是在1996年通过国家立法——行政处罚法正式确立下来的,主要适用于作出重大行政处罚时如果处罚对象要求听证的情形,以后逐渐扩展运用到行政管理的其他领域、事项中。

  价格听证一直是听证会的主角。由于价格调整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克服“关门定价”的弊端,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在政府定价领域率先引入了听证会制度,并在价格法中作了明确规定。价格听证会制度的实质,是把调价的原因、调价的幅度、调价的影响展示给广大人民群众看,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调整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也为政府定价机关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提供一个程序化、法制化的渠道。

  “从15年来听证制度运行情况看,尽管在行政处罚、行政立法等方面也得到一些运用,但远未达到立法机关设立该项法律制度的目的。”莫于川说,“特别是在行政决策,例如价格调整决策前的听证会方面,广泛存在着比较严重的听证走过场、变形走样的现象,使得听证会几乎变成了涨价会,一直以来受到各方面的严厉批评。”

  “近年来,出于对公众权利的尊重,对政府部门行为的制约,我国设立了听证会制度。从原本意义上讲,听证是保证程序公正的重要一环,是让利益相关者表达自己诉求的平台。相对于由政府部门单方面宣布涨价,毕竟是一种进步,给了人们以表达意见的机会。”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高新民对记者说,“问题在于价格听证会给人留下了‘假’、‘走形式’、‘论证涨价合理的听证会’等不良印象,以至于有人疾呼要由人大而不是由行政部门来主持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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