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热点时评:校车之痛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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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近期发生的多起校车事故牵动着公众的神经,12月1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接送幼儿、小学生的应是专用校车,还赋予校车三项优先权:交警指挥疏导校车优先通行;校车可以在公交专用车道以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交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等。
【热点时评】
司机责任感
此次草案对校车驾驶人员规定了比一般车辆驾驶人更为严格的资格条件,包括应有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资格,无饮酒及醉酒后驾驶记录、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昨日,一些网友建议,可聘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学生家长作为校车司机,认为这样的校车司机更有责任感,“司机应该有爱心,把坐车的学生当做自己的孩子”。还有网友认为,司机的技术必须好,最好是有多年开车经验的老司机。
定期“体检”校车
对于校车的外观性能,一些网友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有建议校车像警车、救护车一样安装警示灯,认为这样会对其安全性产生作用。也有人建议定期举行校车性能比赛,获奖的车型有资格供应校车。更有网友建议,国家设立统一的校车,统一购买发放到学校,像公交车队一样统一管理、统一用车。同时,还有细心的网友认为,校车定期安检维护十分必要,对草案中“校车需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乘客责任保险”条款表示支持。
在家长心里,校车除了安全问题还有费用问题。一位网友称,孩子坐校车的环境改善了,希望乘车的费用不会跟着上调。
校车公用
在目前的交通环境背景下,校车有一定需求和发展空间,可以减轻家长接送的负担。条例若出台是有意义的,但要有配套的细则,综合统筹安排资源。开通校车时面临设计线路、运营费用和管理安全等问题。由于一些学校包含初中和高中,上下学时间不统一,此外还有个别同学参加选修课,因此即便是同一线路的同学统一乘车也不太现实。对此,在今后统筹资源,一个片区里几所学校的学生,联合乘坐一辆校车。
草案规定,学校应当指派随车照管人员。但有人建议,随车老师不可能采用任课老师,最好是聘请住在线路站点附近的后勤老师或管理老师,避免“南辕北辙”。“随车老师”的管理责任重大,其编制和补贴问题,也需要明确。
学校与校车方难协调
草案要求,学校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防范和急救知识等。对此,某学校的负责人认为,学校及校车提供方之间,责任和分工无法协调。“目前,校车租用是一大难处,很多单位因不愿承担风险,而拒绝租车,草案出台后,校车租用将难上加难。”同时,草案要求对校车驾驶者进行定期培训有些不现实,校方与租车公司只是租赁关系,租车公司讲求效率,很少能有企业员工愿意接受定期培训。另外,校车运营行业标准并未出台,因此租车公司是否有资格开校车也无从追究。
草案明确,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有保障校车安全的责任。要求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维护,签订责任书,派人随车全程照管学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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