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 出租房屋建筑面积为:
3. 租赁房屋现在装修状况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个月,自年月年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要求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此房用于 。
第四条 租金和费用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大写)元,年租金总额为(大写)。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验收完交付房屋后次日内按(月、季、半年、年)交纳租金
3.甲方收取的租金为纯租赁收入,乙方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垃圾清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宽带、停车等杂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各项费用的结算需按小区物业管理或相关部门的收费途径、单据及时交付,不得欠费。4.甲
方向乙方交付租赁房屋前,双方需明确查询各项费用的支付状况,租赁房屋交付后各方依约各自承担。
4.乙方承担开具房屋租金发票税金及开票各项费用。
第五条 租赁押金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押金(大写) 。
第六条 房屋和设施的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对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不承担任何维修或赔偿责任。
2.除上述第1款约定外,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 日内予以维修。
3.甲方需要维修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房屋的时间相应减收租金或延长租期。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及经营活动。
2.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人为停水停电。
3.甲方保证出租房屋不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
4.非因乙方违约或政府行为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房屋。
5.甲方若违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八条 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坏租赁房屋结构,否则视破坏程度赔偿损失。
2.乙方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不得影响邻居的正常作息。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房屋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响甲方租赁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房屋转租。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 未经甲方同意,拆改、破坏房屋结构。
(2)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3)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房屋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及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2)甲方人为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3)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或发生质量问题,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4)甲方不依约履行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经乙方催告后仍不维修或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5)甲方发生纠纷致使租赁房屋被查封的,或者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发生争议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约定验收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乙方未发生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在收回租赁房屋时向乙方全额退还租赁押金。乙方在承租房屋期间故意或使用不当导致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且不予修复的,或者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中抵扣租金等相关费用和乙方应付的赔偿金后,余款退还乙方。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若单方不愿参与验收,另一方有权邀请物业参与验收。对未经一方同意而留存于租赁房屋内的物品,另一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本合同(含附件)共四页,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附件:房屋装修现状及主要家电、家俱清单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