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特与学校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要从贯彻党的xx届四五中精神、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这一高度,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森林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工作任务来抓,并落实相关职责,做到森林消防工作事事有人抓,时时有人管。
二、学校要对学生经常性地开展森林消防宣传,组织学生进行森林消防法规、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的森林消防意识。
三、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阵地,开展“写一篇森林消防作文、出一期森林消防黑板报、给家长写一封信、写一条森林消防标语、上一堂森林消防课、参加一次文明祭祖倡议”的“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不得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得在林区进行野炊、玩火、燃放烟花炮竹等。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向大人开展宣传活动,教育学生劝阻大人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四、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双休日、节假日与家长的联系,保证不因学生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要禁止学生携带火种进山游玩及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携带火种到山林远足和野炊活动。
五、学校要加强学生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管理,严禁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遇有自发扑救森林火灾的情况,学校要协同有关部门及时加以制止,防止发生不必要的学生伤亡事故。学生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要及时报警。
六、学校因森林消防教育管理工作不落实、责任不到位,造成学生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乡政府和学校校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