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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办法有哪些?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一、集体所有制的起源及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受到马克思主义的影响,以生产资料公有制理论而建立起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进行了大范围内将生产资料私有制通过人民公社等合作化道路的形式改造成集体所有制,70年代末期,为了解决城镇知青的就业问题,街道办及国有企业等举办了大量的集体企业或劳动服务企业,改革开放后,一些科技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也创办了一批集体企业。因社会历史的发展等客观原因,集体企业的发展纷繁复杂,大致上可将集体企业分为乡镇集体企业、国有企业举办的集体企业、街道办集体企业、国家机关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等,甚至存在无主管部门的集体企业。

集体企业设立后,其发展可谓举步维艰,城镇集体企业的产值占比全国工业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下降,员工的工资也增长缓慢,竞争力不足及经营管理懒散、缺乏组织纪律、发展后劲不足正成为集体企业的瓶颈。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及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党的十五大确立了集体企业的改制目标即建立“产权清晰、权贵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化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的竞争主体。

二、集体所有制的改革

为适应改革开放及建立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我国90年代中期开始相继出台规定,支持和引导集体企业的改制。在改制过程中,确立了以清产核资为核心的相关要求:资产清查、价值重估、产权界定、资金核实、产权登记、建章建制等,范围涉及所有在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包括联合经济组织、有关事业单位,各级信用社、供销社,由集体企业改制为各类联营、合资、股份制的企业,以及以各种形式占用、代管集体资产的部门或企业、单位。

三、监管机构的关注要点

1、改制主体及挂靠主体的法律性质、主管单位情况、改制时股东的性质

2、集体资产改制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包含集体企业设立、挂靠及解除挂靠、清产核资、股权转让程序及对价、内部外部审批、批复及确认主体的适格性);

3、是否存在改制职工安置遗留问题,及是否存在劳动纠纷及潜在的劳动纠纷;

4、改制过程资产权属(产权界定)是否清晰,是否存在集体资产及国有资产的流失;

5、改制后的公司出资的真实性及资本充实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其他股权方面纠纷,公司股权是否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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