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通常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有时也称为同住人。这两者之间有区别,共同居住人指的是在公有居住房屋中,承租人去世或租赁关系发生变化时,实际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特殊情况除外),并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或者住房困难的人。结婚或出生时,这些条件并不受限制。在现实生活中,有时需要变更承租人。
法律分析
公房承租人通常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有时也称为同住人。这两者之间有区别,共同居住人指的是在公有居住房屋中,承租人去世或租赁关系发生变化时,实际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特殊情况除外),并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或者住房困难的人。结婚或出生时,这些条件并不受限制。在现实生活中,有时需要变更承租人。
拓展延伸
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情况有何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情况有以下要求:
一、符合公房承租人的资格条件;
二、承租的房屋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
三、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租金;
四、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承担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五、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如果公房承租人违反上述要求,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人立即迁离房屋。同时,承租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公房承租人的居住情况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出租人需要严格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对承租人的资格条件、房屋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承租人的居住情况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
结语
公房承租人通常只有一个人,其他人是共同居住人,有时也称为同住人。这两者之间有区别,共同居住人指的是在公有居住房屋中,承租人去世或租赁关系发生变化时,实际居住时间超过一年(特殊情况除外),并且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或者住房困难的人。结婚或出生时,这些条件并不受限制。在现实生活中,有时需要变更承租人。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