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省建管局、市住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站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特别是通过不断地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先后立案查处违法工程29起,有力地促进了建筑市场秩序的明显好转。现就我市建管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制,打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监管体系
(一)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今年来,我站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为契机,不断加强执法人员作风建设。经常性地督促执法人员搞好自查整改的同时,采取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服务对象座谈、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网址等,广泛搜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健全和完善了《机关和后勤管理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目标考评制度》等,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采取不定期检查、季度综合考核的方式,加大对各科室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工作推进、执行制度等情况的检查考评,兑现奖惩。对执法人员“不在状态”、作风漂浮、执法不严、粗暴执法、“吃、那、卡、要、报”等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极大地促进了执法人员工作作风的大转变,对外形象明显提升。
(二)强化市场巡查,严格执法责任追究
为了有效预防建筑市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在坚持日巡查、周抽查、月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对执法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新举措,制定了执法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对城区建筑市场实行分片包干定人定点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因日常巡—1—
查不力导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将严格追究相关执法人员责任。今年已先后有5人次因巡查监管不力收到全站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处罚。随着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建筑市场巡查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违法违规案件得到有效监控,有力地维护了建筑市场秩序稳定。
(三)落实“两场”联动,市场监管更加严密
为了更全面地实现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我站一方面对站内职能科室职能进行整合,实行合署办公,定期开展工作协调会,交流工作信息,明确配合要求。对涉及工程报建、施工许可的初审、施工合同的签订等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形成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加强与质量安全监督、建筑材料检测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无论是哪个部门,只要是发现建筑工程存在无证施工、超施工许可施工等违法违规问题,及时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告知我站,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最大限度地遏制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通过实行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真正实现了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闭合管理,遏制了建设单位将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和规避招标的行为,解决了注册建造师和项目总监施工现场不到位、或违规变更项目管理班子、监理班子等问题,避免了中标价、合同价、结算价互不关联,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杜绝了无证施工、先开工后b2的弊端,打击了串标、围标、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改善了建筑市场环境。
二、加强法规宣传,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监管氛围贯彻鄂政办发201012号文及新修订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是我们今年建管工作的主要依据和抓手,我们从宣传入手,不断提高建管部门和建筑业从业人员对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认识,营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氛围。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12号文。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1012号)文件精神,住建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一是3月16日,市住建委召开全市建管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省建管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1012号)文件。二是根据12号文的要求,结合随州实际,出台了《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及质量、安全管理的一系列管理措施。三是8月9日市住建委组织两个检查组对城区和各县市区贯彻落实12号文及建筑市场、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对12号文的贯彻落实情况都比较积极、扎实。市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市场专项整顿,我站还把12号文的主要精神纳入全站干部的学习考试内容,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改后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我站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积极宣传贯彻。一是9月21日-22日,组织全市建筑业企业、开发企业、勘察设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200多人参—3—
加市住建委组织的集中宣贯活动,并制定了《条例》宣传的实施方案;二是以企业和工地为平台广泛宣传,共悬挂宣传标语500余条,办专栏600余期;三是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进行宣传,印发《条例》单行本5000余册;四是根据新修订的《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资质评审、建造师管理、质量安全及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管理制度;五是组织站内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请法律顾问专题授课,并进行考试验收,收到较好的效果。
三、强化措施,大力改善建筑市场管理环境
(一)严格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实行闭合式管理,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在施工许可办理过程中,我们不断加强对相关资料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项坚决不予受理。特别是在受理施工许可时,严格执行施工许可现场踏勘制度,实行市场与现场“两场”联动,对未进行现场踏勘或踏勘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施工许可资料不予受理,较好地执行了法定建设程序。同时严格落实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的资格证书实行押证管理,督促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机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元至10月,城区共办理施工许可97项,建筑面积约150万平米,造价11.7亿元。
二是加强外地来企业管理。我们按照省厅鄂建号文件《外省建筑业企业进鄂管理办法》,制定了《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随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执行。元至10月我市共办理27家外地来施工企业备案手续,否决了5家手—4—
续不全或过去在我市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参加投标。
三是强化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管理。我们在扶持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发展,规范分包行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前必须进入二级市场选择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队伍,并现场签定分包合同,办理备案手续。所有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必须取得资质并在资质允许范围内承接业务。
(二)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建立建筑市场检查制度。为了严肃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建筑市场环境,我们采取了日巡查、周抽查、月检查、季评查的方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在平时巡查的基础上,今年已组织开展了二次建筑市场的综合大检查。对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该督促整改的督促整改,该停工的一律停工。今年已先后下达整改通知书120余份、停工通知书90多份、督办函130余份,45名项目经理被扣分,11名扣分12分以上的项目经理被暂停执业,立案查处违法工程30起。先后召开了3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结案16起,处罚金额200多万元,已经执行到位60余万元。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对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二是强化对建筑市场突出问题的治理。一方面加大对政府重点工程、招商引资工程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查处力度。如我们对公司新建的办公楼及生产车间、公司生产车间未办理施工许可、不具备基本的质量安全施工条件,擅自施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这两个公司—5—
都是汽车改装行业的龙头企业,也是政府重点保护企业,但我们坚持依法依规立案查处,虽然最后因为种种原因,处罚金额未达到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为今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对建筑市场普遍存在又难以查处的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首次进行了立案查处。通过对这些突出问题的查处,极大地促进了我市建筑市场的规范。
三是严格执法程序,确保执法的公正严肃。近年来,我们针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先后立案30余起,为了确保案件查处的公正、公平、公开,我们一方面为了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实行案件集中审议制度,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各建管执法单位负责人对立案案件进行集中审议,从立案程序、证据采集、处罚标准等进行商议,形成一致意见,然后再作出处罚决定;另一方面,坚持实行案件处罚听证制度,对进入处罚阶段的案件召开听证会,让被处罚单位对各自违法行为进行充分辩论,由案件调查人员逐一进行答复,用事实予以佐证,从而达到让被处罚方心服口服的目的,使案件的查处有序推进。
(三)严格标准,实行资质资格动态监管
一是完善制度,规范企业的资质、资格管理。按照资质管理要求,我们先后出台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制定了专家评审、公示公告制度,做到了程序严格,管理规范。二是通过资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强化管理。按照鄂建办201012号文件精神,我市开展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工作,共抽查22家企业,其中合格17家,不合格5—6—
家。通过三次资质监督检查,我市共吊销资质11家,降级2家,有效规范了我市建筑业企业行为。三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把日常监管、综合检查与企业的资质、个人资格结合,对存在违法违规和挂靠施工的企业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记入企业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坚决将其清出建筑市场。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打造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投资2万余元建立了“建筑市场(造价)管理站”网站。目前已经投入使用,我们将该网站纳入诚信体系,作为我站对外公开办事程序、办事依据、诚信行为公布的基础平台;二是完成了企业及建造师个人数据库记录工作,为完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基础条件。目前已录入企业总数98家,其中总承包企业36家,专业承包企业30家,劳务分包企业32家。建造师504人,其中一级建造师28人、二级建造师476人;三是认真落实诚信管理制度。对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在建设网、建管网上予以公示,作为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参加投标的重要依据,促使企业练内功,挖潜力,提高自身竞争力。同时,对信用意识欠缺、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必要的准入限制。今年已有14家企业、14名建造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在网上公示。集团、集团、XX、公司等均因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取消在备案资格,而不能参与投标。通过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了建筑市场责任主体的遵纪守法意识。
(五)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管—7—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在随州由于多方面原因,一直未重新理顺监管关系,今年省政府12号文出台后,我们借机强势推进,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一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领导汇报,请求理顺监管机制,虽然未果,但为我们加强招投标工作创造了外部环境。二是不等不靠,强势介入。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预审、投标、定标、中标等环节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起到了一定的控制作用。三是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建立信用档案,实行经营手册管理,从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来达到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的目的。
(六)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加强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所有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否则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经收缴700余万元),通过这一有效手段,只要缴纳保障金的项目未发生一起拖欠工资投诉;二是定期开展劳务用工专项检查。在平时的监管活动中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的检查力度,加强对重大节假日及有拖欠隐患项目的督办力度,较好地促进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今年以来,全市建设领域无一起因拖欠行为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有效地确保了社会稳定。三是做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工作。我们按照省建设厅、建管局的要求,对建筑面积超过8000m的项目,统一要求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按标准落实教学场地,落实教员、落实教材、落实教学计划,按要求开展培训。截止目前,我市已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39所。同时,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了解农民工业余学校运转情况,2—8—
组织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到___等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比较好的项目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促进农民工受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四、建管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筑业企业自身还存在一些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我市建筑业企业结构还不是很合理,企业整体素质不高,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开拓外地市场意识不强。有的建筑企业缺乏必要的专职技术管理人员,没有真正对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的控管。
2、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未得到规范,监管的龙头作用未能充分显现。一些建设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与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搞“明招暗定”、围标串标等,这也是导致挂靠,出卖、出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发生的主要原因。对外地企业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导致挂靠外地企业现象严重。
3、部分开发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的现场依然存在,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但受现有管理手段的制约,无法有效进行查处与规范管理。
4、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需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劳务人员流动性大,造成“人证分离”,持证上岗率难以达到要求。部分农民工业余学校建设流于形式,未开展实际教学工作,各企业培训重技术管理人员轻农民工。劳务分包管理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管理力量有限,重交易管理轻事后管理。
5、行业统计工作难度大,建筑业做大做强尚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撑,实行建造师制度对企业发展和市场管理增加很大的—9—
工作难度。
6、装饰工程管理还存在一定的难点。一是大部分装饰工程投资规模小、工期短、工程隐蔽性强,占用了大量管理力量,但仍难以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二是业主以个人投资为主,业主私招滥顾,施工人员基本上为散兵游X,这些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抗执法的情况经常发生;三是大部分装饰工程无规范的施工图纸,一些规模比较大的装饰工程经督办,虽然按要求设计了图纸,但我市图审机构无装饰工程图纸审查资质,往往因工期限制,业主强行施工;四是大部分装饰工程不具备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的法定条件,虽经过多次督办,但质量安全监督难以到位,主要是施工图纸不到位。
五、下一阶段工作思路
(一)引导企业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建筑业快速发展一是优化调整建筑业结构。引导企业积极调整发展思路,提升公路、水利、市政、消防等相关专业领域的施工能力,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差异化竞争的产业格局。对建筑企业实施分类指导,提高劳务分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总包企业之间的协作和配套能力。
二是加快推进企业管理方式改革。要着力引导企业改变现行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经营机制,培养、引进专业管理人员,提高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三是支持本地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搭建对外交往平台,支持有实力的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对开拓外地市场的建筑业企业,在办理外出经营手续时提供快捷服务,在资质升级和申报增项上给予大力—10—
四是利用协会加强对行业情况的调查研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促进建筑企业及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管理,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定建设程序监管。对建筑市场继续实行闭合式管理,即开工项目只要没有办理施工许可,一律不得擅自动工,对于违规单位一律立案查处,坚决以铁的手腕、铁的纪律净化市场环境。对开发区、工业园区、政府还建小区(“三区”)的项目,积极向市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严格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理。
二是研究落实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主要环节的管理。根据《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号文件精神,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支持,并主动与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进行沟通,对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评标、中标结果等环节纳入备案管理。
三是进一步加强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管理。把企业及建筑业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纳入资质资格调控范围,实行动态监管;要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进行经常性检查,对达不到基本资质要求的,该降级的降级,该吊销资质的坚决吊销资质;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继续实行12分制,对被扣分达到相应比例的,该强化培训的强化培训,该做出限制性处罚的严格执行处罚标准。
四是加强对外地来建筑业企业的管理。加强对企业原始申报资料的审核,一旦发现存在挂靠、出卖、出借企业资质行为,坚决清退出市场,网上予以通报,五年内不予办理来随备案,清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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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项目经理私挂乱靠,出卖、出借企业资质和个人资格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对违法违规工程要坚决查处,该停工整改的督促停工整改,该立案查处的一律立案查处,决不手软。
六是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各责任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管,利用诚信体系,严格与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挂钩,落实市场清除制度,促进市场规范。
(三)创新管理,进一步规范劳务市场秩序
一是继续加大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符合建校条件未建校的项目要督促建校,建校不规范或未开展活动的要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施工分包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必须把专业承包工程和劳务分包业务发包给有资质的企业承接,办理分包手续,实现规范化管理。
三是认真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定时、不定点地到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劳务人员持证情况,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督促整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务人员培训,对申请b2的劳务人员,及时组织鉴定,严格工作程序,切实提高培训鉴定效果,力争20__年底城区建筑农民工持证上岗率达到95%以上。
(四)加强引导,实现装饰市场规范化管理
一是要继续加大对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调研工作,逐步制定和完善我市装饰装修行业发展的相关规章制度,促进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迈入法制化轨道。
二是切实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及改扩建工程的监管,规范—12—
装饰装修企业行为,按照专项治理、依法行政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整顿装饰装修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对那些扰乱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影响市民居住安全的施工队伍和装饰装修企业要坚决清出装饰市场。
三是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要大力推行一次性整体装修,减少因二次装修可能对房屋造成的破坏及环境污染。要推行装饰装修工程监理,逐步建立完善部门监督、企业自控、社会监督、用户评价“四位一体”的质量控制体系。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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