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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房屋委托合同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拆除房屋委托合同

拆除房屋合同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除管理工作,规范拆房施工队伍的行为,搞好安全防范和市容环境卫生,确保拆迁现场安全、规范、文明,有序地运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以兹双方共同执行。

一、拆除房屋概况

拆除范围为:武汉市洪山区八一路340号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校内教学区公建建筑,包含1栋教学楼、4栋学生公寓、1栋学生食堂、1栋图书馆及基础设施。公建面积约为23016.08m2。(绿化苗木由甲方拆除并归甲方所有)拆除要求:拆除拆迁范围内地上、地下建筑及基础设施。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

2.1乙方的工作内容如下,以下办理相关拆迁证件手续的费用及施工中拆迁、运输、清理垃圾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办理拆迁许可证。

(2)拆除房屋至甲方要求;

(3)垃圾堆放、清理、外运及消纳;

(4)房屋拆除后的场地清理及平整;

(5)为实现安全、环保、文明、绿色施工应采取的措施;

(6)建委、城管、市政、卫生、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7)与建委、城管、市政、卫生、交通、环保、公安等部门及现场各单位的施工协调工作。

(8)本合同中其他有关乙方工作内容的约定。

2.2房屋拆除后可再利用的设备、材料由乙方所有。

2.3乙方完成上述工作内容的形式为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运输。

三、拆除作业工期

3.1双方约定本合同的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含周六日、节假日)。

开工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 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履约保证金及报酬及支付

4.1本合同订立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不

计利息,乙方按照约定完成拆迁任务并安全生产经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甲方按约定予以退还。

4.2乙方拆除范围内所有拆除物品均作为拆迁报酬归乙方所有(绿化苗木归甲方

所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它报酬。

五、质量标准和检查、检验

5.1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为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依据包括但不限 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或其中的某一部分之间有不一致的,按照提出更高要求的评定标准或其中的某一部分执行。

5.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甲方要求以及合同约定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质量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甲方 一经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立即修复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立即修复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修复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违约责任。

六、双方的其他工作、义务及责任

6.1甲方的其他工作、义务及责任

6.1.1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拆除建筑的有关图纸和资料;

6.1.2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拆除工程所涉及区域的地上、地下建筑及基础设施管线分布情况资料。

6.1.3提供拆除作业用的临时用水和用电接口;

6.2乙方的其他工作、义务及责任

乙方应当全面承担以下工作、义务及责任,费用已含在合同报酬中:______乙 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 。

6.2.1乙方在施工前,应向甲方报送满足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防护等专项施工方案和基础设施管线防护措施,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审批后严格执行;若有重大变更,应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

6.2.2施工前向甲方报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及文件;

6.2.3拆除作业完成前,乙方应负责对工地内的自有施工机具及未使用或安装的材料/设备、拆除后可再利用的材料/设备进行充分、有效的保护,使其免 损毁或被盗。毁损或被盗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6.2.4按武汉市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填报齐全的质量、技术及施工资料。

6.2.5乙方有义务遵守国家及武汉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所有规定。

6.2.6乙方全面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应严格执行《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及保卫消防标准、《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补充标准》及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按前述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6.2.7乙方应按照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建质[ ]223号)、的要求,制定相应措施,做到控制噪音、绿色运输、职业健康和安全生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密闭存放、泥浆废水污水不得外流或堵塞管道等。

6.2.8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或武汉市的有关规定,避免或减少由 施工造成的噪音、空气污染而带来的扰民及民扰影响以及施工带来的对日常行人使用道路的干扰。乙方不能以扰民或民扰问题处理为理由,向甲方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的要求。

6.2.9乙方应编制地下管线防护措施。在管线遭破坏时,乙方应当按规定履行报

告义务并配合抢修。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2.10乙方应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 :

(1)所有土堆采取加盖防止粉尘污染的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可能造成

粉尘污染的工序,采取喷水、隔离等压尘措施;

(2)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其它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

或堵塞下水道或排水河道;

(3)垃圾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车辆必须密封、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泄漏、

(4)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工地周边及运输道路上车辆泄露、遗撒的清扫及路面

(5)运输车辆应按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运输线路、时间、装卸地点运

输和卸倒,车辆驶出装载现场前,应将车辆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车轮不得带泥行驶;

(6)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运输车

辆管理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

(7)土方运输车辆均有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准运证件,所有进出现场

的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市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等。

6.2.11拆除作业不得擅自占道、占用绿地、阻碍交通,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

6.2.12建委、城管、市政、卫生、交通、环保、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其

他要求;

6.2.13乙方不得就本拆除作业违法转包或再分包。

七、拆除作业安全

7.1乙方须对房屋拆除作业的安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拆除作业的安全承担

直接责任。

7.2若拆除作业造成乙方(及其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甲方(及其管理人员)

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直接面对受害人及其家属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地进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费用及损失。

7.3为保证拆除作业安全,乙方须承担包括但不限 以下义务及工作,因全面履行该等义务及工作的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1)乙方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4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并按要求采取安全措施;

(2)乙方拆除工程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应当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3)拆除工程施工前,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说明。施工

作业人员在充分理解技术说明后应在书面技术说明材料上签字。乙方不得随意变更施工方案;

(4)乙方必须合法用工,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及时进行人员备案。乙方应当

根据施工人员的年龄、性别、工作经验等因素合理安排施工人员的岗位;

(5)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乙方应按《建筑工

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6)乙方应配齐所需用的劳动护具,若发现安全防护或护具出现问题时应立即

停止作业并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7)乙方施工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安全培训并持有效证

件上岗,施工机具、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用火、用电制度和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严禁现场吸

烟和违章用水、用电,以及其他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行为;

(9)乙方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不低 1.8米的硬质围挡,并在工

危险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施工期间的临时设施,应与被拆除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10)当拆除工程与交通道路的距离不能满足安全要求时,

(11)乙方应在拆除现场周边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夜间作业警示灯光,并派

专人监管;

(12)严禁乙方进行野蛮拆除作业;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

(1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凡在2m(含)及以上高处

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14)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

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应少 2处;

(15)乙方应当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毗邻建筑物及其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6)乙方应确保拟拆除房屋在拆除作业前已停水、停电、停气,人员已全部撤

(17)乙方应为乙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可能进入拆除现场的有关人员办理施

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八、完工验收

8.1拆除作业工艺及质量应符合国家、武汉市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验收规范以及本合同中甲方规定、要求。

8.2拆除作业具备完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甲方

验收合格的,予以签字确认。

九、违约责任及责任承担

9.1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乙方许可甲方无

条件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经中扣除)。因乙方协调原因造成拆除工作停滞的,工期不顺延。

9.2拆除作业不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立即维修至合

格,工期不顺延。

9.3工期延期超过5天,甲方可以提出解决合同,乙方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

金全部作为作为乙方违约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无需向乙方返还。

9.4若拆除作业造成乙方(或其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甲方(或其管理人员)

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直接面对受害人或其家属和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地进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费用及损失。

9.5乙方违反安全、文明、绿色、环保施工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每次100元至5万元违约金性质的罚款。

9.6依据本合同各相应条款约定,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或者,乙方虽依约承担了某些责任(费用),但还造成甲方损失的,则该未弥补的损失,由乙方向甲方全额赔偿。

十、禁止权利转让

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无论是全部的还是部分的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合同一方将其合同权利转让的,该权利转让无效,对本合同他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并视为该方违约,该方他方支付5万元的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争议解决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解除和终止而无效。如就本条款关 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作出修改的,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并必须单独签订仅就管辖和争议解决方式修改的协议,且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凡因与履行本合同有关所签订的其他一切补充合同、签证单据、物权凭证和单据、确认函等法律文件再行约定管辖及争议解决方式的,不得对抗以上条款的约定,如有违背,则该约定一律无效。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甲方摘牌此地块后起生效,本合同一式8份;双方各执4份。

十三、其他

13.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补充本合同,但合同变更、

补充需以书面方式作出且加盖印章须与本合同一致方为有效。

13.2本合同双方提供的联系方式见本合同签字盖章部分。

双方确认上述所有联系方式均是通畅、可达的,双方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发送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其他文件。按照邮寄地址发送文件后第叁日起,将视为送达。使用传真、电话方式的,传真成功发送或通话之时视为送达。但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该文件或通知未送达的除外。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

(章)(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住所: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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