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房屋买卖合同在法院完全合法有效,上海动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如果房东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交易中心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购买动迁安置房需签订有效的买卖合同,明确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细节。第二类拆迁安置房风险相对较小。
法律分析
一、动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这个因为目前房产过户一个是通过交易中心,签订备案的合同进行过户。
另外一个途径是签订了买卖合同,起诉至法院,有法院判决过户,交易中心执行法院判决内容,因为法院的权利比交易中心大。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在法院完全合法有效,属于一个附过户期限的买卖合同,也就是将过户时间改为3年之后I,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因此,上海动迁安置房可以买卖。
二、如果房东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
如果3年期限满了之后,房东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过户,交易中心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文书内容
相关知识:动迁房买卖怎么交易安全
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其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的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相对于第一类安置房而言,第二类的拆迁安置房则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一样,风险相对较小。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动迁房买卖合同在法院的判决下是合法有效的,可以进行买卖交易。如果房东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买家可以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过户,交易中心必须执行法院的判决文书内容。对于动迁房买卖交易,特别是第一类安置房,签订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非常重要,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相对而言,第二类拆迁安置房的交易风险较小,类似于一般的商品房交易。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