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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与农民增收关系研究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山西统计信息网 www.stats-sx.gov.cn 2010-1-6 8:40:22

 

在现代经济中,农业产业化归根结底就是扩大农产品深加工,延长农业产业链,在农业或农村领域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的接轨。这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和基础方面,又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战略途径和基本措施。了解和掌握农业产业化与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关系,对于政府正确进行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战略决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我们以“农业产业化与农民增收关系”为题,对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山西农民收入增加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根据农业产业化的一般理论,我们的研究基本上使用实证研究方法,对该课题从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方面着手进行,这些主要方面是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及其收入变化的决定因素、发展结构变化关系及其规律性、与农民收入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根据调查掌握的资料,对山西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做出总体判断,并提出在目前发展的基础上,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最为可能的空间。

一、山西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水平和主要特点

通过对农业产业化发展基本情况的分析,确定农业产业化与农民增收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总结山西省在推进农业产业化方面的成功经验,探索农业产业化的演变规律,为课题的整体研究提供理论及实践上的支持。

(一)制约我国及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我国农业呈现“四低一高”的特征,即农业商品化程度低、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程度低、农产品加工程度低和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农民面临的交易成本高。这也是制约我国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

农业商品化程度低,许多地区的农民家庭仍然停留在自给半自给的小农经济状态,这种状况是制约我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重要因素。

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程度低,也是影响农民收入,特别是影响主产区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因素。市场一体化程度低,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使得主产地的农产品价格极大低于非主产地的价格,严重影响了主产地农民的收入。

农产品加工程度低,是制约农民收入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我国农产品加工程度低,不仅从生产方面减少了农产品生产的附加值,同时也从消费方面相对减少了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由于初级农产品大部分属于生活消费必需品,其消费的收入弹性比较低,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逐步提高,食品消费的恩格尔系数逐步下降,对初级农产品的数量需求并不随着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因而导致部分初级农产品在低消费水平下的供大于求,价格下滑,进而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组织化程度低,使农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处于一种不利的交易地位,这是导致农民收入难以提高的又一重要原因。农民作为一个初级产品提供群体,其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特点,使之在市场交易中总是处于一种不利的交易地位。

从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看,这些特点在我省尤为突出。到目前为止,我省农民的文化程度虽然基本上都高于全国和东、中、西部的平均水平,但农业技术人员数量却基本上低于相应的平均水平。这不仅说明其组织化程度低于相应的平均水平,而且说明真正用于农业的文化也低于相应的平均水平。

目前,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加工率一般达到9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和农业产值的比重为3∶1到4∶1,而我国农产品加工率迄今为止只有40%到50%,其中,二次以上的深加工只有2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重只有0.8∶1。

据美国农业部2002年出版的《农业实况》(FactBook2002)一书所述,目前美国人的食品消费支出中,有80%是用于农产品产后的集散、批零销售、运输、加工、广告、包装、餐饮服务等费用。在整个90年代消费者增加的食品支出中,约有92%是增加在农产品产后各种营销服务费用上。因此,延长产业链是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重要环节。

(二)我省的基本情况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十多年间,山西省委、省政府围绕山西农业结构调整,确定了雁门关畜牧生态经济区、东西两山干果杂粮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蔬经济区三大区域布局,突出发展小杂粮、干鲜果、草食畜和反季节蔬菜四大特色主导产业,着力推行“举龙头、搭桥梁、建基地、带农户、促增收”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个环节均获得长足发展: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经营领域逐步拓宽,经营组织数量迅速增加,龙头企业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程度迅速提高,利益联结机制日趋完善,农民纯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区域特色经济的规模化优势正在凸显,特色明显、重点突出、相互联动、协调发展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格局正在形成。

1.总体发展水平

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总体呈现稳步发展态势,由上世纪90年代后期的探索阶段进入稳定发展阶段,企业数量逐年增多,资产规模不断增大,涉及领域拓宽。

据调查统计结果,截至2006年底,全省各类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有3239家,其中年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体的产业化经营企业达1687家,3239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资产达33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16.4亿元,实现利润15.9亿元,带动农户235.7万户。与十年前相比,第三产业、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比重大幅上升,乡镇市场迅速建立、服务设施快速增加。

2.山西省农业产业化行业中介及经纪人发展状况

近些年,山西省农业产业化行业中介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06年底,山西全省共发展中介组织1552个,且主要集中在畜牧、干鲜果、蔬菜三个行业。其中:畜牧行业408个,干

鲜果行业445个,蔬菜行业51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经扩大到1469个,农民专业协会53个。全省1552个中介组织的总资产规模为19.79亿元,年经营收入能力为9.37亿元,利润总额为1.81亿元,可带动辐射农户21.58万户。

山西省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形成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近几年得到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底,山西全省农民经纪人共有53.9万余人,从事行业达7大类600多个小类,年交易总额达到318.6亿元,年经营收入达26.83亿元,带动农户数量为14.8万户。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一是经营层次逐步提高,已由过去单个农户自产自销,发展到长年从事专业性营销;二是经营形式的产业化特征日趋明显,从小规模简单贩运,逐步向批量销售、契约销售、期货销售和联合销售转变;三是经营手段越来越现代化,从肩挑手提、信函联系,发展到目前拥有专用运载工具、现代通讯工具、现代办公工具等手段;四是营销区域快速拓展,由本乡本土,逐步延伸到外市、外省乃至国外市场。

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散兵作战的多,联合作战的少;二是运用传统手段经营的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经营的少;三是从事收购销售的多,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的少;四是自然成长的多,系统培训的少;五是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多,只有41%%的人有固定办公场所;六是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1.28%。

3.山西省农业产业化重点行业发展状况

山西省根据区域资源分布、市场前景以及现有基础条件,突出区域特色,区别轻重缓急,依托重点项目,逐步打造出乳品、肉类、玉米高粱、干鲜果、蔬菜、小杂粮、薯类、中药材八大产业链条。

第一,乳品产业链。从2006年统计调查数据来看,山西全省良种奶牛及改良奶牛存栏33.03万头,其中成年母牛存栏21.40万头。全省奶牛养殖业产值15.14亿元,占畜牧业产值的9.83%。目前,全省已建成常年饲养奶牛500头(成母牛300头)以上的奶牛养殖示范小区60余个。

截至2006年底,山西省乳品加工企业共计63家,规模以上企业27家,省内日处理鲜奶能力达到3150吨。全省乳品加工企业总资产172888万元,销售收入211677万元,实现利润7615万元,带动或辐射农户7500户,销售利润率3.6%。

第二,肉类产业链。山西省实施优势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以来,优势区域的产业化经营步伐加快,区域优势日趋明显。具体表现为生猪、山羊、绵羊和家禽存栏数各地区调整变化较大。

目前,山西中南部肉牛主产区牛肉产量占到全省的67.8%;东西两山肉羊优势产区羊肉产量占到全省的46.2%;34个瘦肉型猪主产区猪肉产量占到全省的66.6%;16个禽蛋主产区禽蛋产量占到全省的50.7%。全省已有各类养殖小区3459个,猪、蛋鸡、肉鸡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39.6%、75.3%、64.7%,羊舍饲养殖数量达到230多万只,占全省的三分之一。

2006年末,山西省已建成各类规模以上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57家,比2003年的147家增长6.8%;其中规模以上禽类屠宰加工企业18家,规模以上肉牛、肉羊屠宰加工企业60家;全省有规模以上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有29家。另外,有饲草加工企业28家,规模以上饲料加工企业64家。

第三,玉米、高粱产业链。目前,太行山玉米带和晋南、晋中、上党、忻定、晋北五大盆地的玉米种植优势区正在逐步形成,其总面积将占到全省玉米种植面积的90%以上。规模化种植呈发展趋势,全省有60个县玉米种植面积在15万亩以上,21个县在30万亩以上;

截止2006年,全省共有规模以上玉米加工企业30多个,年加工玉米80多万吨,占全省年加工玉米总量(约210万吨)的38.1%。其中,年加工玉米10万吨以上的企业10多个。年产1万吨以上的饲料加工企业65家,饲料产量120万吨,占全省饲料总产量(约195万吨)的61.5%。

第四,干鲜果产业链。山西省干果产业链主要分布在东西两山。到2006年年底,东西两山优质干果经济区为主的核桃总面积和总产量分别占全省的62%和65%。以黄河沿岸、汾河中下游沿岸、滹沱河沿岸为主的红枣基地面积占全省红枣面积的66%,仁用杏、柿子、花椒等基地初具规模。优势产区花椒总产量占全省花椒总产量70%以上。

第五,蔬菜产业链。2006年,山西省蔬菜生产已基本形成了三大优势区域,即南部冬春蔬菜生产区、中部夏秋蔬菜生产区和北部延秋蔬菜生产区。2006年全省201.59万个农户从事蔬菜种植。全省蔬菜总产值占到全省种植业总产值的22.6%;2004年~2006年,农民来自蔬菜的人均纯收入增长了15.9%。2006年统计结果显示,全省蔬菜总面积达到598万亩,产量1609万吨,总产值122.59亿元,农民人均蔬菜纯收入285元,占人均收入的9%。同期,全省设施蔬菜的总面积(113.8万亩)、总产量(426.7万吨)和总产值(51.4亿元),占全省蔬菜播种总面积、总产量和总产值的比重分别为19%、26%和42%。

第六,小杂粮产业链。小杂粮主要分布在东西两山9个市的35个县,面积和产量均位居全国前列。多年来,小杂粮占全省粮食作物总面积的40%,总产量的20%左右。2006年,全省小杂粮种植面积1516.9万亩,总产量174.56万吨。

第七,薯类产业链。目前山西全省现有12个种薯生产单位,共建有组培室550平米,原种防虫生产网室及网棚86亩,微型薯原原种年生产能力1500万粒,实际生产量不到100万粒;原种防虫生产网棚(室)130亩,原种年生产能力20万公斤,实际生产12万公斤。

根据自然条件和耕种方式,山西省从北到南大致形成两个薯类主产区:一是雁北和东西两山的丘陵山区,主要包括吕梁、大同、朔州、忻州及长治等市的山区。二是中南部平川及城郊,主要包括运城、临汾等地。

第八,中药材产业链。据相关业务部门统计,2006年全省中药材播种面积达123万亩,总产量达到15.6万吨,产值达到9.7亿元,农民人均药材收入42元。2006年年底,全省共有基地型中药材企业7个。

(三)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特征

1.总体规模增长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调查资料显示,到2006年底,全省拥有各类年销售收入50万元产业化组织总数达到3239个,比2003年增加960个;拥有生产性固定资产总值达到33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316.4亿元,直接带动农户235.7万户。

2.区域特色经济初步形成,农业产业化与县域经济发展的联系日趋紧密。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山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已经按照各地的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形成了明显的产业区域特色。这些区域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农户发展种植养殖生产,将一、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带动了农业的发展,而且促进了为龙头企业服务的运输业、包装业、修理业、服务业及其他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壮大,提高了县域工业化水平,初步形成了工业带农业、农业促工业的良性发展格局,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及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步伐。

3.出现了一批具有特色产品的龙头企业。随着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及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意识逐步增强,各地出现了寻求差异作为市场切入点,开发别具特色及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从而涌现了一批具有特色产品的龙头企业。这些特色产品的开发,使我省农业产业化充满了活力和生机,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4.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一批煤焦等非农产业纷纷加入农业产业化领域。随着国家及我省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工作支持力度的加大及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的出台,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一批煤焦、房地产、冶金等企业挥师农产品加工业。这些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起点高,素质高,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社会活动面广,已成为我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生力量,加速了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部分企业已经成为某一行业的骨干龙头企业。

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机制逐步转换。产业化发展初期,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国营企业、家族企业占主体,随着我省农业产业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及市场经济步伐的不断加快,大部分企业都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通过改制转换为股份制企业,且国有股份比重持续降低,部分企业国有股则被完全置换;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式企业则通过引资、入股等合伙、合作等方式逐步向管理规范的民营企业转变。机制转换后的企业部分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完全按照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模式进行运做,在增强了龙头企业自身生存发展能力的同时,也增强了其带动农户能力及辐射能力。

6.科技人才不断进入龙头企业,出现了一批有一定科技含量的新产品龙头企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意识普遍增强。

二、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分析

农业产业化在山东、广东、江苏、上海等发达省市已具有较大发展,但就我省而言,尚处于起步阶段。尽管如此,农业产业化已经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农业产业化与增加农民收入的基本关系

农业产业化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对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农村城市化以及对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进步事业的发展,正在并将继续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对农民增收的意义更加明显。具体说来,农业产业化是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增加农民收入的:

1.农业产业化是联接农民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扩大了农民获取收入的机会。推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可以极大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解决分散的小规模家庭经营与瞬息万变的国内外大市场的矛盾。发展我国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面对着“两个不能改变”。一个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二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国内国际两大市场的趋势。在两个不能改变面前,解决千千万万个家庭经营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国内外大市场的矛盾,探索小生产与大市场的联接方式和途径。就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实行产、加、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的农业产业化,通过实力较强的,具有带动辐射、服务扶持、市场开拓能力的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做龙头,把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农户和市场紧密联接起来,使分散的家庭经营做到了种养有指导,生产有服务,销售有市场,价格有保护,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生产的社会化水平,增强了农民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使千家万户的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龙头企业顺利地实现同国内外大市场的接轨。

2.农业产业化改变了农业、农村和农民增加收入的方式。党中央提出,要全力推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这两个根本性转变,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实现“十一五”规划及其远景目标的关键所在。农业产业化是最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经营模式,因此推行农业产业化就为第一个根本转变奠定了基础。第二,全国多数地方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基本上处于粗放经营的状态,从山西省实际来看,粗放经营的突出表现是:单位面积的产量低,农业劳动效率低,农业增加值的科技贡献率低;农村经济结构和农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原料性产品多,方面加工增值少,特别是深加工、精加工产品少;低档次的一般产品多,高品质、高科技、高附加值、高效益的名优特新产品种、无公害绿色食品少。实施农业产业化,可以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向高效果益的主导产业及优势产品流动和聚集,其结果必将带来结构效益。农业产业化促进生产经营向区域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必将增加规模效益。农业产业化通过产业内部实行严格的企业化管理,可以获得管理效益。此外,农业产业化通过延长产业链,促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多次加工转化增值,可以产生总体效益。

3.农业产业化从制度上保证农民收入的增长。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农业产业化是实现第二个飞跃的必然选择。其原因之一是农业产业化可以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在农户的积极参与下发展起来。原因之二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特征就是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这对实施科教兴农.推行科学种田,应用和推广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化设备都是极为有利的。原因之三是农业产业化通过龙头企业和农工商、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机制,将分散的小规模的家庭经营与国内外大市场联接起来,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和社会化程度,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变成了社会比的大生产。这正是第二个飞跃的重要内容之一。原因之四是适度规模经营是第二个飞跃的重要内容,而农业产业化最本质的内容,就是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等环节联结起来,这就扩大了农业的外部规模。而龙头企业把农户分散的生产引向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种植,纳入社会化生产体系之中,这就扩大了农业的内部规模,从而为适度规模经营探索了新的形式。原因之五是发展集体经济是第二个飞跃的又一项重要内容。农业产业化有利于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经济的发展,为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首先,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为改善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加速集体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创造了条件,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集体经济的实力。其次,农业产业化为乡村兴办经济实体开辟了门路。乡村集体可以围绕主导产业独立兴办农副产品的加工、流通企业,也可以土地、资金、设备等入股兴办龙头企业,还可以创办集体农场、果园、养殖场,加入贸工农一体化组织。这实际上是一种新的集体经济或合作经济的实现形式,是更高层次的集体经济。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农业产业化的确是农村第二步改革的突破口,是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农村改革发展、农民增收“第二个飞跃”的必然选择。

4.农业产业化强化了农业的基础地位,是确保农产品增长和农民增收的直接措施。首先,发展农业产业化,必然要求加强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增加农业投入,改善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和基础设施,这对于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确保粮、棉、油等基本农产品的稳定增长,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其次,农业产业化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的社会化、组织化水平,极大地提高了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分散的家庭经营抗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这对于防止基本农产品生产的大起大落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此外,在农业产业化内部,农副产品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大都以预付定金、提供服务、保护价或优惠价等形式收购基地农副产品,这样也可以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防止“谷贱伤农”,减少或避免基本农产品生产的剧烈波动,有利于农民稳定增收。

5.农业产业化从整体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加快了农民收入增长的步伐。农业产业化不同于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个发展阶段,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一个战略措施和总体思路。可以说,农业现代化是高度发达的农业产业化。目前,农业现代化建设也面临着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是分散的小规模家庭经营难以采用现代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二是农业的自身积累机制不健全,积累能力低,自我发展能力弱;三是政府财力有限,投入不足;四是农业作为社会效益高而比较效益低的弱质产业,市场风险、自然风险大。这四大矛盾,单靠农民、集体、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地方政府和国家哪一方也难以解决,单靠任何一项单项改革、单项突破都难以奏效。农业产业化则通过经营方式和组织制度的创新,通过利益机制、运行机制的综合配套改革,通过工商企业的介入和国家政府的支持参与,有利于调动产加销、贸工农各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吸引资金、先进的生产加工技术、科技人才,先进的生工艺和设备、土地资源等各种生产要素向高效益的农业产业化项目流动和组合,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和自身积累能力,有利于改善农业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同时,农业产业化大大促进了农业专业化和规模经营的发展;反过来.农业专业化和规模经营又促进了农业先进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促进了农业技术现代化的进程。

(二)山西省农业产业化类型分析

农业产业化类型分析,不仅可以使我们认识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关系,而且可以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概况。

1、按生产性质分的类型情况

按生产性质划分的类型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各类生产性质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加的关系,这些关系包括其发展与农民增收的方向关系、幅度关系等。

2、按行业分的类型情况

按行业对农业产业化进行分类,可以反映山西省农业产业化的各行业发展情况。由于资料所限,我们只能使用2004年的调查数据,虽然数据较为陈旧,但可以在方向上从规模、销售及带动农户方面基本达到分析目的。

(三)山西农业产业化与农民增收的具体关系分析

1.不同经营类型与农民增收的关系分析。数据显示:五种类型中:

(1)带动农户数量的排序为:加工型—基地型—中介型—市场型--贸易型。

(2)农民增收的排序为:基地型—加工型—中介型—市场型—贸易型。

  综合上述两点,我省现阶段基地型、加工型、中介型企业在带动农户和农民增收较大的作用。

  2.不同规模类型与农民增收关系的分析。数据显示:五种类型在带动农户数量与农民户均收入随农业产业化企业或组织的规模呈正相关关系。

  3.山西农业产业化行业与带动农户关系的分析。从行业情况看,产业化企业主要分布在加工、流通和基地三大领域和三个主要行业上。其中加工型带动农户数的排序:粮食(玉米)—畜牧业—干果—鲜果。

  流通型带动的农户主要在果业和蔬菜种植上;基地型主要带动种植、饲养的农户。

三、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及其相关分析

(一)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工业化逐步跨入中期发展阶段,迎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粗放数量型增长向集约效益型增长转变的历史新时期。继八十年代初农村经营体制第一次改革带来的农业高速增长之后,广大农民群众解决了温饱问题并开始向小康目标迈进。在这个过程中,潜藏在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日益暴露出来,逐渐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的瓶颈。这集中表现于三个方面:第一,国家投入能力与农业持续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农业基础脆弱,比较效益低下,发展后劲不足。第二,分散的农户经营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涉农企事业单位相对较少,小而散的农户难以真正融入社会化的大市场,经营规模不经济,造成农民持续增收困难。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表明,山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单位数量只有3875个,其中,企业单位1428个,事业单位1823个,机关25个。在全省11个地市中,朔州最少,仅有158个,长治最多,达到619个。第三,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农业宏观管理体制与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不相适应,成为市场农业发展的制度障碍。

要解决这些深层次的矛盾,就必须改革农业的宏观管理体制,探索能够引导分散小农户进入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途径,在农民和农业组织形式、农业产业经营方式、资源配置方式和运行机制等层面进行整体的创新。农业产业化正是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中应运而生的。其意义在于它能够发挥一体化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协调效应和利益共同体的组织协同功能,将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环节很好地联系起来,引导分散的小农户进入大市场,形成区域规模和产业规模,产生规模效应,合理分配市场交易利益,凝聚农业自立的动力。实施农业产业化,不仅能够吸收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广大农民群众收入的持续增长,更主要的是能对我国农业的发展起到组织和导向的作用,有利于解决农业和农村经济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在这个方面,当前山西省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是主营农业法人单位中从业的人员数量达到67000多人,其中种植业17080人,林业16487人,畜牧业16367人,渔业696人,农林牧渔服务业14505人,其他行业2669人(资料来源: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数据)。

(二)山西农业产业化的结构变化分析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十多年间,山西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我省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通过十几年的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根据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显示,山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结构变化符合农业产业化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具体有以下几点:

1.农业产业化组织向企业化转变。随着区域特色经济的发展及农产品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龙头企业的市场意识逐步增强,开发别具特色及具有竞争力的农产品的进程,涌现了一批具有特色产品的龙头企业。根据山西省农业产业化领导组办公室2007年关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调查报告》提供的资料显示:截止2006年底全省各类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3239家,比2004年增长了42.1%;其中年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体的产业化经营企业达1687家,比2004年增长了63.8%。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资产达339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112.72%;实现销售收入316.4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88.69%;实现利润15.9亿元,比2004年增长了32.06%;带动农户235.7万户,比2004年增长了46.17%。

这些龙头企业涉及多个生产领域多类产品,使我省农业产业化充满了活力和生机,为农业产业化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另外,这些龙头企业的经营机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转化,大部分企业都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国有企业通过改制转换为股份制企业,且国有股份比重持续降低,部分企业国有股则被完全置换;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家族式企业则通过引资、入股等合伙、合作等方式逐步向管理规范的的民营企业转变,且机制转换后的企业部分地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

2.农业产业化组织向规模化转变。在全省3239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中,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的企业达1687家,占3239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全部的52.08%;总资产229.91亿元,占全部的67.82%;实现销售收入298.4亿元,占全部的94.3%;年利润总额12.50亿元,占全部的78.60%;带动辐射农户151.86万户,占全部的64.43%。

在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的1687家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中,年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亿元以上的企业57家,5000~10000万元的企业93家,1000~5000万元的企业329家,500~1000万元的企业199家,规模以上(500万元以上)企业共计683家,占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企业总数的40.49%;100~500万元的企业1004家。

在1687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仅占企业总数的40.49%,但集中了84.2%的资产、88.8%的销售收入和79.9%的利润,带动辐射农户465.33万户,占带动辐射农户总数的78.9%。

全省规模以上加工型龙头企业510家,仅占加工型企业总数的53.40%,但集中了全部企业76.3%的资产、80.4%的销售收入和67.6%的利润,带动或辐射农户占全部的64.5%。

3.农业产业化组织向专业化转变。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的1687家产业化经营企业中,加工型企业955家,占1687家企业全部的56.61%;总资产173.76亿元,占全部的75.57%;实现销售收入222.45亿元,占全部的74.55%;年利润总额10.39亿元,占全部的83.17%;带动辐射农户103.40万户,占全部的68.09%;基地型企业347家,占全部的20.57%;总资产27.24亿元,占全部的11.85%;年销售收入23.24亿元,占全部的7.79%;年利润总额1.39亿元,占全部的11.08%;带动辐射农户33.07万户,占全部的9.24%;贸易型182家,占全部的10.80%;总资产18.99亿元,占全部的8.26%;实现年经营收入15.69亿元,占全部的5.26%;年利润总额0.31亿元,占全部的2.46%;带动辐射农户16.23万户,占全部的10.69%;市场型203家,占全部的12.03%;总资产规模9.93亿元,占全部的4.32%;年销售收入37.0亿元,占全部的12.40%;年利润总额0.41亿元,占全部的3.29%;带动辐射农户18.19万户,占全部的11.98%。

4.农业产业化组织向市场化转变。第二次农业产业化调查结果显示,截止2006年底,山西省农畜产品未注册和注册商标总数达584个,山西省著名商标110个,中国驰名商标5个,中国名牌4个;获得绿色食品认证71个,有机食品认证12个。另外,目前全省创建了品牌的企业达699家,比第一次调查时的227家增加了472家企业,增幅达207.93%。全省年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加工型龙头企业中,有37.83%的企业设置有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中心,63.5%的企业设置有产品检测检验机构。

在全省1687家加工型龙头企业中,有71家企业开拓了国外市场,有472家企业开拓了省外市场。

另外,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日益显现,农民经纪人队伍发展壮大。

5.农业产业化组织向一体化转变。一是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同进共变。发展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经营方式,是带有全局性的问题,这些认识,从上到下都成为共识,各地也都为发展农业产业化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太原、晋城、临汾等市,都安排了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专项经费,吕梁等市出台了加快农业产业化的专门文件,所有这些表明我省各级在思想认识上已经将农业产业化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6.农业产业化组织向区域化转变。区域特色经济初步形成,农业产业化与县域经济发展的联系日趋紧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和产业特点,形成了明显的产业区域。这些区域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农户发展种植养殖生产,将一、二、三产业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带动了农业的发展,而且促进了为龙头企业服务的运输业、包装业、修理业、服务业及其他乡镇企业的结构调整和发展壮大,提高了县域工业化水平,初步形成了工业带农业、农业促工业的良性发展格局,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及农村小城镇建设的步伐。

7.农业产业化向投资主体多元化转变。随着国家及我省各级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工作支持力度的加大及一系列鼓励、扶持政策的出台,一批煤焦老板、房地产老总、铁大王等挥师农产品加工业。这些企业资金实力雄厚,起点高,素质高,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社会活动面广,已成为我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生力量,加速了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部分企业已经成为某一行业的骨干龙头企业。

(三)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条件分析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发展变化是有一定条件的,是一个逐步演进的过程,并遵循其特有的规律。这些条件是:

1.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分工分业进一步细化,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

由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分工分业进一步细化,产业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性进一步增强,协作、联合的重要性显得更加突出,从而产生了贸工农一体化的强烈需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产品购销成为独立的产业部门,现代技术装备和管理知识的广泛运用,则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基础。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实质上是农业工业化的过程。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只有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工商资本在寻找新的出路的时候,才会发现农业这块处女地,而且这时候已经具备了反哺带动能力。大量现代科学技术装备的应用,使农业逐渐变成使用机器进行生产的部门,其发展越来越依赖于农业外部提供的现代装备和科学技术,提供产品销售市场,这就使得贸工农一体化成为农、工、商三方的共同要求。于是在工业化发展中期,贸工农一体化一拍即合、应运而生,并且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而发展。

2.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体制基础,而非市场安排则是必不可少的制度条件。

无论是国外的农业一体化,还是国内的农业产业化,无一例外地都是在商品经济的初级阶段起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而发展,而到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时候才成为普遍现象的。

农业产业化必须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并不是说计划作为一种调节手段没用了。贸工农一体化内部的“非市场安排”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制度条件。

早期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建立在完全私有、自由放任的经济学基础上的。由于农业的自然再生产特点和农产品需求弹性较低,一、二、三产业间的劳动生产率差别客观存在,平均利润率难以在全社会实现,产业矛盾日益激化,价格不稳、经济危机困扰着所有企业。面对这些问题,自由经济学一筹莫展。这时以凯恩斯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提出了实行混合经济制度的理论,主张国家干预,承认非市场安排。事实也是这样,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农业产业化都是在抗御中间资本剥削的旗帜下组织发起的。在一体化内部也正是通过一定程度的非市场安排,协调三个产业间的关系,实现利益的合理分配,并以此塑造一体化长久发展的灵魂。

3.农业生产的自然特性和农产品的生物特性是影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农业生产的自然特性使得:①农业生产不仅要承担市场风险,而且要承担自然风险;②农业生产具有生产周期长、市场供应量调整滞后的特点;③农业生产具有分散性特点。所有这些,都使得农产品比工业品更强烈地要求贸工农一体化,通过提高三个产业间的组织协调力度,维护农业再生产的持续发展。

农业生产的生物特性使得:①产品属于鲜销产品,易腐易烂,保鲜期短,从生产出来到最终消费必须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②产品属于活销产品,受生物生长规律的制约,有特定的适宜出栏时间。这就是鲜活农产品的产业化程度往往高于其他农产品的原因所在。

(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分析

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来看,可以总结出几条比较有规律性要求:

1.农业产业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的产业化一般都是由某种新的有利的经济机会(如三个产业的划分,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工业化的完成等)所诱导,又由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所推动,具有客观必然性,代表着农业的发展方向。

2.农业产业化都是从转变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入手,推动农业走上高度社会化的轨道,通过生产经营的集中化、专业化和一体化,大大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

3.农业产业化总要广泛采用优良品种、现代科学技术、现代技术装备和现代科学管理来发展自己,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因此,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必然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实现。

4.农业产业化总是以比较发达的市场经济为前提,产业化经营主体和利益主体必须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其生产、经营必须适应市场的需求。

5.农业产业化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干预和扶持。

首先,国家高度重视农业,摆在国民经济的首位,研究确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积累机制和投入体系。其次,通过相应的法律、政策、信贷、价格等手段,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6.农业产业化过程具有多样化演进性质,演进的方向是一体化程度由低到高。

这是由生产力水平差别及其自身的演进性质决定的。随着生产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再生产环节之间的相互依赖性不断增强,农业产业化的一体化程度必然由低到高不断演进。在区域发展上,一般遵循从经济发达地区,到经济次发达地区,再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次序演进。在行业发展上,则多是按照从畜牧业到果菜业,再到大田种植业的次序演进。

7.贸工农一体化的系统功能大于每一部分单独功能的简单相加,形象地讲就是“1+1>2”。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不是几个单元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的协作系统,各联合单位之间过去的自由买卖、相互割裂关系日益被一种有联系、有分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组织形式所代替。

(五)山西省农业产业化利益机制分析

利益机制主要是利益的分配机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就是实现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利益机制是农业产业化系统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山西省在建立利益分配机制探索过程中坚持了“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原则,在企业、农户及其它各参与主体之间建立互利互惠的利益关系。

第一,明晰各方产权关系。在农业产业化中,只有各方产权清晰才能建立合适的利益分配机制,为“蛋糕”的制作创造条件,才能避免“搭便车”行为的出现,推动整个资源的合理流动。在这个过程中,各产权主体的生产性努力方向应是一致的,并且保障农户合理的产权剩余索取,使部分农产品增值收益回流到农业生产环节中去。

第二,构建适当的利益分配方式。由于农业产业化的组织形式不同,在各参与主体之间形成了多种利益分配方式。最基本的是两种形式:一是实现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农户或农户合作组织向加工经销企业投资入股并参与企业管理,待实现利润后按股分配;二是通过合同或契约方式,确定产、加、销各方的应得利益,以多种形式实现利润在各环节间的合理分配。在山西省农业产业化推行过程中,各地因地制宜地创造了不同类型的利益分配形式,具体包括三种形式:一是利润返还。这主要是农户以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在流通环节、加工环节、科技及信息服务环节以自助的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化,农户除了能从中得到生产所得利益外,还能得到合作经济组织从其它环节经营服务所得的利润返还;二是合同契约。“龙头”企业或其它中介组织与农户的利益关系以合同契约作为保证。这种利益关系又分为单纯型和附加型。单纯型就是双方只签订合同按市场价格购销;附加型就是双方除购销关系外,还有其它联系;三是返租倒包。与农户有租赁合作关系的企业向让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支付租金。

四、推进山西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收的对策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步伐,是新时期实现我省农业工业化、农村现代化必由之路。

近年来,我省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体制不断创新,经营领域逐步拓宽,经营组织数量迅速增加,龙头企业综合实力持续增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标准化程度迅速提高,利益联结机制日趋完善,农民纯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加快,区域特色经济的规模化优势正在凸显,特色明显、重点突出、相互联动、协调发展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格局正在形成。

从第二次山西省农业普查结果看,我省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在取得较大进步的同时,与发展先进的省份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即使与全国或东部、中部、西部的平均水平相比,也有很多方面的不足。

(一)农业产业化发育评价分析

1.加工型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联度评价分析。依据调查资料分析,用于衡量加工型龙头企业与基地和农户的关联度的调查指标有两个:一是龙头企业采用何种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根据实际调查,所列的主要方式有:合同与契约、产品入股、雇用农业工人和其它;二是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哪些服务,实际调查的服务项目包括:提供种养品种、提供技术指导、提供生产资料、收购产品、提供产品存储及科技和市场信息服务。这两个指标分别从两个方面反映加工企业与基地、农户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联系方式及联系程度。

从实际调查统计的资料看,通过“合同和契约”与基地或农户进行利益联结的龙头企业不足半数。半数以上加工型龙头企业与基地或农户的利益联结仍处于松散状态。通过更紧密的“产品入股”方式与基地或农户建立产权式利益联结关系的龙头企业,平均仅占企业总数的1.6%。

从调查结果看,我省必须继续大力推进利益联结机制由简单的买卖为主的松散型联结向产权式的紧密型联结转变。让农户由最初出售原料产品获得一次性收益,逐步发展到与龙头企业共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在利益联结关系上,从订单到合同、合作制利润返还、股份制按股分红、反租倒包、兼并联合等关系演变,土地经营权变“股权”,农民变“股民”。在组织形式上,从“公司+基地+农户”向包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场(大户)等在内的多种类型更切合实际的组织形式转变,以提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利益联结的紧密度。

从加工型龙头企业为基地、农户提供服务项目的调查结果看,为基地和农户提供种养品种、生产资料、产品收购等有形物质服务的企业所占的比重较大,提供技术信息和市场信息等无形物质服务的企业所占的比重极低。说明加工型龙头企业为基地和农户提供极为重要的无形物质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十分有限,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2.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新产品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评价分析。新产品研发能力薄弱,是我省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的通病。调查的结果显示,全省年销售收入百万元以上加工型龙头企业中,有37.83%的企业设置有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中心,63.5%的企业设置有产品检测检验机构。而山东省70%以上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设置有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机构,绝大多数企业设有产品检测检验机构。省内填报的955家加工型企业中,有472家进入了省外市场,占省内农业产业化企业总数的49.42%,销售区域(省、市)累计达到1956个;省内有71家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累计销售区域(国家、地区)163个。而全国最大的肉类加工基地的河南省,占到全国市场份额的70%;浙江省2006年全省农副产品出口达到60.2亿美元(约合457.52亿元人民币),相当于该省当年农业总产值的1/3。山东省2006年农产品出口达到80.9亿元人民币,产品出口到165个国家和地区。据山西省外贸机构统计,2006年全省农产品累计出口总额为6131万美元(约合4.66亿元人民币),约为浙江省的1.02%,山东省的5.76%。相比之下,我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能力和产品检测检验能力及市场开拓能力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引导和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继续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体系、质量体系的建设力度,壮大企业的研发和质量管理“两支队伍”;继续实施“品牌战略”,加大企业的品牌和市场营销队伍的建设力度,把我省的特色、优质农畜产品推向更加广阔的国内外大市场。

3.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力度评价分析。据省发改委提供的《全省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介绍,2004-2006年,全省省级固定投资计划中,每年对农业产业化投入资金计划为2500万元,按计划3年应投入7500万元,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42个。2007年起扶持资金将增加到每年3000万元。但是,从多年来农业产业化资金的使用情况看,实际上并没有达到这个数字。市级近年来用于扶持龙头企业的专项财政资金时多时少,最多年份全省加起来也只有3000万元。而且,上述资金用于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的比重极小。

为改变我省龙头企业规模小、档次低、市场占有份额小,企业、基地、农户联系不紧密的经营状况,五年来省科技厅共投入农业科技资金近2亿元,对实现订单农业、按照“市场-加工-资源”模式经营的企业进行了研发资金支持,以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基地建设。目前,在龙头企业发展的带动下,全省农业结构已形成由畜牧、杂粮、果品、桑麻、蔬菜、中药材等6大基地支撑的支柱产业,各市、县区域特色经济规模日趋壮大。但是,与农业产业化发展较好、较快的兄弟省份相比,我省对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投资力度有点相形见绌。

山东省274家省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基地建设累计直接向农村投资76.2亿元,其中基地基础设施投入52.6亿元,新品种引进推广费用10.4亿元,配套服务费用4.7亿元,风险资金投入2.3亿元,村内基础设施改造6.2亿元。山东省各市级财政,每年扶持本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专项资金在2亿元以上。浙江省近三年共投入特色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资金8亿多元,其中省财政专项补助金1.6亿元,共安排项目235个。各级扶持政策、措施不能完全到位,扶持力度小,是我省与山东、河南、浙江相比存在的又一个主要差距。

(二)对我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的基本判断

1.总体上看,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在从低水平向高水平方向发展,表现在发展方式,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第一、在发展动力上,正从单纯的行政推动转向行政推动和市场拉动结合。在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的支持对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目前各地在继续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的同时,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把政府扶持、科技拉动与市场引导结合起来。一是资源重组,近几年,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是市场引导的结果,政府在此过程中创造了一个好的环境;二是“三资”的投入,农业产业化投资主体主要有国家、农民和社会资金三个方面,农民已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体,同时各地注重社会资本转向农业,形成了多渠道资金进入农业产业化领域的局面。其成果可从反映十年来的农用机械拥有量变动情况的表7看出。

第二、重视区域规划,在资源配置上,正从无序转向有序。一是结合区域优势进行区域布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许多地方形成了产业链和优势企业群体,在抓好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同时,也注意抓好布局规划,考虑大、中、小配套问题。二是地区特色开始形成。一些地方通过发展特色农业,形成优势产业带,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第三、在增长方式上,正从粗放式经营转向集约式经营。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科技含量不高,产品竞争力不强。近年来,各地的发展有了很大的变化:变化之一是提高农产品加工档次和水平。变化之二是抓标准化的力度明显加大。通过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一有效途径,使标准化的实施成为可能。变化之三是重视实施品牌战略。多数地方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办法,通过组织农产品展销会、交易会、订货会、帮助企业打造出若干个品牌产品。

2.我省农业产业化虽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先进省份相比在数量、规模及效益等方面都还有较大差距。

第一、经营主体发展动力不足。各类产业化组织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载体和依托力量,它们的发展状态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和效果。与周边省份相比,我省各类经营主体明显存在着数量少、规模小、带动能力弱、资本经营方式落后的问题。据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显示,到2006年,实行集中化经营的耕地仅占全部耕地的6.4%。在我省农业企业中,没有一家农业企业上市,而湖南省目前已有十余家农业企业上市。

第二、在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等方面,我省与周边省份差距呈逐步拉大趋势。其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并不理想,企业改制、转制和重组未有实质性进展;部分企业虽已改制,但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导致经营者、投资者、劳动者三者积极性都不高,从而导致收效不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机制,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有的虽已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但没有按照各自职责规范运作,形同虚设。

第三、在品牌培植、市场意识、科技含量方面,我省与周边省份差距呈逐步拉大趋势。山东、河南的农业龙头企业均有在全国叫的响品牌,在这些龙头企业中70%有自己的科研机构且发展后劲强势。而我省尽管在农业上有天然的优势产品,但在品牌培植、市场意识方面差距较大,至今没有在全国叫的响品牌,更不要说较高的科技含量和科技创新。

(三)进一步推进山西省农业产业化的建议及措施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产业化发展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和时机,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是缩小差距和实现山西在中部崛起的必然要求。为此,从政府方面看,在近期内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政府调控力度,形成推进产业化经营的合力。农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涉及到产、加、销等各个环节的方方面面,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大力扶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抓手,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引导和服务,以政府的力量来推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健康发展。

2.进一步搞好规划,理清发展思路。经过这几年的发展,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各级地方政府要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适合本地发展要求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做到逐级编制,逐级统一,最终形成全省统一协调的农业发展规划,明确新时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目标、任务和重点,优化区域布局,真正把农业产业化经营转移到讲求实效、发挥整体优势,加快发展的轨道上来。

3.在做强、做大龙头企业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龙头企业肩负着信息引导、市场开拓、产品开发、科技创新、服务农户的重任,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从2007年省农业产业化调结果看,对于我省农业产业化的利益联结机制,必须大力推进,使其由简单的买卖为主的松散型联结向产权式的紧密型联结转变。让农户由最初出售原料产品获得一次性收益,逐步发展到与龙头企业共享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在利益联结关系上,从订单向合同、合作制利润返还、股份制按股分红、反租倒包、兼并联合等关系演变,土地经营权变“股权”,农民变“股民”。在组织形式上,从“公司+基地+农户”向包括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场(大户)等在内的多种类型更切合实际的组织形式转变,以提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之间利益联结的紧密度。

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首要任务就是狠抓龙头企业迅猛发展,加速培育一批关联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要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利用民间资本,低成本扩张。从种养运销大户中培育产生一大批新的龙头企业;二是小规模向大规模转变。采取兼并重组,强强联合,使大者更大,强者更强,发挥龙头企业顶天立地作用;三是低层次向高层次转变。注入高新科技,增加投入,从粗加工向深加工发展;四是国内型向国际型转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参与国际竞争。当前,地区性生产要素转移呈现出加快的趋势,沿海一些地区的民间资本正在向腹地转移。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更加重视引进外地私人资本兴办或联办私营企业。降低农村私营个体企业准入门槛,取消一切歧视和不合理的限制,创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政府应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服务,同时要重点帮扶在农业主导产业中排位前列和科技型、外向型的龙头企业,促其扩张规模,增强实力,提升档次。

4.在基地型企业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农产品生产基地不仅在带动农户,增加农户收入方面起着重要的拉动作用,而且也是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的“第一生产车间”,必须把培育优势产业和特色区域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基础工作来抓,在基础上夯实。应狠抓优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区域布局,实行“四优”、“四化”、“四流”。

所谓“四优”,就是依托自然优势资源确立优势产品,围绕优势产品打造优势产业,集聚优势产业形成优势经济。

所谓“四化”,即专业化、规模化、科技化和标准化。

所谓“四流”,就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加快土地向种田大户流转,促进实施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基地引导,吸引社会各类资金扶持和参予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依托基地建设,引进先进农业科技,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变集成和应用;通过基地的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转移。

5.在品牌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市场竞争的核心是终端产品的竞争,实质上是品牌的竞争。一个具有品牌效应的好产品,就能拉动一个产业,带动一方经济。所以,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是培育产业竞争力的长远之计,也是关键之举。

截止2006年底,山西省农畜产品的品牌和认证体系建设情况,从纵向上看,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浙江全省有无公害农产品1652个,通过全国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1260个,浙江省名牌产品169个,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产品843个。山东省有全国驰名商标10个,山东省著名商标226个,中国名牌产品19个。山东、河南两省都拥有一批全国知名的名牌。

在这方面主要应加大四个力度:一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树立品牌形象;二是加大品牌扶持力度,要集中力量抓好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通过良种扩繁,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基地,满足龙头企业对优质原料和市场对优质产品的需求。三是加大品牌延伸力度。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出口目标国的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农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四是加大品牌开发力度。在品牌开发上要延伸产业链条,形成产、加、销一体化,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

6.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科技创新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要狠抓科技创新升级升档,在竞争上取胜。

第一、引导智力培训,以人为本,提高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素质。

①农民的实用技术教育。包括栽培模式、养殖模式、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等,要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继续发挥农广校、农函大、成人学校、文化技校等教育网络的作用,全面实施“绿茶色证书工程”的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民接受新事物、学习新技术、应用新成果的能力,提高农民的市场意识、合作意识、作用意识、质量意识,造就一大批适应农业产业化要求的有知识、有技术、懂经营的农民。

②技术队伍的高新技术教育。包括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工厂化设备技术、人工调控技术、灌溉技术等,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造就一支熟悉现代企业生产技术的工人队伍。

③企业家的现代化管理教育。包括管理学、市场学、再生产理论、政策法规、世界贸易等,要对国家和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厂长经理进行培训,造就一批善经营、懂管理、高素质的现代企业管理人才。

第二、引进高、新、先进科技。要走产学研、农科教相结合的发展路子,实施“丰收计划”、“跨越计划”,加速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运用,大力开发优质高效技术、农业减耗减本增效技术,研究开发一批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特色明显的农产品,应用科技手段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

第三、引进竞争机制。要建立有效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创一流技术、树知名品牌,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技术水平。

第四、引进有效载体。各地要积极引导和引入龙头企业参与农业高新科技示范园建设,使企业成为农业先进科技的开发中心和推广基地,成为科技创新的有效载体和主体。

7.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上下功夫,力争有新突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起着协调和服务作用,是连接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桥梁和纽带,要大力扶持,加快发展。

我省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形成起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近几年,近几年得到了迅速发展。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散兵作战的多,联合作战的少;二是运用传统手段经营的多,利用现代信息手段经营的少;三是从事收购销售的多,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的少;四是自然成长的多,系统培训的少;五是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多,只有41%%的人有固定办公场所;六是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61.28%。

在建立和发展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上,要实行“四放”:一是放手发展,鼓励多种形式一齐上,形成多层次、多类型、跨区域的发展格局;二是放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在市场准入、住处咨询、规范经营行为、实施国家和行业标准、价格协调、调解利益纠纷、行业损害调查等方面发挥自我管理的作用,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各地要放心支持,大胆发展;三是放胆改革,目前我省有相当部分的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官办的,应按照“民办、民管、民收益”的原则,放胆改革,恢复其本来面目;四是放宽政策,各级政府要在信贷、登记注册、税费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为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创造一个宽松的政策环境。

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和服务作用,理顺龙头企业与农户经济关系,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在利益连接和分配方式上实行“四型”:

①双向服务型。龙头企业在种子种苗、技术等方面为农户提供服务,农户按企业要求的标准生产优质农产品,为企业提供优质原料,实现利益共享,企业与农户“双赢”。

②价格保护型。大力发展订单农业,以订单和契约形式规范产销双方的权利义务,农户按合同和契约要求进行生产,龙头企业对合同内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使销售前移,产销衔接,从而使企业和农户在订单约束下从事生产经营。在发展“订单农业”过程中,要注意增强订单契约的有效性,要通过法制教育、经济手段等多种措施,提高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履约率。

③利润分享型。鼓励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等将农户产品加工、运销等增值的一部分利润按一定的方式(如按交易量)返还给农户,用于农户扩大再生产。

④参股合作型。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资金投放与农户土地经营权、劳力、技术入股等方式,组建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紧密型原料生产基地。通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逐步建立龙头企业+农户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农户的利润连接机制,全省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连接基地,基地带动农户”的新格局。

8.构建以“产业链”为抓手的农业产业化新格局。综合调研情况,山西应从优势农产品入手,打造九大产业链,构建农业产业化新格局。

⑴玉米产业链。我省地处世界黄金玉米带,玉米是山西农业的基础性优势。据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和调查资料分析,同一块耕地,玉米亩均纯收益比小麦高100元几左右,比杂粮高200元以上。我省玉米蛋白含量高、水分低、距主销区近,已成为种植面积最大,加工增值潜力最大的农作物。我们的不足是,单产低,过腹转化率低,深加工程度低,约一半的玉米销到省外,未能过腹转化和加工增值。1800万亩玉米,旱地占2/3,中低产田又占2/3。

发展玉米产业,可通过三项补贴推广物化技术:(1)良种补贴。山西是玉米制种大省,超高产玉米育种目标有望达到或超过2000斤。良种补贴的重点应放在推广超高产玉米和青贮玉米上。(2)渗水地膜补贴。这是省农科院的科研成果,推广面积已达6万多亩,亩产量比普通地膜增产200斤左右。推广渗水地膜,对提高旱作玉米产量具有革命性作用。(3)调控肥补贴。这种肥料根据氮磷钾含量,细分lO种类型,选择最佳比例施肥,在忻州十里后村玉米示范,亩产达2002斤,比常规施肥增产87.4%。这项科研成果曾得到温家宝总理的肯定。

我省应该按一个产业带四个区域的布局,重点发展饲用、青贮、加工玉米,争取三年内超过2000万亩,建成新的玉米产业基地。实施农牧化一体战略,把玉米优势向畜牧优势延伸,使玉米基地与畜牧基地叠加,走过腹转化的路子,实现农民增收目标。我省玉米加工能力低水平过剩,应着力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尽快从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提升。

⑵牛羊产业链。纵观全国农业,我省缺少粮食优势,但畜牧业优势得天独厚。自古以来,牛羊都是山西农业的主体。现代农业的主要特征是,畜牧业产值不断上升,有的国家已达80%以上。山西这一比重较低,据山西省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和调查资料显示,1995年是31.5%,去年降到29.4%,十多年间在30%上下徘徊,有的年份牛羊存栏下降。出现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农牧脱节,林牧矛盾,增长粗放,未能适时推进规模养殖和舍饲圈养。

雁门关生态畜牧区建设已有较好基础,畜牧产业布局应以此为突破口,加快优势区建设。肉牛养殖要重点发展雁门关、东山、晋南三个优势区。①雁门关优势区主要强化生态建设与畜牧业发展的结合,建设肉用良种母牛繁殖基地,向关内外扩展;(②东山优势区主要改良西门达尔牛肉,建设优质肉牛育肥基地,扩大外销和出口;③晋南优势区主要把“晋南牛”提纯扶壮创出品牌,建设晋南牛基地。从生态建设考虑,我省养羊业的发展要从量的扩张向效益的提升转变,从分散饲养和荒山放牧向规模养殖舍饲圈养转变。肉羊养殖应突出发展优质羔羊,绒山羊要在引进良种的同时,加快培育“岢岚”绒山羊。在牛羊优势产区,大力发展饲用玉米和青贮玉米,搞好玉米产业和牛羊产业的对接。政府适当补贴,多方筹集资金,调动农牧民积极性,发挥企业的带动作用,加快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引导牛羊加工企业、参与标准化小区建设和基地建设,形成稳定的牛羊来源和利益共同体。

⑶猪鸡产业链。把猪鸡单独作为一个产业链提出来,其主要原因:一是按传统分类牛羊为草食畜,猪鸡为食粮畜禽,与玉米产业联系最紧密;二是山西发展猪鸡条件很好,本地市场空间很大;三是打造猪鸡产业链,与生态建设没有矛盾,投入小,见效快,农民增收效果明显。根据调研显示,目前农民养一头猪去掉成本可收入500到600元。养鸡的收益虽不如养猪,但如果规模上去,免疫有保证,收益也相当不错。

在注重发展牛羊等草食畜的同时,必须加大推动猪鸡养殖的力度,这应作为畜牧业的“两手抓”战略。就区域而言,传统牧区重点发展牛羊,在传统农区重点发展猪鸡,在农牧交错区因地制宜,牛羊猪鸡并举,建设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场,推广晋城高平的经验,通过政府补贴和引进大型加工企业,在高起点上推进养猪业的发展,我省国家级龙头企业,如栗海、大象等公司加工能力都很强,但由于基地建设滞后,实际加工量不多。要抓住基地建设不放,采取公司+基地+协会+合作社+经纪人+加农户等多种形式,扩大规模养殖量,提高加工量。在城市周边地区,积极扶持蛋鸡生产。

⑷奶业产业链。近年来,我省奶牛快速发展,6年前12万头,去年达33万头。奶牛养殖的集中度较高,仅山阴县就近10万头;加工企业的集中度也较高,主要是伊利,蒙牛、古城“三分天下”。但饲养方式落后.青饲料无保障,奶牛单产较低,成母牛年均产量不到3.8吨(周边有的省市已达6吨左右)。

最近,国务院专门下发文件,提出奶业要整体优化结构、全面提高产业素质和竞争力。山西奶业发展,要针对面临的问题,以扩大优质奶牛种群繁养、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为主要措施,着力提高奶牛单产和奶源质量,加快奶业的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优质化步伐。继续以雁门关生态畜牧区为重点,抓紧制定奶牛品种改良计划,落实良种公牛冻精、优质后备母牛等补贴政策,搞好奶牛良种繁育推广。加强饲草料基地建设,提高青贮饲料比重,利用好玉米秸秆。引导奶农组合合作社或协会,提高组织化程度。合理安排养殖小区建设用地。加强经营管理,与挤奶站、加工企业建立合理的利益链接机制。加大对奶牛养殖农户信贷支持,政府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建立奶牛政策性保险制度,政府给一定的保费补贴。

⑸马铃薯产业链。马铃薯既能当粮食,又可当蔬菜,加工后又是快餐食品和健康食品。我省非常适宜种植马铃薯,是全国优势产区,可作为扶贫产业和富民产业来发展。去年,全省马铃薯面积近450万亩,单产1076斤,比甘肃低一倍多。主要制约因素是,脱毒种薯繁育推广率低,专用薯比重低,生产机械化和加工转化率低。我省每年应繁育2.5亿粒微型薯原原种,但目前还不到100万粒。专用薯5%,比全国平均低十个百分点。机械化生产几乎为零,加工转化率4.8%,企业加工量仅为设计能力的19%。

推进马铃薯产业发展,要下力气推广脱毒种薯和栽培技术,成片建设优质专用马铃薯基地。抓住了这一点,就抓住了“牛鼻子”。从脱毒种薯繁育体系抓起,积极争取农业部等部门支持,充分发挥科研企业作用,在主产区建立种薯繁育基地,我省应建设两大马铃薯优势产区:一是雁北和东西两山的丘陵地区,以种植中晚熟高产鲜食和高淀粉薯为主,建设鲜食商品薯、加工原料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二是中南部平川及城郊地区。设施栽培、间作套种早熟薯等品种,与中北部主产区互补,建设反季节菜月薯基地。发挥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扶持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扩大全粉和营养保健品生产规模,提高加工增值比重。

⑹杂粮产业链。山西素豪有“杂粮王国”美誉,种植面积多年在1500万亩以上,是农业部确定的全国惟一的杂粮优势产区。目前,杂粮面积占全省粮食面积的40%左右,产量占20%左右。坦率地说,杂粮作为低产农作物,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种植面积会逐步下降。我省之所以有较多的杂粮面积,主要是高寒干旱地区只能种或习惯种杂粮,这是一种无奈的也是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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