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全国中小学转学申请教程样稿

2022-06-15 来源:知库网



全国中小学转学申请
提醒:办学手续需要转入学校先提议转入申请。具体操作以下

第一步:转入学校怎样申请

第二步:怎样查询转出学校(全省学校全部能够查询到)

第三步:具体怎样查询转出学校(提醒:输入对方学校标识码查找最正确)



第四步:再输入学生姓名点-查询然后选择异动类型、转课时间、转入具体班级

写上具体转学原因。异动类型(能够选择转学、休学、留级、跳级 、出国)



第五步:能够上传全国中小学转学申请表证实材料JPG图片

第六步:上传全国中小学转学申请表证实材料[JPG]转入学校最终申请成功。

第七步:转入学校先学籍异动学校审核--同意



第八步:怎样同意

第九步:转入学校工作到此结束了



第十步:区县教育局审核---同意(跨区转学生需要转出区和转入区两级审核)第十一步:转出学校审核--同意
审核同意步骤1102更新
1、转入学校审核同意
2、转入区教育局同意
3、转出学校审核同意
4、转出区教育局同意
最终【转入学校】就能够在【在校生】里查到这个学生了。

[家长(监护人)只需在首办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无需到其它三方签字盖章,全部转学过程全部经过网络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除首办学校上传学校盖章后转学申请表电子稿作为转学证实文件外,其它三方无需再上传证实材料。

全国学籍系统不许可经过转学进行变相留级。对转学步骤中超出要求时限不进行对应审核操作,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或系统可进行强制干预。]
谢谢大家观看。有问题请留言。



参考资料

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实施措施

第四章学籍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学籍日常管理工作内容包含:学籍信息维护、关键信息变更、校内学籍变动、转学、其它学籍异动等。

第十八条学籍信息维护。

(一)学生日常管理中,对学生基础信息表中非关键信息、学生家庭组员及监护人信息、学生简历、奖励、惩处和学生照片等,由学校直接进行修改维护,确保学生信息更新立即、正确。

(二)学生照片包含每个教育阶段入课时和毕业时照片,各地可依据管理需要,对学生照片进行更新。

第十九条关键信息变更。

教育部对学籍关键信息进行定义,各省可在此基础上扩展地方关键信息项。定义为关键信息学籍信息项,只能由学校提议变更申请,同时上传相关证实材料,经学校领导和学籍 系统上线初始化数据期间,因人为错误造成学生电子主管部门审核后,数据变更方可生效。

学籍信息错误或不正确时,关键信息变更不需证实材料。

第二十条校内学籍变动。

校内学籍变动包含调班、留级和跳级。

调班在学校内同年级进行操作,不需要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审核,调班时不可超出班额限制。

留级、跳级由学校在系统中提议申请,上传相关证实材料,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不能在学籍系统中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留级操作。

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籍变动审核工作。

第二十一条转学。



(一)提出转学申请。家长(监护人)可在转入学校或转出学校任一方即首办学校填写转学申请表并签字,提供必需证实材料,首办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返给学生及家长一份转学申请回执。

(二)转学步骤
1.首办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提议转学申请,并上传学校盖章后转学申请表电子稿;2.首办学校领导审批转学申请;
3.首办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批转学申请;
4.对方学校审批转学申请;
5.对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审批转学申请。

家长(监护人)只需在首办学校提交转学申请,无需到其它三方签字盖章,全部转学过 除首办学校上传学校盖章后转学申请表电子稿作为程全部经过网络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

转学证实文件外,其它三方无需再上传证实材料。

全国学籍系统不许可经过转学进行变相留级。对转学步骤中超出要求时限不进行对应审核操作,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或系统可进行强制干预。

第二十二条其它学籍异动。

包含休学、复学、恢复入学资格、退学、开除、出境、出境复学、死亡、失踪、辍学和其它离校。家长(监护人)在就读学校提交学籍异动申请,无需到学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全部学籍异动过程全部经过网络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

第二十三条休学 复学 恢复入学资格。

(一)休学
家长(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议休学申请,上传休学证实材料。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休学期限按1学期和1年两种情况设置,超出休学期限需要家长(监护人)提出延长休课时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二)复学
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由学校提



复学申请,上传复学证实材料。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复学学生可依据其实际学力安排就读年级。

(三)恢复入学资格
指学生在退学、开除、失踪、其它离校后,回到学校恢复上学情况。

学校提议复学申请,有相关证实材料,需上传证实材料。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恢复入学资格学生可依据其实际学力,安排就读年级。

第二十四条退学 开除。

退学、开除由学校在系统中提议申请,上传相关证实材料,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能进行退学或开除学籍处理。

第二十五条出境 出境复学。

学生出境时,由学校在系统中提议申请,上传相关证实材料,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

出境学生回来继续上学,按出境复学异动进行操作。由学校在系统中提议出境复学异动申请,上传相关证实材料,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网上依次进行审核操作。

第二十六条死亡 失踪。

死亡要求上传法定死亡证实,经过全国学籍系统进行操作。死亡证实通常由医院或公安部门提供。

失踪要求上传法定失踪证实,经过全国学籍系统进行操作。失踪证实通常由法院提供。第二十七条辍学。

学校须立即在全国学籍系统中登记义务教育教育阶段疑似辍学或辍学学生信息,和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采取方法。

第二十八条其它离校。

因前面所述异动之外引发学生离开学校(包含被采取刑事强制方法学生),按其它离校进行异动处理,有相关证实材料,需上传材料经过全国学籍系统进行操作。



第二十九条毕业年级学生是否许可各类学籍变动,系统提供配置管理功效,由各省结合当地情况进行配置。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