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部门对房屋进行拆迁前,会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调查,而房屋的拆迁补偿面积一般以房产证的面积为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是如何的
从房屋所有人的角度来看,房屋拆迁一般会有以下几个流程:
第一、暂定公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第二、入户调查评估: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第三、拆迁公告:拆迁人根据评估公司的测算,制定拆迁实施方案,申领拆迁许可证后,就可以发布拆迁公告,主要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拆迁事项的安排。
第四、送达评估报告:评估机构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并送达被拆迁人。
第五、动迁: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然后被拆迁人搬家,把房屋交给拆迁人。动迁的主要工作是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过程属于双方协议行为,一般不带有强制性。拆迁协议会约定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拆迁安置房屋的交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