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针对探望权的判决一般都是首先确定一方当事人享有探望权,其次对于具体行使探望权的方式一般是由当事人之间约定而成,对于达不成共识的由法院再依具体情况予以判决。
一、离婚如何探望孩子
离婚后探望孩子一般是根据双方离婚时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的方式、时间进行。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同时也应不影响有抚养权一方的正常生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能带孩子过夜吗
探视权一般不能带孩子过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法定探望权。另一方应当予以协助,且聚义的探望时间、方式、地点、期限等具体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确认。
三、关于探望权的法律问题
探望权的相关法律问题具体如下:
1、探望权主体范围。探望权的主体范围不应局限于父母,其他家庭成员只要履行了自已的义务也有探望的权利。
2、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可首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探望权的实现。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父母素质,让他们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认识到尊重他人权利的重要性,并认识到被探望同样是子女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