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小车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 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 元,每月 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
四、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五、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到,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六、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八、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