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更名需求:十八周岁以下需父母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需本人申请。需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申请书,单位开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需带收养证。
法律分析
到派出所办理更名。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更改姓名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拓展延伸
学校证明:申请材料中的必备文件?
学校证明通常是申请材料中的必备文件之一。这份证明是学校出具的,用于证明申请人的学籍信息和学习情况。它可以包括学校的名称、学生的姓名、就读时间、专业或课程等相关信息。申请人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按照学校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例如申请表格、身份证明、学费缴纳证明等。学校证明的目的是为了验证申请人的学历背景和学习经历,以便评估其适合性和资格。因此,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务必确保学校证明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结语
更名手续需要前往派出所办理。未满18周岁的人需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满18周岁以上者需本人亲自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携带原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学校)出具的变更姓名证明信。如涉及收养关系变更,还需携带收养证明。学校证明是申请中的重要文件,用于验证学籍信息和学习情况。申请人应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确保证明的准确和完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