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上简称甲方)
乙方:(以上简称甲方)
甲方主要负责工程施工,现联合体已与兰州新*城投公司签订了市政道路工程项目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承包施工的市政道路工程的沥青分项部分交与乙方施工,为明确各自的权力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1、在同等价格,相同质量的前提下,甲方将沥青分项业务交与乙方施工,并由乙方负责沥青搅拌、摊铺等工作。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祥光标准要求和设计要求及新区管委会、新区城投公司的相关要求。必须使用克拉玛依沥青,不得偷工减料。
3、分项工程费用:粗粒料、中粒料1200元/立方米、含全部所需机械、人工、燃油(煤)、水电费及摊铺、压实等费用,透层油、粘层油、纤维、清扫基层等费用包括在沥青费等用中,不另计算。工程量按设计量计算(不含税、不含施工资料)。
4、付款方式:在甲方要求施工前10天付预计工程费用的20%,每完成一层,付完成工程的70%,余款待工程全部完成后年底前付90%,剩余5%保证金扣留时间为6个月,5%待BT模式到期全部付清。如甲方不能按约定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违约部分的万分之二违约金。沥青由甲方采购的,则沥青付款抵扣工程款。
5、乙方应保证加工的沥青混凝土质量和摊铺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加工质量、摊铺质量)均由乙方负责,并无条件返工至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合理安排沥青施工工序,保证施工能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如遇二家单位同时施工时,乙方应保证优先满足甲方的要求。因乙方原因不能满足甲方时间要求,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将选择其他单位施工沥青项。
7、工程实际施工时,因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动,分项价格由甲乙双方本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确定。如有其他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价格低于本协议书约定价格,甲方应先征求乙方是否同意以同等价格施工。如乙方不同意,甲方 可将工作交与其他单位施工。同时不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8、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分,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