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德格县更庆镇卫生院业务及生活用房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甲方将该工程的砂石及土方转运承包给乙方运输。
一、承包方式
采用单价方式承包,实际运输、转运车数,按甲方所发出并经双方确认的运输票据作为核算依据。
二、承包价格
经双方协商,其转运、运输价格为:砂一车 元,石子一车 元,转运土方一车 元。
三、安全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运输、转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交通违法行为和一切交通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均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指派的现场主管要求的工程量,保质、按时、按量供应。若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派现场主管安排,未按要求保证材料质量,时间不能保证,数量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自行废止
该承包合同。同时,由此造成的停工,误工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根据损失情况从乙方承包款中扣减。甲方有权将该运输业务交由其他满足条件的人员进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方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