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户口迁移了,户籍应随之变更,但是籍贯不变,应为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一、到迁入地户籍派出所办理准迁证,需要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集体户口就只需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自己的原件);3、居住证明(居住地居委会开具);4、购房合同及复印件(这一点每个地方实际情况不一样要求或许会有差异,我的小区因为整体房产证都没下来就只要了我购房合同,办理的时候复印了前9页)。以上资料备齐以后带着去户籍派出所给相应的户籍民警,然后核对无误他们就会帮你把资料提交上去,别的你就不用管了,等着通知你去拿准迁证(一般很快,有的当场就可以办理,有的三五个工作日)。
二、拿到准迁证以后,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资料:1、身份证原件;2、户口本原件;3、第一步拿到的准迁证。资料齐全无误,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成,会把户口本原件和准迁证收上去,然后给一张户口迁移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