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取保候审是否必须参加开庭审理?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不意味案件必然进入审判阶段。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侦查发现证据不足,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若案件处于起诉阶段,侦查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认为案件证据不充足,事实不清楚,作出不起诉决定,即可解除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后何时开庭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