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提取公积金指的是达到规定的年龄、工龄等条件后脱离工作的条件下进行提取公积金的一种行为。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因此在职工销户时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账户余额。
离职时提取公积金流程:
1、公司出具的离职证明必须加盖公司印章才能有效。如果银行想拿走,最好复印一份,留下原件,也许有用。
2、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一份。
3、向公司索要三张公积金提取表,加盖公司章才有效。银行只需要一张,多拿几张,防止写错。填写时不能更改,尤其是金额。
4、打印公积金对账簿,看看能提取多少钱,这样就可以填写订单了。这不是必须的。
5、公积金开户银行有一个专门的公积金提取窗口。在去之前,应该向公司确认公积金是否被封存(冻结)。只有当公司帮你封存时,才能提取。
综上所述,离退休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提取出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提交个人退休、离休的相关证明材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审查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提取,办理相关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设、改造、大修;
(二)退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买贷款本息;
(六)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按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入。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单位应当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提取的,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