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是商事主体的创办人或发起人为设立商事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而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的法律行为。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的流程如下:
1、需申请办理名字事先备案。在该流程,申请注册者需要资询后领到并填好报告,另外提前准备有关原材料;
2、递交个人工商户注册申报材料;
3、在领到《准许变更登记通知单》后,依照《准许变更登记通知单》上明确的时间到工商管理局缴费并领到企业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的资料如下:
1、《个体户开张备案申请报告》、《经营人基础登记表》、《经营场所证明表》等报表,此外,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办理个体户备案的,还应递交《居住证》影印件;
2、《公司公司名称核准通知单》及《预审批名字项目投资人名录表》,针对未取字体大小名字的个人摊商,不需递交;
3、个体户业务范围涉及到外置批准新项目的,理应递交相关审核单位的准许文档。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五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