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增加经营范围程序如下:
1、个体工商户需要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
2、携带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
3、到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让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4、到税务部门变更税务登记。
增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要下列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人数需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5、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