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计算标准及领取要求。丧葬费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超出部分由家属承担。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领取人需提供死亡注销证明、死亡申报表、火化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发放标准根据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不同,且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非农户每人月补助210元,农业户口每人月补助170元。
法律分析
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额如下: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该计算公式是法定的标准,即使办理死者丧葬事宜所花费的费用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总额,加害人也无须支付超出部分,而是由死者家属自行承担。
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丧葬费为2000元,以上待遇由死者家属或子女领取(须由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确定具体领取额待遇人员)。
领取人持以下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
一是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二是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
三是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
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发放标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20个月基本工资;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本人10个月基本工资;
(3)丧葬费标准:
因病4000元;
因工(公)5000元;
(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非农户一人月补助210元;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补助190元;
农业户口一人月170;
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结语
社保死亡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如下:丧葬费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个月;一次性抚恤金为死者生前工资15个月。需要注意的是,即使丧葬费超过标准,加害人也无需支付超出部分。领取人需要携带死亡注销证明、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火化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到区社保局办理。退休人员死亡补助的发放标准根据因工或因病死亡而有所不同,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也有相应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