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五证是指《国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由市规划委员会发放的。有这个证代表着开发商拥有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而且同时也告知这块土地使用年限,比如住宅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商业用地四十年等等。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这个证同样是市规划委员发放的,如果没有这个证代表着土地使用不合法。开发商盖房子一定要符合城乡规划的范围,切不可随意乱盖。比如这片区域主要是规划的住宅,开发商若是想要在这里盖工厂,那是不允许的。因此,这个证也是很重要的。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放的,这是个证要确诊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才予以发放的法律凭证。如果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那么,工程建筑就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这是十分重要的一个证,有些开发商,没有这些证,可能会告诉购房者可以办房产证(现在是不动产证),一定是忽悠你的。切记,一定不能贪便宜,没有考虑到这个证件的重要性。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是由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发放的。通常开发商不能自己去盖房子,他们要找一个承建商来给他们盖房子。而且盖房子的团队十分的重要,这与工程的质量、房屋质量有很大的关系,而且直接关系购房者几十年的居住质量。如果没有这个证件,房子之后出现什么问题就麻烦了,所以说为了之后避免这们的麻烦发生,那么,大家在买房前看看这些证件,未来生活也就可以少操点心。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这个大家应该不陌生吧,平时听到最多的应该就是预售许可证了。为什么说是预售吧,因为现在的房子啊,基本都是期房,您可能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入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